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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010-570144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10-21 08:33
名 称: 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10-21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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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2700456601000

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落实国家方略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1、执行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相关目标任务; 3、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嵩明县杨林镇人民政府2019年全年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6.06亿元,工业总产值6.5亿元,招商引资5.78亿元;实现一般地方公共预算收入1.21亿元。加强风险防控,偿还存量政府债务资金5334万元。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3.69万元、1.47万元,分别增长8.5%、12%。守住粮食安全底线,种植粮食3.92万亩;蔬菜、花卉、烤烟分别实现产值1.3亿元、5700万元、906万元;开展农残样品检测700个。兑付各类强农惠农资金335.58万元。杨林镇、云林、官渡成功申报为乡村振兴“十镇百村”示范镇、村。杨林幸福社区改造提升及附属工程建设完工,分配入住712户。国土资源管理不断加强,罗良、大树营、老余屯、云林、落水洞等5个村审批建房160户,依法依规拆除违法违规建筑43宗18万m2,盘活存量土地754亩,收储基础设施建设用地120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硬化道路3公里,保养道路161公里。投资513万元改造农村用电“一户一表”6500户。投资404万元新建公厕13座。投资900万元完成大型灌区项目建设,投资619.7万元建成杨林第一自来水厂并投入使用,云林、老余屯人畜饮水管网改造工程、八步前村省级重点村项目建设全面完工。 “七改三清”工作深入推进,全年清运生活垃圾1万余吨,新建卫厕800个。启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设置垃圾分类点23个、垃圾桶230只。“森林杨林”建设深入推进,义务植树20.25万株,面山绿化1200亩。严格落实环保“一票否决制”及“三同时”制度,万元GDP能耗下降2.6%以上,淘汰黄标车234辆。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稳步推进,协助处理环境污染事件30余起。新建污水管网10.53公里、疏通雨污管网15公里。“河长制”工作深入推进,投资115万元治理河道82公里,清淤5.6万m3,牛栏江出境段面水质稳定在Ⅲ类。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10个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通过县级验收,实施“四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164户,实现34户88人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出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6%、98%。义务教育巩固率100%,幼儿入园率达98.6%。新村幼儿园、云林小学综合楼建成投用,株洲长鸿实验中学入驻杨林。群众性文化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兰公祠荣获全国第四批徐霞客游线标志地认证,省级文明单位通过复审。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0余件。加大创业就业工作力度,转移农村劳动力2529人,落实创业就业资金1300余万元。民政残联工作温暖人心,全年发放各类救济资金740余万元、救灾粮11吨。科技、卫计、爱卫工作扎实推进,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落实有力,组织义务献血651人,政府机关成功创建为“市级健康单位”。双拥优抚保障有力,落实双拥优抚资金142.81万元,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升。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受理市(县)长热线253件,矛盾纠纷调处率100%。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生产、消防、交通、食药等各类安全专项检查380余次,整改隐患200余项,全年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严打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办理刑事案件152件、行政案件112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禁毒防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等专项行动,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良好局面更加巩固。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政府采购、“公务用车”管理等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包括组织人事等党群部门及科协、民政办等内设行政部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镇财政所,其他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农科站、林业站、水管站、农经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保所、统计站、计生办。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镇政府31人,计生办0人,社保所4人,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0人,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5人,科协2人,财政所5人,水管站3人,林业站9人,农经服务中心3人,统计站2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5人,农科站9人,农机服务中心2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图片2

图片3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443.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3.9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2203.99万元同口径增收239.98万元,增11%,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44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3.97万元,占总支出的94.68%;项目支出130万元,占总支出的5.3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2203.99万元同口径增支239.98万元,增11%。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政策性工资增资和上级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13.97万元,比上年2096.17万元同口径增支239.98万元,增11%。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情况:(1)政府机关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175万元,比上年(以下同比)增支194万元,增20%;(2)统计信息事务支出34万元,增支3万元,增10%;(3)财政事务支出93万元,减支18万元,减16%;(4)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35万元,减支9万元,减20%;(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与上年持平;(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36万元,增支74万元,增46%;(7)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万元,减支4万元,减 50%;(8)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98万元,增支35万元,增56%;(9)农业事业机构支出410万元,增支96万元,增31%;(10)林业事业机构支出148万元,增支15万元,增11%;(11)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支出79万元,减支4万元,减5%;(12)民族事务上级专项资金支出30万元,增支3万元,增11%;(13)农业综合改革(款)支出100万元,增支100%。基本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政策性工资增资和上级专项资金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1.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8.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0万元,比上年27万同口径增支103万元,增381%。增长原因主要是民族事务上级专项资金支出30万元,增支3万元,增11%;农业综合改革(款)支出100万元,增支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3.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2203.94对比增支240.03万元,增11%。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31.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46%。主要用于(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174.67万元;(2)统计信息事务行政运行33.85万元;(3)财政事务行政运行92.53万元;(4)民族事务民族工作专项30.0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5.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5.47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支出2.43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5.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4%。主要用于(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63.20万元;(2)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38.17万元;(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4.1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机构支出3.7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1%。

 12.农林水(类)支出737.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18%。主要用于(1)农业事业运行支出345.24万元;(2)农业其他农业支出65.10万元;(3)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支出147.91万元;(4)水利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79.33万元;(5)农村综合改革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100.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54万元,支出决算为24.88万元,完成预算的2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33万元,完成预算的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55万元,超额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时公务接待费未单独预算,并入办公经费中。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88万元,下降1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4.5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下降0.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2万元,下降1.7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3万元,占29.46%;公务接待费支出17.55万元,占70.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3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下乡一事一议项目、脱贫攻坚等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5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5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村组干部培训等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7.67万元,比上年增238.73万元,增54.4%,增长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办公用品购置、培训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部门资产总额7537.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60.15万元,固定资产5477.0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0.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45.7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805.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图4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监督索引号53012700456601111

杨林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1020053338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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