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嵩自然资告〔202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嵩明县人民政府批准,受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由嵩明县土地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交易以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简介
宗地号 | 宗地 位置 |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条件 | 出让年限(年) | 交易 起价 | 竞买 保证金 | 竞价阶梯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高度 | 万元 | |||||||
SMK2015-6-2 | 杨林工业园区装备制造园二号路北侧 | 47714. 51 | 工业用地 | 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2.0 | 大于或等于40%且小于或等于50% | 大于或等于8%且小于或等于15% | / | 50 | 1574. 5400 | 788 | 15 |
(注:交易面积以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审定为准,其他条件详见挂牌交易文件。)
二、 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的失信主体及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的用地单位不得参与竞买。
三、 土地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挂牌交易文件的索取
本次挂牌交易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交易文件,有意竞买者可于2020年9月20日至2020年9月29日,到嵩明县土地交易中心(嵩明县秀嵩街51号)索取挂牌交易文件。
五、 竞买申请的办理
参加竞买者应自2020年9月20日至2020年9月29日17:00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持《竞买承诺书》,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参加竞买的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等相关资料,到嵩明县土地交易中心(嵩明县秀嵩街51号)办理竞买手续。土地交易中心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通知其参加挂牌交易活动。
六、 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挂牌及报价时限:2020年9月20日至2020年9月29日17:00止。(10天)
挂牌报价及公示地点:嵩明县土地交易中心(嵩明县秀嵩街51号)。
七、 其它事项
1. 本次挂牌交易的地块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规划设计方案。
2. 土地竞得人必须当场与嵩明县土地交易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建设用地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嵩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缴清土地成交价款。
3. 成交价款不含契税。
4. 竞买保证金缴交账户
开户单位:嵩明县土地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昆明嵩明支行
银行账 号:953011010000434947
八、 查询网址和联系方式
网址:www.landchina.com、http://sm.km.gov.cn,或中文实名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 “嵩明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联系地址:嵩明县秀嵩街51号
联系电话:0871-67923128
联 系 人:李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