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0332701000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林业和草原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绿化造林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措施,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办法,贯彻落实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和监督生态体系建设。
10.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及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等等。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15.职能转变。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
16.配合相关政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退耕还林核查和资金兑付
积极开展2012至2013年市级退耕还林,2015年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地块核桃种植保存工作;完成前一轮国家级退耕还林核查工作,补助面积19574.2亩。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委托县信用联社通过“一折通”直接发放到农户“一折通”存折上。
2.公益林补偿兑付完成
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33.23万亩,其中省级公益林30.76万亩、市级公益林2.47万亩,补偿林权所有者(农户)的资金332.3万元通过“一折通”兑付给农户。
3.天保管护全面落实
全县共落实管护面积57.75万亩,聘用天保工程森林管护专职护林员198人,森林管护合同签订率100%,管护责任核实率100%,森林管护工作任务和责任得到了全面的落实。对森林资源进行有效管护,森林资源保护全面加强。
4.林木采伐从严管理
严格执行凭证采伐制度不动摇;严格规范林木采伐审批。
5.林地保护严格执行
加强征收占用林地管理,在审批征占用林地时,坚决克服盲目性和随意性,监督合理、合法,依法有序利用林地。
6.森林防火防控有力
2019年度,我县未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也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安全事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实有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
第二部分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3,788.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88.9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增加2045.01万元,增长117.27%,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项目补助农户的资金增加1904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3,78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万元,占总支出的22.01%;项目支出2,954.91万元,占总支出的77.9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1815.01万元,增幅91.95%,主要原因是增加退耕还林项目对农户的补助资金1904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64万元,下降了3.32%,原因是2019年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成立,机构人员变动,人员减少,人员经费也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44%。人均支出14917元,支出含专业扑火队车辆费用、公务员交通补助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54.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92.26万元,增长242.54%,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项目补助农户的资金增加1904万元,增长了220.72%,生态建设项目工程增加188.26万元,增长21.82%。具体项目资金开支情况见下表:
2019年项目资金支出情况表 单位:元 | ||
功能科目 | 合计 | 29549100.00 |
2110499 | 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 | 200,000.00 |
2110501 | 森林管护 | 1,172,300.00 |
2110602 | 退耕现金 | 1,200,000.00 |
2120899 |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 1,055,000.00 |
2130205 | 森林培育 | 394,000.00 |
2130207 | 森林资源管理 | 41,000.00 |
2130209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5,217,800.00 |
2130221 | 产业化管理 | 800,000.00 |
2130234 | 防灾减灾 | 1,420,000.00 |
2130299 |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 17,946,000.00 |
2139999 | 其他农林水支出 | 10,000.00 |
2240304 | 森林消防应急救援 | 93,000.00 |
具体项目工作开展情况为:
1.退耕还林核查和资金兑付
积极开展2012至2013年市级退耕还林,2015年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地块核桃保存工作;完成前一轮国家级退耕还林核查工作,补助面积19574.2亩。补贴资金1784万元,由县财政局委托县信用联社通过“一折通”直接发放到农户“一折通”存折上。完成7759.30亩市级退耕还林,完成政策补助资金兑现120万元。
2.公益林补偿兑付完成
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33.23万亩,其中省级公益林30.76万亩、市级公益林2.47万亩,补偿林权所有者(农户)的资金332.3万元通过“一折通”兑付给农户。完成全年公益林管护工作,管护业务支出189.48万元。公益林支出资金小计521.78万元。
3.天保管护全面落实
全县共落实管护面积57.75万亩,聘用天保工程森林管护专职护林员198人,森林管护合同签订率100%,管护责任核实率100%,森林管护工作任务和责任得到了全面的落实。对森林资源进行有效管护,森林资源保护全面加强。森林管护项目资金支出117.23万元。
4.林木采伐从严管理
严格执行凭证采伐制度不动摇;严格规范林木采伐审批。
5.林地保护严格执行
加强征收占用林地管理,在审批征占用林地时,坚决克服盲目性和随意性,监督合理、合法,依法有序利用林地。项目开展资金支出4.1万元。
6.森林防火防控有力
2019年度,我县未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也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及安全事故。防灾减灾项目森林防火支出142万元,用于防火队员工资、伙食、防火宣传业务支出。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项目支出9.3万元。
7.低产低林改造3000亩及相关林业项目工程,支出其他自然生态保护20万元,产业化管理支出80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0.6万元。
8.林木育苗育种及森林培育1000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5000亩,资金支出144.9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83.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2%。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1939.51万元,增长51.09%,主要是增加退耕还林项目对农户的补助资金1904万元,生态建设项目工程增加188.2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57.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8%。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管护支出117.23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农户支出120万元,林业和草原监测项目支出2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372.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55%。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支出3371.26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1万元。其中:林业和草原机构运行支出789.3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69.42万元,事业机构392.96万元),森林培育支出39.4万元,森林资源管理支出4.1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521.78万元,产业化管理支出80万元,防灾减灾支出142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794.6万元(含退耕还林补助支出1784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5%。主要用于森林消防应急救援项目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3.82万元,完成预算的95.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9万元,完成预算的96.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预算的9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执行计划,精细管理资金支出。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05万元,下降1.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5.3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各级政府出台的政策,严格遵守“厉行节约”规定,严格控制预算计划,精细管理资金支出,单位内部控制得力。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9万元,占75.79%;公务接待费支出0.92万元,占24.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森林管护、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双增检查、天然林保护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业“双增”检查、“双增”考核及国家级调研天然林保护工程相关工作(产生接待批次45次,人次456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7万元,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63万元,与上年对比,资金支出增加5.07万元,增长10.43%,主要原因是增加劳务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单位单独设立后,新迁办公楼修缮用工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资产总额4615.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74.54万元,固定资产540.6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51.69万元,增长123.66%,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538.83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2.8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615.21 | 4074.54 | 540.67 | 122.22 | 193.26 | 0 | 225.19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6.空中视廊:一种造林项目工程的专用名词,意为从高空向地面俯瞰时,能看到很明显的山头地块处,对其进行绿化造林,建设为绿色的廓道。
7.退耕还林:将农户的耕地收起来进行造林绿化,把耕地变成林地的一种造林项目工程。
监督索引号53012700332701111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决算公开电子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