嵩明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
余荣全委员:
你在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嵩明县城部分小区安装体育健身器材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切中问题要害
近年来,我县一直坚持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以及《“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不断增加对于公共体育健身器材的投入与配置,持续推进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工作,改善群众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的条件,不断满足群众健身需求,提升市民身体素质,丰富市民业余生活。
二、关于您提到的建议需给您做以下说明
一是目前我县的公共体育健身器材主要是由市局统一配置配发,按照市局要求全民健身路径器材主要放在各村委会及公共活动场所,着重打造“十五分钟健身圈”,目前嵩明县“十五分钟健身圈”覆盖率为100%。二是市级部门2019年配给嵩明县4套体育健身器材,嵩明实际安装9套体育健身器材。2020年市级部门配给嵩明县3套体育健身器材,嵩明实际安装了6套体育健身器材。三是嵩明县城新建小区的体育健身器材应该由开发商配套建设;老旧小区通常都没有安装体育健身器材的地点。四是嵩明县财政没有此项建设经费。
三、关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作进一步研究,并积极采纳,认真落实,主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继续积极创造条件,向政府申请公共体育健身器材的财政经费。
(二)每年向市局争取更多的体育健身器材以满足我县需求。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复
联系人及电话:马钦 13888195909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