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公示(继承人:杨会琼 张入鹏 被继承人:张兴川)
发布时间:2020-11-06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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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坐落于嵩明县城黄龙街与丰登路交叉口(兰茂上居)房屋一套,权利人为杨会琼、张入鹏,不动产权证号:云(2019)嵩明县不动产权第0005050号。经我机构审核,此不动产为杨会琼、张入鹏、张兴川的共有财产,张兴川于2020年9月19日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张兴川的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合法继承人。依据其合法继承人向我中心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其相关承诺和说明,现该不动产中属于张兴川名下的产权份额由其配偶杨会琼及儿子张入鹏继承。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我机构将对该异议进行严格审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据相关条例予以登记。
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