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政协嵩明县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64—1号提案的答复
程朝荣委员:
你在县政协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巩固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的建议(提案)”,由嵩明县人民政府嵩明县卫生健康局主办,现面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嵩明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是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一直以来下设有日常办事机构“嵩明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爱卫办)”,行政级别为正科级,由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其工作职责是统筹协调县级爱卫会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执行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决议,组织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好爱国卫生各项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在“压实工作责任”方面。一是及时调整充实全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定期召开爱国卫生工作专题会议,及时通报交流工作开展情况。压实镇(街道)爱国卫生工作组织领导,形成县、镇、村、组四级齐抓共管的工作网络。二是县政府与县级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实行年度工作(属地和行业监管)目标责任管理和单位(商户)门“前四包”责任管理等长效机制;三是在爱国卫生创建(复审)工作中,持续开展综合治理网格化目标责任管理暨县城街道综合治理分片目标责任管理、领导干部网格化包保城乡社区的临时管理措施。
(二)在建立健全长态管理制度方面。一是县城市管理局以政府购卖服务方式,将县城区清扫保洁、园林绿化工作均委托第三方进行管护,清扫保洁面积143万平方米,全天实行一、二级道路16小时巡回保洁制、三级道路12小时巡回保洁制,机扫率70%左右,县城主要街道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提升;二是县城区生活垃圾全部实行密闭化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无害化处理率96%。正在加快推进县城银杏人家6区垃圾中转站建设和县城区丰登路和秀松街通灵小区垃圾中转站改造。三是全面推进城乡整洁行动,认真落实《嵩明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对全县城乡整洁行动推进情况开展检查、指导。广泛开展周五爱国卫生日大扫除活动。四是扎实推进爱国卫生创建活动。创建省级卫生乡镇4家(实现全覆盖),省级卫生村43个,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示范乡镇1个,昆明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示范村6个,昆明市健康社区(村)2家,昆明市健康单位2家,昆明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11家、昆明市无吸烟先进单位11家、昆明市卫生社区1个,“健康餐厅”建设18家。
(三)在加强日常性工作和管理方面。一是深入开展全面健康素养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努力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引导群众形成正确的健康观,以“三减三健”为主题,充分利用爱国卫生月、世界无烟日等宣传活动,加大健康科普宣传力度,普及卫生防病知识。推动全面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推进全面健身工程建设,丰富群众健身休闲活动,推动全面健身生活化。二是推进公共场所常态化管理。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文化旅游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嵩阳街道办、县教育体育局、县运管分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行业监管部门,牵头对农贸市场、“七小行业”、建筑工地、旧城改造拆迁场所、医疗卫生机构(含小诊所)、教育体育机构、机关单位食堂、客运站(公交车、出租车)、集中式供水单位、公共厕所、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场(点)和动物医院、垃圾中转站(点)和垃圾收集运输、其他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和集中整治。三是病媒生物防制有效推进。不断完善病媒生物防制和疾病预防网络体系,积极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清除“四害”孳生地,有效控制“四害”密度。扎实开展春、夏、冬病媒生物防制活动,严格控制鼠、蚊、蝇、蟑螂的密度,持续巩固省级病媒生物防制先进城区创建成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专业病媒生物消杀服务机构,对县城6.8平方公里范围内的病媒生物进行消杀。全县每年春冬两季投放鼠药4吨以上,有效降低公共环境以及重点行业、场所的病媒生物密度。
(四)在加大规划和投入力度方面。一是目前我县没有县级爱国卫生专项工作规划;二是投入经费不足,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基本靠上级补助,管理人员经费全靠罚没收入。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综合管理。进一步健全爱国卫生组织网络,加强指导培训,强化爱国卫生队伍建设,积极协调解决县爱卫办长期无编、无人、无经费问题。健全完善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机制,积极争取将爱卫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爱国卫生工作常态化开展工作经费。加强正面宣传,及时发布爱国卫生工作动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根据省市部署要求,谋划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规划。
(二)扎实推进爱国卫生创建。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切实推进镇(街道)2021年全部达到国家卫生乡镇标准;除县城、集镇规划区之外的行政村(涉农社区)全部达到省级卫生村标准,省级卫生村创建行政村覆盖率达70%以上。各级政府办机关事业单位100%达到昆明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标准。各级党政机关100%创建成无烟党政机关。
(三)加大重点行业、区域整治。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农贸市场、小餐馆、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窗口单位等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整治力度,确保重点区域、重点范围内各项整治工作规范达标。加强农贸市场督促检查,按照相关规定划行规市,做到分类分区摆放并设置相应的标签标识,按规定公示管理制度、平面布局图等并上墙悬挂。
(四)加强日常清扫保洁,落实长效机制。督促县城市管理局做好日常保洁,在重点区域增加保洁人员,加大清扫保洁力度,确保县城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治。建立街道牵头单位领导周巡查机制,由牵头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各路段段长,每周五巡查一次,实行区域划分包干责任制,强化路段责任落实。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栏、电子屏、公交车)等,广泛宣传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舆论引导、政策解读、科普宣传,广泛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动员社会各方共同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落实。引导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为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