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61501000
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隶属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履行政府促进就业职能的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主要职能职责有以下几个方面:(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劳动就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年度就业服务工作目标任务。(2)负责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城乡劳动就业统筹管理服务,促进城乡劳动者充分就业。(3)负责承办县区失业保险业务,具体负责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核定、待遇审核发放等工作。(4)贯彻落实积极的创业就业政策,做好大龄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重点人群就业援助和就业服务工作。(5)加强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持续做好职业供求信息发布、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专场招聘、档案托管等工作,为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便捷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6)指导帮助各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工作。(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及县人社局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局的悉心指导和帮助下,我局坚持民生为本、就业优先工作主线,以开发就业岗位、落实就业政策、加强技能培训、强化就业援助、优化就业服务为抓手,扎实做好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千方百计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全年重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抓好就业岗位开发,组织落实年初市、县下达的各项就业服务工作目标任务。今年以来,全年累计开发有效就业岗位2015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00个的100.75%;新增城镇就业2224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200人的101.9%(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196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97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5%,有效控制在计划目标4%以内,全县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分析。
(2)抓实就业政策落实,做好就业见习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各项就业补助资金审核发放工作。今年以来,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92人,拨付就业见习补贴89.82万元;开发公益性岗位320个,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341.85万元;办理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302人103.09万元,办理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12人3.56万元;拨付2019年职业培训补贴233万元;拨付大学生创业补贴、引导性培训等其他就业补助资金支出150.94万元。
(3)认真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工作,推动创业扶持工作深入。今年以来,创业担保贷款已扶持创业165人,发放贷款2417万元;贷免扶补已扶持创业75人,发放贷款1010万元;推荐小微企业申报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贷款1户。
(4)有效发挥失业保险功能,抓好失业保险政策宣传落实,力争实现应保尽保。2019年全县参保单位已达542户,参保人数18512人;发放失业保险金3645人次,金额379.24万元;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2586人次,金额121.32万元;办理企业稳岗返还12户,补贴金额85.66万元;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108人23.67万元;全面贯彻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失业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3.77万元。
(5)着力加强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持续做好职业供求信息发布、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专场招聘、档案托管等工作,为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便捷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今年以来,累计组织开展了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等系列招聘活动14场次,累计开发有效就业岗位2015个;办理《就业创业证》6051本,就业登记5651人次,失业登记5050人次;托管失业人员档案32份,托管高校毕业生档案632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333.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3.7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97.22万,增长28.67%,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2019年增加县级配套农民就业技能培训经费项目预算100万元,较上年项目预算增加100万元,增长100%;二是就业创业各项工作得到上级财政部门地大力支持,全年就业补助资金等上级专项资金收入较上年增长188.5万元,增长22.4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33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3.73万元,占总支出的92.50%;项目支出100万元,占总支出的7.5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97.22万,增长28.6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7.22,增长19.03%,项目支出增加1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2019年增加县级配套农民就业技能培训项目支出100万元,增长100%;二是积极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保险补贴等各项就业援助政策,全年就业补助资金等上级专项资金支出,较上年增长188.5万元,增长22.4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3.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7.22万,增长19.03%,主要原因分析为:就业创业各项工作得到上级财政部门地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保险补贴等各项就业援助政策得到积极落实,全年就业补助资金等上级专项资金支出较上年增长188.5万元,增长22.41%。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84.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8.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为:农民就业技能培训、退役士兵职业培训等工作得到了县级财政部门的支持,首次纳入县级项目预算安排。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农民(含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技能培训支出88万元,全年度完成农民技能培训2207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培训322人,培训补贴拨付率100%,其中使用县级资金拨付就业技能培训补贴66.6万元、云南省合格证书考试费6.26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培训期间生活补贴4.47万元、其他支出10.67万元。二是退役士兵职业培训经费支出12万元。因该项目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具体实施,本部门已按县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全额拨付该部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3.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97.22万,增长28.67%。主要原因分析为:一是2019年增加县级配套农民就业技能培训项目支出100万元,增长100%;二是积极贯彻落实就业见习、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保险补贴等各项就业援助政策,全年就业补助资金等上级专项资金支出较上年增长188.5万元,增长22.4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16.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19%。支出主要由以下七部分构成:(1)“就业管理事务”支出188.4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以及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产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支出0.7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等失业保险业务经办过程中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政策宣传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5.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社保缴费;(4)“职业培训补贴”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农民(含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技能培训产生的技能培训补贴、职业鉴定补贴、培训期间生活补贴支出,以及退役军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产生的培训费用支出;(5)“就业见习补贴”支出31万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见习期间生活补助支出;(6)“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7)“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支出860.26万元,主要用于普通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大学生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以及农民转移就业培训相关补贴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17.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为普惠金融项目下“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主要用于全县七家创业担保贷款承办单位及银行,用于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业务过程中产生的办公费、政策宣传费、差旅费、劳务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于:根据县级财政部门年初预算安排,本部门属于无公务用车单位,全年产生的“三公”经费从年初预算的商品和服务费用中列支,年初不单独做“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05万元,增长14.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5万元,增长14.8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在于:本部门2019年共举办两场“就业招聘月”主题招聘会,接待参与招工企业工作人员用餐154人次,餐费2772元,较上年相比举办规模扩大、参与企业人数增加,接待人次较上年增加30人,餐费增加60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3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1)两场“就业招聘月”主题招聘会,接待参与招工企业工作人员用餐154人次,接待费用0.28万元;(2)接待上级人社部门对我县大学生创业园区建设、就业服务工作情况等调研考察活动2批次,接待19人次,接待费用0.11万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7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52万元,增长242%。增长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部门年末在职职工人数较上年增加一人,与上年相比办公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有所增长;二是省级财政下拨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工作经费20万元列入部门公用经费,较上年增长20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就业创业、失业保险相关业务产生的办公费22万元、印刷费1.51万元、手续费0.11万元、电费1.36万元、邮电费0.54万元、差旅费1.96万元、维修(护)费0.81万元、培训费0.79万元、公务接待费0.39万元、劳务费4.75万元、福利费4.2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4万元、以及购买财务核算软件等固定资产产生的资本性支出1.0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部门资产总额741.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15.87万元,固定资产125.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44.55万元,固定资产减少4.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741.72 | 615.87 | 125.85 | 116 | 9.85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6.就业补助资金:就业补助资金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设立的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管理。
嵩明县劳动就业服务局.XLS20201020082020855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615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