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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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对本县域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监督检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贯彻执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监察工作。
(3)编制本县域内的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计划。
(4)负责本县域内的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工作。
(5)对本县域内的自然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6)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7)调查处理本县域内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和环境纠纷。
(8)受理单位或个人对污染与破坏环境行为的检举和控告。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新思想、新理论,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的工作理念,不断夯实水环境治理基础,持续改善县域水环境质量;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使源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切实保障县域环境安全; 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环境宣教,使公众环保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着力“保环境、优生态”,以牛栏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为工作重点,强化环境监管,加强环境整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行政单位为嵩明县环境保护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嵩明县环境监察大队,事业单位为嵩明县环境监测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784.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4.6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374.1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的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83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4.69万元,占总支出的38.89%;项目支出1,122.97万元,占总支出的61.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776.6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收入肠子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在2019年进行资金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环境保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4.6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5.4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牛治办人员调往嵩明县水务局,人员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61%,人均19.33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39%,人均1.6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环境保护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22.9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72.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收入肠子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在2019年进行资金支付。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70万元,是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经费支出。
2.污染治理水体支出1022.78万元,其中北片区污水主干管建设支出231万元,肠子河水环境综合治理支出791.78万元。
3.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支出30.19万元,是东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7.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776.6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收入肠子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在2019年进行资金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
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773.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650.31万元,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经费支出70万元,北片区污水主干管建设支出231万元,肠子河水环境综合治理支出791.78万元,东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支出30.19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43万元,完成预算的114.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5万元,完成预算的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年初未纳入预算。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73万元,下降33.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88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7万元,下降11.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2万元,增长866.6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5万元,占83.09%;公务接待费支出0.58万元,占16.9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对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9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1.23万元,主要原因是控制公用经费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日常办公经费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嵩明县环境保护局部门资产总额538.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61.96万元,固定资产77.0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14.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702.53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万元,其他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合计 | 1 | 538.97 | 461.96 | 77.01 | 0 | 15.1 | 0 | 0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6701111
附件:
嵩明县环境保护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202010210311325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