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人大十六届第四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
史廷纲代表:
你在县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天然林可保障森林生态系统平衡,需加以保护与可持续经营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森林管护任务35.19万亩(集体所有的地方公益林管护任务33.23万亩,国有林管护任务1.96万亩),分解到各镇(街道)和林场的管护任务分别是:嵩阳街道9.45万亩,杨桥街道4.33万亩,杨林镇5.78万亩,小街镇2.93万亩,牛栏江镇10.74万亩,县属国有长松园林场0.92万亩,其他驻嵩单位国有林1.04万亩;集体商品林兼管计划任务20.42万亩,分解到各镇(街道)管护任务是:嵩阳街道2.89万亩,杨桥街道5.34万亩,杨林镇3.34万亩,小街镇3.24万亩,牛栏江镇5.61万亩。
近年来,为切实加强全县森林管护,我县统筹天保工程管护经费、生态公益林补偿管护费及森林防火经费,全力保障森林管护宣传、通信、物资储备、管护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县、镇、村、护林员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全面压实各级主体责任。聘请管护人员249名(林业员59名,护林员190名),56个涉林村(居)委会成立护林小组,由林业员担任组长,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护林员搞好本村的巡山护林工作。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树立“天然林不仅需要休养生息,更需要积极培育”的思想观念
1.严格落实天然林管护责任。各镇(街道)做好管护责任落实,县级林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6月16至23日,县林草局对全县5 个镇(街道)及国有长松园林场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及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实施情况开展了专项督促检查。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县林草局生态修复科牵头负责,督促责任主体立行立改,各项整改措施现已落实到位。成立林业稽查大队,专门负责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对上级下发卫片图斑,涉及毁林开荒、未批先占林地、未批采伐林木、临时占用完林地未及时恢复等情况进行查办,督促做好植被恢复。
2.强化管护干部队伍建设。2020年组织全县所有护林员、林业员进行了5场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护林员在宣传林业政策、管护业务知识和要求、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履职能力,夯实基层护林队伍的管护效果。护林员签订保证书,落实护林员职责职能制度,切实加大野外火源管控力度,严防一切火源入山,并确保确保每块山头有人管,每片树林有人负责。
3.积极开展营造林培育。2020年实施林业工程项目24500亩,其中四沿绿化1000亩,以人工造林、补植补造等措施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培育森林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截至11月10日,4500亩营造林项目已通过市级检查验收,20000亩森林抚育作业设计已经通过专家评审,并上报市林草局批复后实施。
4.狠抓病虫害防治。严格落实“早监测、早发现、早报告、早防治”的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原则,紧盯本地多发森林草原病虫害,主动出击,现场作技术指导并对防治过程进行全程监督,防治森林病虫害4780亩(防治云南切梢小蠹虫1500亩,楚雄腮蝙叶蜂1200亩,桤木叶甲虫害2080亩),无人机喷洒农药防治作业100余架次,防治用纯药70余公斤,出动检疫车辆100余车次,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取得良好的效果,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0‰、无公害防治率达到100%,测报准确率99.25%,林木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二)科学经营天然林,培育和发展永久性森林
针对部分森林树种不合适、结构不合理、生长衰退、功能低下等林分开展低效林改造,改造面积3500亩,以补植补造、更替改造、封山育林等措施,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适合生长的旱冬瓜、华山松、火棘、黄连木、三角枫等乡土树种进行改造,培育乔木、灌木等多层次林分,促进森林自然更新,最终提高天然林生态效益和生物量。项目按照程序已圆满完成,并通过市级检查验收,2年管护期内县林草局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管护责任、管护人员,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效果。
(三)以抚育工程建设的形式,积极推进中幼林的抚育工作
实施森林抚育项目20000亩,以疏伐、修枝、补植等多种措施进行抚育,改善森林通风透光条件,培育可供用材、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等多种生态效益的森林。截至11月10日,森林抚育项目作业设计已经通过专家评审,并上报市林草局批复后实施。
(四)加大对天然林保护的投入
积极统筹各类涉林资金384.61万元,持续加大天然林保护投入,其中:天保森林管护财政资金投入234.46万元(集体公益林管护100万元,国有林管护17.23万元),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护费投入150.15万元(省级公益林管护费138.42万元,市级公益林管护费11.73万元)。积极推进扑火队营房及物资仓库建设。据实际制定了年度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按照建设计划及滇中三期工程设计说明书,在原来的基础上滇中三期扑火队营房及物资仓库建设项目不断完善相关手续程序,目前已经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筹措资金安排防火通道、管护房、宣传标志碑建设计划:包括森林管护防火通道建设项目3个,新建防火通道27.5公里;公益林宣传碑建设项目1个,新建公益林宣传碑2块;森林管护房建设项目1个,新建管护房50平方米;智慧林草监控体系建设项目1个,新建林草监控体系1项。积极申报林区消防补水工程项目,结合不同林区地形及地理位置情况,建设50m³集雨型小水窖106座,最大限度保障消防水车、水枪、水袋能够第一时间进行消防补水,概算投资100万元。目前正在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根据向上争取资金情况,计划在“十四五”初期分批该落实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加快制定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贯彻落实措施。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深改办2020年工作要求,在市级出台全面保护天然林的实施意见后,结合我县实际抓紧制定嵩明县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为天保二期工程结束后天然林保护工作打好制度基础。
(二)调整优化森林管护责任区域。精简管护人员,提高工资待遇,吸引能力强、素质高人员加入护林人员队伍,不断护林人员队伍能力水平,并实时优化调整管护区域,持续压实作责任。计划按照每年267.38万元的管护经费初步测算,精简专职护林员至127人,提高月工资待遇至1000元。同时,持续强化技能培训,继续组织每年县级护林员参加专业技能培训,探索按照管护区统一着装、集中行动开展常态化巡护工作,不断提高森林管护效果。
(三)持续强化森林管护宣传。互联网宣传和传统手段宣传相结合,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开展林业法律法规政策服务宣讲活动,弘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在全社会营造人人保护森林、爱护森林的强烈意识。
(四)不断加强林业稽查干部队伍建设。调整充实精干力量,配合基层护林队伍开展常态化巡护工作,发现毁林问题及时查处,支持基层护林队伍开展巡山护林工作,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控制在初期,查处一批案件,教育一批毁林人员,严厉打击森林资源破坏行为。
(五)扎实做好森林管护基础设施建设。充分调研做好森林管护基础设施项目包装立项,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力争在“十四五”期间补齐森林管护短板。同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跟踪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不断提高我县应急救援、森林防火的处置能力。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