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财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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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嵩明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嵩明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嵩明县财政局是嵩明县经济综合管理部门之一,承担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政策,宣传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搞好增收节支,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建设公共财政,服务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责。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做好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组织工作。
2.做好向上争取资金统计工作。
3.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预算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监控和自评工作,按上级要求选取部分项目进行再评价和事前评估。
4.做好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规范举债融资行为,按上级下达的化债目标任务逐年化解债务风险,争取在规定时间内将债务风险降到预警线内。
5.做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工作。对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预算管理水平、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具有重要的政策支撑作用。
6.完成县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现县属国有企业公务交通保障高效、费用节约、成本下降和管理规范。
7.做好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核算。
8.组织好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9.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及会计基础评价工作。督促各单位规范会计行为,推动全县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内部控制规范,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水平。
10.做好政府采购改革相关工作,稳步推进我县政府采购管理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嵩明县财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财政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2人,主要是遗属人员。行政人员超编6人,超编原因为机构改革,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缩减编制人数造成。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嵩明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嵩明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财政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549.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49.3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30.02万元,下降7.74%,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本单位存在正常的人员调出、退休,导致人员减少,使得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预算经费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财政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58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8.22万元,占总支出的95.85%;项目支出65.8万元,占总支出的4.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21.24万元,下降7.11%,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本单位存在正常的人员调出、退休,导致人员减少,使得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经费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18.2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3.04万元,下降9.70%,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本单位存在正常的人员调出、退休,导致人员减少,使得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经费有所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82.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35.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8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80万元,增长174.17%,主要原因分析是收到昆明市财政局拨付的2018年度街道析置新增财政所标准化建设市级补助资金和2017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分别是安排村级会计管理工作补助经费5万元,分别拨付牛栏江镇、小街镇、杨林镇、嵩阳街道、杨桥街道1万元,用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2017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经费30万元,全部用于开展财政业务提升培训支出;新增财政所标准化建设任务和补助资金30万元,该笔经费已由我单位全部拨付到下级预算单位(嵩阳财政所、杨桥财政所)使用;融资担保工作经费0.80万元,用于支付财政专项核查审核审计服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财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4.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5.45万元,下降6.24%,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本单位存在正常的人员调出、退休,导致人员减少,使得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经费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77.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28%。主要是财政事务行政运行1224.69万元和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52.82万元,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以及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养老保险全年支出105.71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财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79万元,完成预算的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4万元,完成预算的61.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完成预算的31.6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61万元,下降62.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万元,下降4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1万元,下降75.9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4万元,占65.9%;公务接待费支出0.95万元,占3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业务培训调研检查及项目验收等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财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5.7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27万元,下降5.69%,主要原因分析是厉行节约,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正常业务支出。其中,办公费支出18.11万元,水电费支出14.94万元,物业管理费(绿化养护等)支出22.89万元,差旅费支出8.34万元,维修(护)费支出9.71万元,培训费支出24.84万元,劳务费(劳务派遣人员、合同工工资)支出24.16万元,委托业务费(绩效评价委托代理服务支出、会计基础实地评价服务支出、会计职称考试服务费支出等)支出88.3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2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嵩明县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2193.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78.98万元,固定资产814.6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04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度嵩明县财政局项目支出65.8万元,属日常工作经费,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完成特定的 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分别是主要是村级会计管理工作补助经费5万元,2017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经费30万元,新增财政所标准化建设任务和补助资金30万元,融资担保工作经费0.80万元。无项目自评,故附表9、附表10无填报内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4.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5.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1801111
嵩明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10200926116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