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85号提案的答复
陈菊芬委员:
你在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厕所管理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嵩明县下辖74个行政村,462个自然村,据统计,目前全县共有770座公厕,其中无害化卫生公厕396座,其他公厕374座。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后续管护要求,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巩固农村改厕既有工作成果,建立“管收用并重,责权利一致”的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农村改厕“有人改、有人管、有效果”,嵩明县农村人居办结合我县实际,制发了《嵩明县建立健全农村卫生厕所后续管护长效机制的意见》,从粪污处理、管护内容及要求等方面对全县农村卫生厕所管护。
二、 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建管并重
已完成改厕的村庄和即将开展改厕的村庄,要把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摆在突出位置、贯穿整治全过程,确保农村改厕日常管理落实到位、设施维修养护及时到位,避免重复改造和出现环境污染问题。
(二)市场主导
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多方参与,鼓励企业或个人参与改厕及检查维修、定期收运、回收利用等工作,建立完善管护服务价格补偿机制。
(三)依靠群众
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要求,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引导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厕所管护,共同珍惜和维护自己的美好家园。
(四)多方协同
按照事权与财权相适应的要求,明确县、镇两级政府责任,理清各部门职责,加强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分工,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形成推进合力。
(五)有机结合
将农村改厕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城乡环卫一体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脱贫攻坚等工作统筹考虑,充分利用现有人员和设备,实现绿色、环保、低碳可持续发展。
三、 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强化教育引导。各镇(街道)积极教育引导农户转变生活方式,改善生活环境,提高公共卫生水平。改厕完成后,要引导农户正确使用厕具,制定并在明显位置张贴简单易懂的厕所使用“明白纸”,同步告知农户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要控制冲厕水量,在有效冲净便器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冲水次数。生活废水严禁进入化粪池。避免杂物入厕,卫生纸、报纸及不可分解的杂物和菜叶、食物残渣等固体废弃物禁止扔入便器,以免造成堵塞和影响发酵效果。
(二)健全管护制度。行政村公厕和卫生户厕相关配套设施及保洁用具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账。健全行政村公厕设施设备登记、保管、使用、维修、损坏赔偿等配套制度。
(三)健全管护队伍。各镇(街道)进一步增强镇域内维修管理队伍力量,配齐配足改厕管护人员。根据“群众的事群众办,村级的事村级管”的原则,鼓励村、企业或个人成立农村卫生厕所管护服务站,具体负责改后厕所维修维护、定期收运粪液粪渣并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各镇(街道)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或建立专门粪液粪渣收运队伍,或利用现有城乡环卫一体化和农村沼气服务合作社现有队伍设备,对改后厕所进行统一管理,定期统一收集、统一运输,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已改建完成的行政村公厕及卫生户厕粪液、粪渣不得直接排入沟塘、河渠,杜绝村内乱排乱放现象发生,同时要避免发生二次污染等问题。
(四)规范收运行为。定期组织改厕后粪液粪渣清掏处理工作,严禁出现管道阻塞或漫溢现象。要加强粪液粪渣收集运输管理,严禁出现私拉乱运、随意倾倒行为,确保粪液粪渣清运管理规范化、秩序化。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