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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0-10-21 08:57
名 称: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10-21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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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2700276301000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三)组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协调扶持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上级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文件。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八)组织实施上级有关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负责烈士陵园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国家、省、市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九)负责指导退役军人事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扬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全力做好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全县共采集7165人;高质量全面完成烈属、军属、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悬挂比例达到100%;广泛开展大走访送温暖活动,在春节、“八一”期间共走访慰问退役军人5844人,共计237.28万元;做好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提标发放工作,2019年共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9896人次2199.87万元,做到不漏、不错、不重;稳步提高退役士兵优待金标准,发放退役士兵优待金359户574.4万元(户均优待1.6万元);发放在乡6级以上残疾军人门诊包干补助45人次14.7万元;着力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189人次47万元,其中医疗补助141人次29.9万元、生活补助36人次8.3万元,住房困难补助12户9.9万元;报销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药费48人次15.4万元;2-5月份期间开具《云南省烈士祭扫证明书》35份200人55车辆;完成2名退伍军人新评残的材料审核和上报,并及时将信息录入系统,完成2名退役士兵的伤残抚恤关系转移上报工作;完成1名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申报工作;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中,为我县符合条件的25名人员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完成2019年全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共计432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嵩明县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嵩明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225.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25.1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因我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部门,相关上年决算数据不存在,故无与上年对比的决算信息。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01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6.2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因我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部门,相关上年决算数据不存在,故无与上年对比的决算信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16.27万元。因我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部门,相关上年决算数据不存在,故无与上年对比的决算信息。本年度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因我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部门,相关上年决算数据不存在,故无与上年对比的决算信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6.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因我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部门,相关上年决算数据不存在,故无与上年对比的决算信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0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61%。该支出用于我县2019年相关优抚和安置资金的发放。

 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该支出用于我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该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8万元为机构改革后从嵩明县民政局移交的公务用车花费的燃油费,后因我局被核定无车编,故移交的公务用车又返还嵩明县民政局,故当年产生了该项运行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08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8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来自于从嵩明县民政局移交公务用车后产生的汽车燃油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8万元,开支为从嵩明县民政局移交的财政拨款公务用车1辆。主要用于日常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后因我单位无车编,故移交的公务用车又返还嵩明县民政局。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31万元,因我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部门,相关上年决算数据不存在,故无与上年对比的决算信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工福利费、培训费支出和日常办公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3225.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25.19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25.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225.19万元,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225.19

3225.19

0

0

0

0

0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三)工资福利支出:指职工所在单位通过举办集体福利设施,建立各种补贴,提供服务等办法,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方便,帮助职工解决生活上难以解决的困难,改善职工生活和环境,解决职工在生产过程中某些共同的和特殊的需要,以改善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保证他们正常和有效地进行劳动。

(四)社会福利:国家和社会为增进与完善社会成员尤其是困难者的社会生活的一种社会制度,指提高广大社会成员生活水平的各种政策和社会服务,旨在解决广大社会成员在各个方面的福利待遇问题。

(五)社会保障:一般认为,社会保障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互助等内容。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部分。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76301111

嵩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XLS2020102108314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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