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人民政府嵩阳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0456301000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议、决定、做好辖区内的各项行政事务管理服务工作。
2.拟定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决定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城乡管理、社区(农村)建设及服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促进街道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组织、管理和监督街道办事处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街道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搞好街道财源建设;监督、管理和服务辖区内各种经济组织。保障企业自主经营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大力发展街道经济。
4.强化城镇管理职能,组织开展城镇和村庄规划编制,做好辖区城镇建设、市容管理、环境整治及绿化、美化、亮化工作,优化发展环境。
5.职责分工做好街道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工作。
6.落实国家各项惠农政策,做好社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业、林业、护林防火、水土保持等各项工作。
7.负责街道内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普法教育,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促进违法人员帮教转化,建立良好的法制环境;做好群众工作,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8.大力发展街道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做好辖区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险、就业服务、社会救济、拥军优属、殡葬改革、人口和计划生育、住房改造、抢险救灾、安全生产等工作,为辖区各类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化财政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一是积极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实施乡财县管管理体制,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及工资统发管理工作;二是继续巩固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零户统管”会计工作;三是继续搞好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四是做好津补贴规范工作;五是加强街道财政供养人员基础信息管理。
2、加强财政监管力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一是继续推行收缴分离办法,从票据管理入手,加强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财政资金的跟踪检查,建立了专项资金(扶贫资金、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等)跟踪检查制度,做到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三是提高财务水平,加强会计管理,配合县局对财会人员进行《会计证》、《会计信息化》培训,使财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财会知识进一步提高。
3、认真落实惠农补贴政策。积极做好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退耕还林等各项惠农工作。
4、继续加强农村财务管理,配合乡经管站搞好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培训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
1、嵩阳街道办事处
2、嵩阳科协
3、嵩阳计生办
4、嵩阳统计站
5、嵩阳社保所
6、嵩阳文广站
7、嵩阳水管站
8、嵩阳农科站
9、嵩阳畜牧站
10、嵩阳林工站
11、嵩阳环保所
12、嵩阳经管站
13、嵩阳企业办
14、嵩阳财政所
15、嵩阳农技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其他人员0人。超编5人原因为机构改革,部门合并。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收入合计2766.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66.4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1325万元,下降32.38%,主要原因分析为2019年嵩阳街道和杨桥街道乡镇析置,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支出合计276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6.48万元,占总支出的94.94%;项目支出140万元,占总支出的5.0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833万,下降23.14%。主要原因分析为2019年嵩阳街道和杨桥街道乡镇析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26.4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58万元,下降26.73%,主要原因分析为2019年嵩阳街道和杨桥街道乡镇析置,基本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7万元,下降72.39%,主要原因分析为项目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2019年民族工作专项资金回辉居委会20万、大营居委会20万元、2019年市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工作一事一议资金1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66.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25万元,下降32.38%。主要原因分析为乡镇析置,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46.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51%。主要用于保证嵩阳街道办事处正常运转。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8.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主要用于保证嵩阳科协的正常运转,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4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9.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主要用于保证嵩阳文化站的正常运转,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5.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1%。主要用于保证嵩阳社保所的正常运转和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3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5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主要用于保证嵩阳计生办的正常运转,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生活补助8.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2.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0%。主要用于保证嵩阳环保所的正常运转,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762.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7%。主要用于保证嵩阳农综中心的正常运转,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万元,生活补助39.8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2.43万元,完成预算的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3万元,完成预算的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上级要求减少三公经费,同时由于乡镇析置人员减少,各项支出相应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5.09万元,下降86.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88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2万元,下降56.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1万元,下降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上级要求减少三公经费,同时由于乡镇析置人员减少决算减少的主要,各项支出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0.0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8.60万元,增长150.80%,主要原因分析为嵩阳街道办事处党建工作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和党建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人民政府办公室资产总额818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591万元,固定资产512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4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8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06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调整公租廉租房至公共基础设施,账面价值不变,只是填报口径改变;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人民政府办公室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地方财政拨款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2700456301111
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决算公开表样202010190405508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