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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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方案。组织拟订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相关措施拟订。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市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负责实施扶贫开发工作,承担全县扶贫开发项目组织、规划和上报工作,督促检查项目的实施验收;协调、宣传和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引导和帮助贫困地区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优势产业。
(15)组织实施全县烤烟生产工作,指导、监督烤烟生产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第一,推进嵩明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产业振兴
1. 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积极推进粮、烟、畜、菜、花、渔等优势特色产业扩规模、上档次,增效益,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巩固粮食产能。2019年全年计划完成种植粮食作物18.6万亩,全年粮食总产5.12万吨。完成小春粮食播种9.3万亩,占计划的100%。预计小春粮食总产量1.6万吨。完成大春粮食种植面积9.3万亩,占计划的100%。完成大春粮食总产3.52万吨。完成水稻玉米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2片,面积2.041万亩,完成粮食作物间套种8万亩,占计划的100%,完成有机水稻推广种植面积1000亩,占计划的100%。
(2)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蔬菜生产方面,2019年全县预计完成无公害蔬菜种植31万亩,总产64万吨,产值9.5亿元,外销量54.4万吨。花卉生产方面,完成花卉园艺面积2.63万亩,其中切花面积1.96万亩,8.92万枝,盆花320万盆,总产值9.2亿元。特色水果方面,2019年我县在园水果面积14534.1亩,总产值8228.1万元,其中我县的“云南嵩岚创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红颜”品种在云南省第二届草莓产业发展研讨会暨2019西山区(碧鸡)草莓节-精品草莓擂台赛中荣获“银奖”。畜禽养殖方面,2019年畜牧业产值预计达7.09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36.35%。肥猪出栏15.16万头,完成目标任务的101.07%;肉牛出栏1.15万头,完成目标任务的104.55%;肉羊出栏2.49万只,完成目标任务的124.5%;肉禽出栏148.53万羽,完成目标任务的106.09%;肉类总产1.76万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03.53%(其中猪肉产量1.26万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00.8%);禽蛋产量3550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18.33%;牛奶产量18206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07.09%。渔业产业方面,全县渔业养殖面积预计4500亩,水产品总产量预计完成1060吨。中药材种植产业方面,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1123亩,产值达319.5万元左右,加工产值达640万元。烤烟种植方面,全县烤烟种植25310亩,累计收购烟叶71200担,完成收购计划的100%。
(3)稳步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嵩明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总面积为15.5万亩,其中水稻7万亩,小麦2.5万亩,玉米6万亩,目前全县15.5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外业工作—底图制作、实地勘查、划定公告公示、数据库建设及标志牌设置现已完成,现县上自查验收后报请市、省验收,验收资料已报市级审核。
2、 着力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用现代物质装备武装农业,大力推进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促进农业转型升级。
(1)加强农业设施装备建设和监管。扎实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26车次、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发放各娄宣传材料4900份,培训各类农机驾驶、操作人员288人次。全县共办理拖拉机落户11台,转籍过户9台,拖拉机年度检验248台,拖拉机驾驶证申领考试19人,换发驾驶证333本。农机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在国家、省安委会下达的指标范围内。我县主要农作物种植达18.6万亩。其中,水稻种植面积5000亩,机械插秧2000亩,机械插秧率40%;包谷种植面积7万亩,豆类、薯类、杂粮种植1.8万亩,机耕9万亩,机械作业率96.7%;花卉、蔬菜种植17.55万亩,机耕17亩,机械作业率96.9%;烤烟种植面积2.53万亩,机耕、机耙2.4万亩,机械作业率94.9%,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4.16%。2019年,上级部门下达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8万元,已完成105.445万元,带动农户投入资金313.84万元,完成率97.6%,嵩明农机化进程加快。加强拖拉机驾驶员考核发证,2019年共培训各类人员610人。开展信息进村入户整县推进示范工程,完成40个益农信息社建设任务,其中示范社8个、标准社20个、简易社12个,“云农12316”平台全面上线运行。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截至10月,全县共完成蔬菜风险监测抽检3400个样品,速测合格率99.64%,完成20批次市级风险检测样品,15批次省级监督抽检样品,10批次的部级抽检,共计45批次,涉及检测项目累计1000项,合格率100%。确定7家企业、合作社21个农产品进行“三品一标”认证申报。
(3)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和面源污染治理。推广农村节能炉灶600眼,占任务数的100%,推广农村太阳能热水器100台,占任务数的100%。嵩明明新奶牛养殖有限公司和嵩明县牧兴奶牛专业合作社800立方米大型沼气工程准备上级验收。嵩明县废弃果蔬规模化大型生物天然气工程目前日处理废弃果蔬600吨,正在逐步提高完善,预计日处理废弃果蔬可达1200吨。完成秸秆还田11万亩,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85%,完成秸秆饲料化利用2.16万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量8.64万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90%。示范推广410亩生物降解膜2.73吨,回收地膜698吨。实施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7万亩,水肥一体化核心示范区50亩,活性微生物应用示范面积100亩,生物有机肥运用示范面积200亩,农户施肥定位监测点20个,绿色防控技术集成示范面积2500亩。对全县大棚种植情况开展摸底排查,制定了《嵩明县大棚管控工作方案》,预计2021年完成牛栏江流域一江八河沿岸河堤两侧各15米范围内大棚拆除及土地退让。
(4)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农业源)工作。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源普查涉及种植业、地膜、秸秆、畜禽、水产养殖、农机移动等六个源,普查对象涉及2000多农户和养殖户,目前各个普查源已经完成录入、多次修改审核工作,正在编写数据分析报告和普查总结。
3、 着力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型职业农民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
(1)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县共完成确权面积393675.262亩,确权地块269938块,全县74个村(居)委会,已颁证74个,向农户颁发《经营权证》56124本,占应颁证农户58462户的96%。4月10日,嵩明县土地确权数据通过了农业农村部初检、软件检测、手工检测等各项指标抽检,并汇交成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汇交成功,标志我县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圆满完成。
(2)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我县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共203个,加入专业合作社的农户超过5546户,带动农户1.2万户,规模销售农产品产值超过1.1亿元,合作经营收入7536.32万元。2019年组织云南森汇食品有限公司、嵩明景秀美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申报省、市农业龙头企业,全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6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6家,市级龙头企业30家,从事花卉蔬菜种植的32家,从事畜牧养殖的4家。
(3)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有序推进杨林镇大树营村委会新农村2018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示范村建设,指导收集整理项目档案资料,迎接市农业农村局对示范村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完成2018年部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工作,2018年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100人,完成初级认定100人。
(4)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我县有农产品加工企业34家,目前全县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65058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59%,营业收入66310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10%,上缴税金117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59%,带动就业人员3605人,比上年同期增长1.86%。
(5)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参展,拓宽交易市场。为了提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国内外的竞争力,积极组织昆明虹之华园艺有限公司、云南金雨庄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企业参加2019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组织虹之华、安祖、花仙子、海盛、蓝睛蜒、泰源、统一、傲丽、桂豪、立深新园十家具有代表性的重点花卉企业参加第二十届昆明国际花卉展;组织云南千景树种植园有限公司、嵩明云上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参加第十五届中国昆明国际农业博览会,其中:花卉企业7家、4农蔬菜企业、11家农副产品企业、药企2家;组织昆明海盛园艺有限公司、昆明虹之华园艺有限公司、嵩明伟诚蔬菜种植有限公司的花卉及蔬菜品牌参加2019年昆明市绿色食品“10大名品”评选活动。
(6)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昆明农业信息网、中国嵩明网发布农业最新动态及价格信息545条;利用“三农通”信息服务平台为全县7万多移动用户发布有针对性的生产、生活、农产品供求和价格、农业科技、务工等实用信息214条。
4、 推进产业发展脱贫攻坚工作
截止11月,我县实施产业项目11个投入1131.9万元,分别为:牛栏江镇荒田村委会黄豆沟二期畜禽养殖点建设项目172.47万元;牛栏江镇大箐村委会甘家塘畜禽养殖配套建设198.2万元;牛栏江镇花窝村委会雪莲果仓储库房建设项目142.4万元;嵩阳街道东村居委会干河菜子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投入112.7万元种植300亩烤烟、建烤房25座;投入161.2万元建设种植番茄标准化钢结构温室3300平方米;投入120.2万元建设800亩滴灌种植基地;投入110.2万元建设旅游产业接待中心;对嵩阳街道东村居委会高原特色种植基地追加20万元完善基础建设;投入20万元扶持工业辣椒种植项目;牛栏江镇花窝村委会雪莲果分捡打包设备项目35万元;阿里塘光伏项目51万元。目前产业扶贫项目不断加大投入,以确保产业扶贫提质增效。组织开展雪莲果电子商务、夏季豌豆技术培训、冬早马铃薯中耕管理培训、工业辣椒种植技术培训等相关种植技术培训,共培训359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06人。
5、 深化推进农业改革
一是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印发了《嵩明县推进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方案》(嵩办通〔2019〕55号)。截止目前,嵩明县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数据录入已全面完成,共涉及村(居)委员会74个、村民小组574个,已完成县级和市级验收工作。二是制定出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2019年7月18日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嵩明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嵩发〔2019〕7号),印发全县参照实施。三是嵩明县贫情动态监测工作。2019年6月11日印发了《嵩明县返贫致贫预警机制实施方案》(嵩政办通〔2019〕15号)、《嵩明县返贫致贫监测结果运用办法(试行)》(嵩政办通〔2019〕15号)。四是制定了《嵩明县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的实施意见》。
第二,实施惠民生工程,提升群众获得感
1、 推进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1)完成嵩明县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019年省、市下达嵩明县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0.64万亩,投资780万元。安排在嵩阳街道办事处的新春邑、山脚,杨林镇核桃委会进行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规范程序,经设计、招标等程序,于2019年1月10日动工,至2019年4月10日竣工,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2)完成2018年美丽乡村省级重点村项目建设。2018年省级重点村规划建设项目10件,惠及882户3327人,计划总投资357.74万元,实际完成投资400.722212万元,于5月15日完成我县2018年度实施的3个自然村的美丽乡村省级重点村建设项目县级验收工作。
(3)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按照“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基本思路,把农村改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019年底预计完成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改造建设34座、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建设9000座。
2、 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1)完成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发放。2019年分配我县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资金)资金1269万元,全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19.35万亩,发放标准为每亩65.50元,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通过信用社“一折通”兑付到农户手中。
(2)做好我县种植业保险工作。2019年种植业保险投保面积6.17万亩,保费113.39万元。其中:水稻2351.61亩,保费63493.47元;玉米59322.38亩,保费1067802.84元;当归29亩,保费2610元。
(3)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截止目前,2019年“回头看”结束,全县有建档立卡966户3472人,累计脱贫958户3453人,剩余未脱贫8户19人,贫困发生率从2013年底的1.29%降至2018年底的0.012%。我县紧紧围绕巩固脱贫成果这一主线,聚焦返贫人口和收入水平略高于贫困标准人口两类群体,着力开展“十大行动”,不断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截止2019年11月8日己安排中央资金899万元(其中100万元县民宗局己安排实施),省级资金80万元,市级资金925万元(其中小额贷款贴息资金42万,24万元脱贫攻坚市级补助工作经费),县级资金719.5195万元(其中2018年结转资金680.4695万元),合计己安排2623.5195万元,用于嵩阳街道、小街、杨林、牛栏江镇15个村委会34个扶贫项目建设,牛栏江镇大火地易地搬迁烤烟房配套建设己完成并投入使用,2019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己完成。
第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1、 积极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
高度重视年度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办理工作,制定具体办理工作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办理工作。2019年县农业农村局共收到7件人大代表建议(5件主办件,2件协办件)和9件政协委员提案件(7件主办件,2件协办件),目前全部按照要求办理完毕,提案办复率、解决率、见面率、满意率均为100%。
2、 完善健全《农药经营许可》审批工作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农药经营许可》审批事项和程序,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审核新办证或到期换证材料,截止11月8日共审批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87本。没有出现违规或者举报、投诉案件,按时、按质完成《农药经营许可》审批的各项工作。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嵩明县农业农村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1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1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1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8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1,090.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90.2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219.82万元,增长88.92%,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度机构改革,原一级预算单位嵩明县农业局、嵩明县畜牧局及嵩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并入新成立的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原农业局、畜牧局、扶贫办2018年收入合计5870.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70.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比2018年增88.92%,主要由于在职职工人数增加及人员正常增资,各级财政加大了对农业农村工作的资金投入所致。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1,353.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8.39万元,占总支出的28.52%;项目支出8,115.6万元,占总支出的71.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747.31,增长102.51%。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原农业局、畜牧局、扶贫办三家支出合计560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3.02万元,项目支出2623.65万元,结余结转263.75万元;2019年度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基本支出为3238.39万元,比上年增加255.37万元;项目支出为8115.60万元,比上年增加5491.94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在职职工人数增加及人员正常增资,各级财政加大了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项目资金投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38.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5.35万元,增长8.56%,主要原因分析:在职职工人数增加及人员正常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1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91.94万元,增长209.32%,主要原因分析:各级财政加大了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项目资金投入。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共20类,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448.1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1175.90万元;病虫害控制支出732.66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47.00万元;农业行业业务管理支出40.00万元;防灾救灾支出25.00万元;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支出211.00万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支出42.00万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支出100.00万元;农村公益事业支出1,034.72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50.00万元;其他农业支出601.1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00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64.50万元;生产发展支出1,083.35万元;扶贫贷款和贴息支出42.00万元;其他扶贫支出38.00万元;土地治理支出363.20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7.00万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05.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25%。与上年对比增加4299.22万元,增长76.68%,主要原因分析:在职职工人数增加及人员正常增资,各级财政均加大了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项目资金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 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 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 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8.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1%。主要用于本单位2019年度在职职工151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昆财农〔2019〕151号拨付2019年度省级城乡统筹转户专项补助经费;
12. 农林水(类)支出9,651.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44%。主要用于:2019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89.4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15.25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74.23万元;用于保障嵩明县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62.50万元。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 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 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 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 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28万元,完成预算的258.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24万元,完成预算的136.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03万元,年初没有纳入预算。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只预算了车辆运行费,嵩明县农业农村局纳入财政供养的车辆只有3辆共9.00万元,但在编实有车辆为17辆,公务接待费没有纳入年初预算,且2019年由于机构改革,原一级预算单位嵩明县农业局、嵩明县畜牧局及嵩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并入新成立的嵩明县农业农村局,职能职责增加,人员增加,所以“三公”经费支出数也就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6.87万元,增长263.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14万元,增长198.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74万元,增长380.5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9年由于机构改革,原一级预算单位嵩明县农业局、嵩明县畜牧局及嵩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并入新成立的嵩明县农业农村局,职能职责增加,人员增加,所以“三公”经费支出数也就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4万元,占52.6%;公务接待费支出11.03万元,占47.4%。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2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2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11.0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嵩明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及下设科室站所开展正常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09万元,增长35.97%,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由于机构改革,原一级预算单位嵩明县农业局、嵩明县畜牧局及嵩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并入新成立的嵩明县农业农村局,职能职责增加,人员增加,所以机关运行经费也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及下设科室站所开展正常业务活动(相关使用情况)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嵩明县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8,154.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571.60万元,固定资产511.2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71.5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76.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080.7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24.5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71.53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154.36 | 7,571.60 | 511.23 | 360.61 | 4.83 | 145.79 | 71.53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3. 厕所革命:是指对发展中国家的厕所进行改造的一项举措,最早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提出,厕所是衡量文明的重要标志,改善厕所卫生状况直接关系到这些国家人民的健康和环境状况。
4.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监督索引号53012700332601111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决算公开表格202010200917228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