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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0-10-21 09:07
名 称: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10-21 09:07
字号:[ 大 中 小 ]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3001000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拟订有关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资源交易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负责牵头全县政务服务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组织全县“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拟定和组织实施有关制度措施;管理嵩明县政务服务中心、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涉及的人事、财物、党建以及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管理,制定管理制度,优化办事程序;负责全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牵头协调各进驻单位之间、进驻单位与综合窗口之间的工作关系,做好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单位后台行政审批电子政务的管理协调和运行维护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化系统建设,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负责政务服务平台、行政审批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基层为民服务中心(站)“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相关法法律、法规、规定及政策,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综合监管。负责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业务指导;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诉举报(政府采购、PPP项目由县财政局受理并调查处理),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协助上级及县级有关部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及时成立嵩明县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对昆明市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和昆明市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进行任务分解,细化了任务,并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做到任务层层分解,层层细化,目标明确。认真组织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培训达20场次。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推广10次,专题培训2次。组织全县涉及营商环境19个指标的职能部门50余人参与全市营商环境现场集中测评做到现场全程统筹协调到位,组织到位,支援到位,后台数据收集全面。积极统筹各指标牵头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对标对表,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压实责任,迅速完成整改工作。

2.学习借鉴成熟做法,设置综合窗口10个,配备综窗人员10人,全面推行“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协同审批”新模式。实行审批服务事项提前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审批告知,打破部门信息壁垒、提升政务服务效率,让百姓少跑腿、信息多跑路,解决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

3.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七办”服务模式,完成“七办”服务清单梳理,其中“一窗通办”事项102项、“一网通办”事项501项、“掌上办”事项421项、“最多跑一次”事项116项、“马上办”事项352项、“就近办”事项30项和“全市能办”事项102项,推动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精简办理材料要件、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推动政务服务效率显著提升。

4.全县机构改革之后,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县级权力清单事项梳理和确认工作,已初步确认县本级33个部门10类行政职权事项5755项行政职权清单,其中,行政许可167项、行政确认43项、行政检查176项、行政处罚4953项、行政奖励22项、行政征收23项、行政给付34项、行政强制182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职权153项。同时,积极推动园区行政审批改革,组织各园区清理和梳理前期已下放或授权委托行使的权责清单及下放授权的权责需求清单,共梳理清单26项。

5.持续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构建“综窗受理、后台审批、一网通办”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6.按照要求,建设“24小时政务服务自助服务”专区,打造“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区并投入使用。10月,我局建成全县首家24小时自助服务区并正式投入运行,弥补8小时以外时间和节假日等非工作日的服务盲点,有效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实现业务办理智能化、便民服务智能化、政务管理智能化、线上线下一体化。

7.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梳理公布实施了涉及17个部门(含各镇、街道)共152项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清单,接受广大办事群众的监督。全年“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结29.05万件,办结率达100%。

8.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按时完成事项的梳理、认领等工作,确保系统投入运行。指导全县33个部门完成县级监管部门事项的认领,并补充了执法人员信息及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行为信息。

9.持续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推广及使用。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全县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各级为民服务中心、各大超市、各乡镇卫生院、各公交车站宣传栏、各所学校广播室、医院公众平台对外发布“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内容。

10.做好公共资源交易保障服务和监管。2019年,我局提供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随机抽取、开标、评标全过程监管及服务142场次,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报告书备案、合同备案102份,现场免费办理评标专用的CA数字证书64枚,确保了评标活动顺利开展。全年交易中心共登记进场交易项目171个,完成交易项目142个,总成交额为70490.98万元,与投标限价(估算价)73546.27万元相比,实际节约资金3055.29万元,资金节约率为:4.15%,工作完成率和办结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54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4.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06.4万元,增长128.4%,主要原因分析是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县级配套100万元和市级配套125.1万元。其次建设24小时自助服务区,项目增加52.34万元。同时增加人员工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49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86万元,占总支出的53.43%;项目支出232.6万元,占总支出的46.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61.2万元,增长109.63%,主要原因分析是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县级配套100万元和市级配套125.1万元。其次建设24小时自助服务区,项目增加52.34万元。同时增加人员工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6.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8.6万元,增长12.00%,主要原因分析为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增加10名综合窗口人员。其次,新录用1名事业人员。同时,正常晋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2.6万元,上年无决算数,主要原因分析为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县级配套100万元和市级配套125.1万元。其次建设24小时自助服务区,增加52.34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按照省市县“一网四中心”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有关要求,一是按期完成了实体大厅改造。设置咨询导办区、综合受理区、缴费出证区、休息等候区、办事自助服务区、档案存放区、党群服务中心、职工之家、政务服务业务培训等功能区域,拓展了民政婚姻、照相室、母婴室、图书室等服务功能区,新增了婚姻、照相、电力等窗口服务功能。同时提供了免费的办事复印服务、便利的手机充电服务、完善的办事信息查询和公示服务,提升了为群众办事体验和服务能力。二是信息化设备配套到位。完成了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化设备采购工作,并实现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设备供应配置投入使用,各办事窗口配备集成了身份证扫描仪、高拍仪、叫号机、自助查询和服务终端,综合窗口的设置按照业务平稳有序过度、综合兼顾侧重和平衡的原则,设置综合受理窗口10个,公安、市场监管、民政服务3个主题综合窗口。三是完成了“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配置。开展完成了系统事项标准化建设和配置工作,在事项标准建设及纳入系统综窗情况,县政务服务局协同国信数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完成了全县163项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完善了受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40个审核要素。推动县级职能部门完成后台审批平台信息化设备配置和系统部署工作,全面实现了县级“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建设的“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目标。

2.24小时自助服务区情况。10月,我局建成全县首家24小时自助服务区并正式投入运行,目前设有昆明一体化政务服务智能终端3台,整合了预约服务、查询服务、自助填表申请服务、社会便民服务、生活缴费等多项政务服务功能。司法查询系统1台,有效解决办事群众法律知识查询。自助政务服务区的建成,弥补8小时以外时间和节假日等非工作日的服务盲点,有效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实现业务办理智能化、便民服务智能化、政务管理智能化、线上线下一体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9.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61.2万元,增长109.63%,主要原因分析为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县级配套100万元和市级配套125.1万元。其次建设24小时自助服务区,增加52.34万元。同时增加人员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0.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29%。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1%。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43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3万元,下降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接待费未产生。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6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11万元,增长33.93%,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工资增加。同时,运行经费支出增加是增加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出差调研培训增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费、培训费、办公设备维修及维护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347.65万元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4.92万元,固定资产123.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18.91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7.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6.6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58.1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18.91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47.65

104.92

123.82

0

0

0

123.82

0

118.91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4、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

5、预决算公开:是指经本级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3001111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决算公开表格2020102108451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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