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第四次会议 第28号提案的答复
李兆逵委员:
你在县政协九届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结合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医疗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紧紧抓住人才引进、培养、使用三个环节,注重人才梯次建设,打通“输血、造血”通道,不断完善措施、健全机制、优化环境,努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为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截至2019年末,我县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87个,其中县级公立医院3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公共卫生机构3个(县卫生监督综合执法局、县疾控中心、县妇健中心),镇(街道)卫生院6所(嵩阳街道卫生院、杨林镇卫生院、小街镇中心卫生院、牛栏江镇中心卫生院、杨桥街道卫生院、小新街卫生院),监狱医院1所,单位内设医务室1个,村卫生室74个,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173个(含民营医院9所)。全县核定床位1789张,开放床位1821张。全县卫健系统(含民营医院)在岗职工254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070人。全县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6.07人。
二、 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加大医药卫生人才招聘力度。2019年申报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48人,通过25人并获得任职资格;申报基层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7人,通过7人并获得任职资格;审核通过护士资格考试报名80人、卫生专业技术初中职资格考试报名352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2人;2020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人;不断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输入新鲜血液,改善人才队伍梯次;
二是定期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省市级三甲医院及对口支援医院进修、跟班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截止目前共外派进修人员26人;
三是全面加强学科建设,不断提升专科能力。建立名医工作室2个,有“云南省基层名中医”2人,“昆明市名中医”1人。建成省重点专科建设项目5个(县人民医院麻醉科、泌尿外科、妇产科,县中医院针灸科、老年病科)、市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3个(县人民医院内分泌科、麻醉科,县中医院骨伤科)、市级重点专病6个(县中医医院腰椎间盘突出症、糖尿病、痔疮、面瘫、蛇串疮、脾胃病),内设研究机构(技术中心)2个(县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妇产科);
四是纵深加强医联体建设,实施紧密型一体化管理服务。县人民医院全面托管嵩阳街道卫生院、小街镇中心卫生院、牛栏江镇中心卫生院,县中医院全面托管杨林卫生院、小新街卫生院,两院安排技术骨干定期到各托管卫生院开展诊疗服务,卫生院不间断安排人员到两院跟班学习。
五是认真与提案面商,取得提案人的支持。初步定于8月25日面复提案人。
三、 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加强全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县委对医疗卫生人才建设的领导,完善全县医疗卫生人才建设推进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指导组织、人事、编制、卫健、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推进医疗卫生人才建设工作。认真总结我县“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实施以来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包括对《嵩明县县镇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评估),结合中央和省、市近年来出台的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划、意见、方案和政策等,根据我县群众健康需求,制定全县医疗服务体系规划,合理确定各类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目标。制定嵩明县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明确相关目标和重要政策统筹(如县级公立医院按照国家标准提质达标晋级、卫健系统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等)、重点任务落实等工作,加强对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县卫生健康局和医疗卫生单位要将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核心任务,每年研究制定卫生人才发展的具体计划和任务,提前谋划进多少人、进什么人、什么时候进、怎么进等一系列问题,实施必要的人才建设项目,积极争取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各方面支持,有效建立和完善卫生人才培养、引进、选拔、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形成合理的人才梯次;县有关部门也要积极加强与卫生部门的协调联系,建立健全协调沟通机制,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 切实体现卫生人才建设对卫生事业发展的核心支撑作用,在全县形成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机制。
(二)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以实际需求为导向,以全科医生、三支一扶等基层卫生实用人才、省市级学科带头人、县医疗技术骨干和领军人才培养为目标,利用国家“西部之光”人才培养平台,省、市有关医学教育培养资源、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和专业培训机构,通过采取“请进来”和“送出去”的方式,依托组织进修学习、参加专题培训、建设名医工作站、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等载体,对新参加工作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定岗培训;对重点人才进行择优扶持,重点培养;对一般医务人员采取外派进修、专家结对帮扶、岗位锻炼等方式提高医技水平持续加强培养。鼓励支持乡村医生全面提升业务素质, 采取“四个一批”即按照人才政策引进一批、定向培养一批、计划派遣一批、轮训培养一批,以及鼓励符合多点执业的医师选择到基层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发必须到镇(街道)卫生院支援工作等措施,解决基层人才短缺问题。
(三)完善人才竞争选拔机制。依据编制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实际,进一步理顺卫生健康系统医疗机构人员和编制关系。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政策要求,完善卫生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推进法人治理改革试点,赋予医疗事业单位更多自主管理权限。学习借鉴兄弟县、区(市)人事招录、职称评聘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完善办法和措施,提高我县卫生技术人才招录实效。鼓励财政差额拨款医疗机构在可用编围内按程序招聘高层次人才。完善人才公平竞争和绩效评价机制,落实按需设岗、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科学考核、合同管理等制度。加强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将优秀人才选拔到管理岗位上来。建立县、乡医疗机构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医学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保障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 “进得来、留得住”。 认真落实好《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意见》(云发〔2014〕1号)以及云南省卫生专业职称改革有关政策,做好卫生系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对镇(街道)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在职称评聘上给予政策倾斜,切实留住基层人才,壮大基层医疗机构高素质人才队伍。
(四)增加财政投入,完善人才激励保障政策。加大经费投入,在政府预算卫生支出中设立基层医疗机构人才专项经费项目,优先保证基层对卫生人才培养财政投入。提高公共卫生补助力度,严格落实乡村医生的补助标准,落实优秀人才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工资倾斜政策,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的薪酬水平。尤其要提高乡镇卫生院、县二院人员薪酬保障水平,缩小与外县区的收入差距,减少人才流失,逐步实现基层卫生人才的良性循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允许”( 允许医疗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重要指示,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完善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和分配机制,逐步形成围绕工作业绩,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全面竞争机制,激励和稳定优秀人才。在我县现行医疗体制下,分类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保障政策。以综合绩效考核为依据,突出服务质量、数量,医德医风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注重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对有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建立特殊津贴制度,对部分紧缺或者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经批准可实行岗位津贴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
(五)建立人才正常流动机制。进一步抓好《嵩明县县镇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有关政策的落实,在托管的县级医院和被托管的乡镇卫生院之间,进行多种形式的医疗卫生人才纵向联动和横向流动。以满足实际需求为目的,探索建立县域人才统筹调配和柔性流动机制,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辖区内的专业技术人才,通过职称、晋级、待遇等杆杆,鼓励县级医疗机构与乡镇卫生院间卫技人员双向流动,促进卫生人力资源均等化配置。
在此,对您提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