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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010-570130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10-19 18:12
名 称: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10-19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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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2700155701000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任务,就全县全局性、战略性、综合性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供意见、建议和方案,为县委、县政府决策和领导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

2.沟通各种信息渠道,建立信息联系制度,深入了解各行各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时反映执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3.就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深化农村改革等涉及农村稳定和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实施意见或建议;

4.组织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课题及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

5.全面完成深化改革工作任务;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以文辅政,做实调研工作

一是精选题、重转化,提高以文辅政的质量和水平。坚持在调查研究中破解难题推动工作,创新思路和调研方式,以超前思维拓展调研领域,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区域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开展调查研究。目前已完成《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建设的建议》《关于建立嵩明县投资资金池的建议》《关于推进嵩明县城乡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建议》《关于推动嵩明美丽县城建设的建议》《关于促进嵩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建议》等课题调研,并以《决策参考》的形式呈交县领导阅示,积极推进政研室调研成果转化,不断提高以文辅政的质量和水平。二是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调研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安排部署,围绕中央和省委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关于进一步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认真开展调研,进一步掌握和规范我县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并制定《嵩明县统筹规范基层督查检查考核情况调查问卷》,并完成《关于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的建议》调研报告的撰写工作。三是配合做好上级部门开展的调研工作。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加强对事关全县发展改革大局的重大问题、疑难复杂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深入调研和谋划,配合完成国家发改委、中国社科院、省、市委改革办到嵩调研任务6次,并配合上级完成相关汇报材料准备工作。对我县区域经济发展、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产业结构、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制造生产及销售市场、配套服务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充分汲取基层一线和广大群众的智慧,注重调动好、保护好、发挥好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紧盯目标任务,纵深推进改革

一是加强领导,拧紧压实改革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一把手”抓改革的主体责任,县委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抓推进、抓督察、抓落实。制定出台《嵩明县2019年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围绕党政机构改革、优化营商、政府管理、开放合作、教育、医疗、就业、环保等重点环节和领域的改革明确任务52项和杨林经开区机制创新、农村综合性改革2项重大改革任务。制定出台《关于县委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2018-2022)的通知》等文件,确定了131项重要改革举措。截止目前,全年共召开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及改革专题工作会7次,审议通过改革方案文件30余个,召开工作推进会议2次,专项小组联络员会议2次。二是完善制度,健全完善改革工作机制。对标对表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统筹领导的要求和工作举措,紧密结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将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调整为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设立经济发展、农村改革、城市规划建设、民主法治、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体制、生态文明、党的建设、纪律检查9个专项小组和县委改革办,切实增强改革科学领导、战略研究、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整体推进能力。同时,在充分对照上级文件和先进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改革办结合我县改革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两规则一细则”,明确改革委员会、专项小组和改革办职能职责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明确责任分工,理顺工作机制。将改革任务按照工作职能一一划分,并纳入岗位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初步形成“委员会科学谋划、专项小组积极推动、县委改革办统筹协调、责任部门认真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把握关键,盯紧抓牢改革重点工作。结合年度改革工作重点和难点,紧盯事关发展事关全局的重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嵩明县2019年全面深化改革督察工作计划》(嵩改办通〔2019〕1号),开展全面督察、专项督察、日常督察,强化督察职能,明确各责任主体督察职责范围,加大督察督办力度,并将改革任务进展完成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重要指标。强化日常考评、年终考核及评价评议相结合,不断传导改革压力,推动任务落实。截至目前,共开展全面督察1次,专项督察9次,不定期督察8次,落实电话提醒35次,形成督察报告9篇,督察通报1篇。制定《嵩明县2019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调研计划》(嵩改办通〔2019〕2号),全力聚焦农村综合性改革,围绕经济建设、城乡规划、民主法治、社会事业、生态文明、党的建设、纪律检查等领域的改革,开展分组调研,各专项小组即为一个调研工作组,制定9个调研课题。依托县人大、县政协民主监督及联系广泛的职能和优势,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委员对招商引资、乡镇服务能力建设、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等内容进行专题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为出台有嵩明特色、有创新亮点、有可操作性的改革方案文件打下坚实的基础。2019年,共开展专题调研9次,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9篇。制定《嵩明县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宣传计划》(嵩改办通〔2019〕3号)。以全面反映中央、省委和市委推进落实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及我县深化改革工作实践和成效为着力点,注重从改革一线、试点现场中发现和挖掘改革工作的特色亮点,注重从重点领域和重大改革任务中总结提炼改革成效等方面的素材。在“中国嵩明”网全面深化改革专栏发布改革信息30条;充分利用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微信、手机报、电视等宣传平台对我县改革会议精神、推进情况、工作成效、典型经验等宣传5期;定期向市委改革办报送日常信息及有进展情况、有问题分析、有对策建议的改革信息,传递改革声音,讲好“嵩明故事”。全年共向市委改革办报送信息46条,上报动态信息45条,综合信息24条。上报特色亮点材料4个,其中《嵩明县“三个着力”持续催生机构改革“化学反应”》《嵩明县“三个坚持”助推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见成效》被《昆明改革信息》刊载,为打造全面深化改革“嵩明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是抓实抓细,全力保障改革任务落实。第一按时限完成党政机构改革,全县共设置党政机构37个,行政机构减少2个,精简5%;科级领导职数减少31名,精简11%,实现了组织重构、机构重组、精简高效的目标;第二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等要素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全力推进“3550”改革,实施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开办企业办理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压缩至50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企业投资生产经营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第三优化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加强招商队伍建设,采取上门拜访招商、会议推介招商、以商招商等方式,以整车生产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现代商贸物流、文化旅游和大健康等产业为主攻方向,积极盯引投资额度大、市场前景好、辐射带动性强的优质项目,产业基础不断夯实。第四统筹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制定出台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及8个专项工作方案,以工程化、项目化为工作抓手,扎实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任务落实。第五推动全域旅游加快发展,培育壮大花卉展览、生态观光、乡村休闲旅游等新业态,加快推进恒大文化旅游城、嘉丽泽高原体育运动特色小镇等项目建设,高品质打造花仙子林下花园、百花箐山谷等旅游景点,推进“文、体、旅”融合发展。第六持续深化河长制工作,以牛栏江(嵩明段)水环境保护治理为主线,按照“农民+科学家”的思路,大力实施沿河截污、河道环境整治、垃圾收集清运、种植替代、农业面源污染削减等工程,持续提升河道水质。第七持续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启动党建引领“镇(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提升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和城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正确运用容错纠错机制,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对符合免责规定的党员干部予以免责,树立鲜明干事创业导向。第八严格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在更高水平上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提升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水平,切实为改革发展提供纪律保证。第九有序推进基层减负年各项任务落实,全县制发文件1010件,同比下降32.62%;召开会议489个,同比下降39.18%;同时,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着力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第十着力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制定出台全县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深化资源配置推进债务化解的工作方案等文件,建立全县发展与债务链接资金池,充分盘活可偿债资金、资产、资源,优先将年度收入、土地出让收益、存量资产资金、保障性住房收益等用于偿还政府债务,严控新增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债务风险的底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19年度收入合计178.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5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194.46万元,下降52.13%。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2019年度机构改革后没有项目资金,没有争取到其他单位的经费支持。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是因为为机构改革后一是人员比2019年减少;二是减少了新农村建设、七改三清等农办工作。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19年度支出合计17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5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4.44万元,增长2.99%。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改革调研项目增加,日常办公经费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8.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4万元,增长2.99%,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改革调研项目增加,日常办公经费相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费、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障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17.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91%;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1万元,增长19.31%。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出差调研培训增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费、培训费、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资产总额92.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2.97万元,固定资产9.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1.0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4.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2.10

82.97

9.13

0

0

0

9.13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一是完成全面深化改革课题。全年共召开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及改革专题工作会7次,审议通过改革方案文件30余个,召开工作推进会议2次,专项小组联络员会议2次。二是完成专题督查报告。共开展全面督察1次,专项督察9次,不定期督察8次,落实电话提醒35次,形成督察报告9篇,督察通报1篇。三是完成调研课题。实施调研计划,提出可行性依据,并形成调研报告5篇。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55701111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决算公开表20201021092056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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