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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010-570128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10-19 16:25
名 称: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10-19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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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6401000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开展城镇就业、农村就业和城乡劳动力向城市和非农业产业转移就业工作;统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和引导性培训、技能性培训、创业培训等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民就业工作情况

2019年度昆明市下达我县促进农民就业培训任务12750人,其中:引导性培训10000人,技能培训2200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培训300,农民创业培训150人,网络创业培训100人;农民转移就业任务15000人;新增农民就业收入1.64亿元。截止目前,全县共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12828人,占目标任务的102%,其中引导性培训10047人,技能培训2207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培训322人;农民创业培训152人,网络创业培训100人;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598人,占目标任务的104%,其中省外就业183人,省内市外1248人,市内14167人;实现转移就业收入18121万元,占目标任务的101%。

(2)农业创业示范园区基地、农业创业示范村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昆明市下达我县创建农业创业示范园区指标1个、创建农业创业示范村指标1个。截止目前,我县已在昆明虹之华园艺有限公司开展农业创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在牛栏江镇阿里塘村委会开展农业创业示范村创建工作。按照市级工作安排,2020年初开展农业创业示范基地、创业示范村委会现场验收,截至目前,已开展创建现场指导、台账资料初审1次。

(3)昆明市与朝阳区就业扶贫“四个五”行动计划

2019年昆明市下达我县与北京市朝阳区就业扶贫行动计划任务为:招聘会6场,技能培训700人,向朝阳区内转移50人,向北京周边省市转移60人。截止目前,我县共开展招聘会10场,占目标任务的167%;开展技能培训706人,占目标任务的101%;向朝阳区内转移50人,占目标任务的100%;向北京周边省市转移60人,占目标任务的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收入合计114.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7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75万元,增长1.55%,主要原因分析岗位、薪级工资调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支出合计114.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7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7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岗位、薪级工资调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4.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5万元,增长1.55%,主要原因分析岗位、薪级工资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7%。人均支出为16.3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未通过年初预算审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75万元,增长1.55%,主要原因分析岗位、薪级工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4.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0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支出22.62万元、津贴补贴支出24.32万元、奖金支出14.66万元、绩效工资支出19.7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0.71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9.49万元;办公费支出1.36万元、差旅费支出0.1万元、培训费0.34万元、工会经费支出1.12万元,福利费0.03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25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和预算数无差异,均为0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16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6万元,下降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原则,缩减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原则,缩减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86.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3.27万元,固定资产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52万元,增长29.07%,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1.54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0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3.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的支出。

4.预决算公开,是指经本级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


嵩明县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决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6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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