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对县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2-17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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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军代表:
感谢你对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你提出的关于“解决木作社区居委会新建公办幼儿园”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促进我县学前教育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我局根据昆明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年-2017年)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将木作幼儿园列为嵩明县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实施项目,并请县人民政府安排解决项目建设用地问题。学校建设用地需要镇、村解决,因木作居委会提交给县教育局的选址方案用地均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项目只能搁置。目前计划在木作小学内建设4班幼儿园,已经于2019年初全部完成施工图审查等前期手续办理,因无建设资金,无法启动施工招标。如资金到位可立即启动施工招标并开工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扩大公办幼儿园覆盖率,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园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 积极与各相关部门对接,为下一步建设幼儿园作好准备。
此复
联系人及电话:岳锦云 13108870088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