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国家 省 市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3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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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国家 省 市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
县本级各委(办)、局,各事业单位,各园区财政分局、各街道(街道办)财政所:
现将《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昆明市财政局转发国家 省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昆发改价格〔2019〕788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严格按照文件规定遵照执行。
附件:《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昆明市财政局转发国家 省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昆明市财政局转发国家 省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昆发改价格〔2019〕788)号
嵩明县财政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