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对县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第7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2-18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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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益芬代表:
感谢你对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你提出的关于“加快罗良村委会幼儿园建设”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促进我县学前教育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我局根据昆明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年-2017年)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启动了项目实施,对村委会提供的项目建设用地进行了规划调整,进行了项目方案设计。因该项目用地未办理用地手续,县自然资源局不予受理相关规划审批,我局报批的项目选址和设计方案被退件,无法推进项目。要推进项目建设,一是需要村镇将项目地块办理为国有建设用地或集体建设用地,二是该项目无资金支持,需筹集建设资金。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扩大公办幼儿园覆盖率,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园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 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做好罗良幼儿园选址调规工作,为下一步建设幼儿园作好准备。
此复
联系人及电话:岳锦云 13108870088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