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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010-557241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10-21 10:23
名 称: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农村,县政协,提案,答复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0-21 10:23
字号:[ ]

李志强委员:

你在嵩明县第九届政协第四次会议委员大会上提出的《取缔大棚污染、降低农残》的提案,已经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 感谢你对我县大棚种植蔬菜的高度关注,这对于我们今后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提升科技水平,确保生态环境是很大的激励、鞭策和支持。

二、 历年来嵩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按照“保护生态、发展产业、服务民生、富裕农民、和谐农村”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产业化经营,形成了以粮、烟、畜、菜、花为主的农业五大主导产业,先后荣获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全国蔬菜产业重点县、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云南首批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县、云南“云花”外贸发展综合性基地、云南首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等殊荣。随着昆曲绿色经济示范带的推进,我县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的不断加大,蔬菜花卉种植面积逐年增加,到2019年底,我县蔬菜地面积达10.7万亩。

三、 严管农药市场、杜绝高毒、高残农药,实施生物农药。2019年我县植保监管部门共出动54次对农药市场进行检查,未发现高毒、高残农药,技术部门对种植户大力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上万份,对喷施农药问题进行有效监管。确保农残降低符合行业标准。

四、 严管农药残留物并实施农药残留废包装物统一回收处置问题

1. 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云南省农药管理条例》中没有明确。

2. 根据环保部起草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法》征求意见稿,《试行》条例第四条(原则)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坚持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回收、谁使用谁交回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农户参与、市场驱动,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3. 第五条(部门职责)国务院农药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农药包装设计规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药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农药包装物生产和使用的环境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转运、贮存的环境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处置的环境管理。

4. 第七条(回收体系建设)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统筹安排本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贮存和处理处置体系的建设。体系建设应当体现因地制宜的原则,并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和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

5. 第八条(公众参与)相关部门、企业、社会团体应当加强农药安全使用和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宣传教育政府对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的企业予以扶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不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处置的行为,都有权向农业和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举报。

五、 农药作为农业生产的基本生产资料,在有效防控病虫危害,夺取农业生产丰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县自2006年以来随着产业结构的大幅调整,农业复种指数逐年增高,单位面积农药使用频度也随之增加,农药包装废弃物多年未得到有效控制,已成为主要的农业面源污染源之一,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省市植保部门的支持下,县农业农村局在全县4个乡镇的不同村委会建设了近300个农业废弃物回收池及示范点,专用于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和集中处置并不间断地对种植户进行了大规模的宣传。

多年来尽管农业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农药包装废弃物的胡乱弃置现象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政策法规不完善。国家环保部和发改委2008年《国家危险废物目录》,把“粘有农药的包装物及容器”列为危险废物,但最新的《国家危险废物目录》却未把农药包装废弃物列为危险废物。农药包装物属有毒有害物质,但不作危险或有害废物监管。但是,我县目前正积极按照有关法规制定废弃农药和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处置办法。二是责任主体不明确。农药包装物收集、贮存和处置是一项复杂工作,无害化处理难度大,涉及范围广(生产、销售、使用),管理部门多(环保、农业、林业、供销等部门及基层政府),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导致监管责任缺失,大多数地方没有列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议事内容。三是环保配套设施不完善。农药包装物属有毒有害物质,需要专业的环保设施设备进行处置,技术要求较高,容易产生二次污染。四是回收处置成本高政府财力有限。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管理涉及回收、运输、仓储、无害化处理等多个环节,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综合上面情况,我部门除了大量宣传种植户充分利用现有设施之外,我们尽最大努力争取省、市立项建设农业废弃物回收池,同时争取早日出台农药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办法,配合乡镇村治理好嵩明的农药包装废弃物。

六、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在保“菜篮子”安全的同时,我县进一步加大农业标准化生产及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的检验检测、安全监测及质量认证体系,规范农资市场秩序,重点查处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制售假种子、伪劣农药、化肥等坑农伤农行为;推行农产品原产地标记制度,开展农业投入品强制性产品认证试点,搞好技术培训,使农民掌握并遵循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科学合理地使用农药、肥料,扩大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等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和供应,让广大市民吃上放心农产品。2019年,我县共检测各类蔬菜残留农药样品3000余份,产品安全合格率均达到国家标准。加强对粮食、水果、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基地认定和产品质量认证,全面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的实际内涵。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大力实施中低产田地改造和基本口粮田建设,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在确保稳定蔬菜花卉面积的同时,积极开展试验、示范,减少大棚的覆盖率,强化科技贡献率,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提高单产增加总产,确保我县蔬菜花卉生产安全。仓廪实、民心安,面对农业生态环境这道长期而艰巨的课题,我们只有认真准备,积极应对,方能让农民的“粮袋子”更满,“钱袋子”更鼓,“菜篮子”更丰富。

最后,衷心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希望你能继续关心、关注、支持农业农村局的各项工作,为嵩明县的蔬菜花卉生产出谋划策。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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