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3401000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是:(1)协助县长、副县长组织实施县政府决定,协助处理政府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长、副县长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工作。(2)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长、副县长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3)承办市委、市政府,滇中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交由县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4)处理各镇(街道)、各园区、县政府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5)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6)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各镇(街道)、各园区、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7)制定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园区、县政府各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负责对年度工作目标及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件确定事项、重要会议决定、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8)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9)负责办理上级人大、县人大代表建议和上级政协、县政协委员提案,并协助督促检查建议、提案落实情况。(10)收集、编辑、报送市政府、滇中新区和县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的信息工作。(11)负责拟订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划和计划,推进、指导、监督、协调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嵩明县人民政府网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栏目的内容审核,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考核工作。(12)负责群众来信、来信、来访的处理转办。(13)负责接待上级政府及其部门和外省(区、市、县)政府及县政府其他重要客人。做好行政事务工作,提供后勤保障;负责县政府大院的规划、建设、管理。(14)负责全县外事工作。(15)负责制定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定额标准,县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事宜及公务用车管理。(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2、 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1)负责全县大型活动、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县委机关、县政府机关相关公务接待工作。(2)根据政府采购法规规章和相关要求,负责县、镇(街道)政府集中采购的具体组织实施。(3)负责县级公务用车平台的建设管理及平台车辆的保养、维护等,按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统一调度平台车辆。(4)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机关事务单位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等工作。(5)负责县政府机关办公用房、配套设施、水电工程等后勤保障设施的建设、管理、维修、调整和分配,以及县政府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供电、供水、供气、绿化、环境卫生等后勤保障工作。(6)负责县政府机关办公地点的内部安全、防火、保卫工作。(7)负责县政府机关公务用车集中调度和车辆的更新、维护等工作。(8)完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含所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作为县政府的中枢服务机构,重点工作是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政府决定,协助处理政府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事务;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政府领导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工作;做好上呈下达、值班应急管理、文秘、机要、政务督查、信息调研、电子政务建设、人事、接待、机关事务及后勤服务等工作。
1、服务中心大局,充分履行参谋助手职能。一是充分发挥政府办协调职能,主动加强对重点项目、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的综合协调,先后专题协调各类事项30余次,千方百计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确保县政府各项决策落到实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在各方努力下,新能源汽车、大品机械等一批重大项目取得进展,兰茂文化节、第四届花博会等一批重大活动顺利举行,恒大童世界项目、嘉丽泽养生谷等一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先后组织调研活动50余次,为县政府把握全局、正确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可行的对策建议,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完成各类政策文件的起草工作,2019年以政府发文71个,批复240个,报送请示(函)71个,形成各类会议纪要35余期,精简文件会议成果进一步巩固。二是充分发挥政务信息的服务职能,当好服务决策参谋。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群众了解政府工作的途径,及时拓展政务信息发布渠道。2019年上报信息500余条,被省、市采编91条;发布《嵩明政务信息》简报54期,编发“嵩明政务”微信120余期。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完整发布领导动态信息、人事任免文件、政策文件200余条。三是充分发挥督查督办跟踪问效职能,当好执行参谋。将省、市重点工作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作为重点督查事项,形成定期督查督办制度。严格落实县政府重要决策跟踪督办制度,认真做好《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县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和重大工作部署的分解落实,围绕县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和领导批示,加强跟踪检查与督促,坚持周调度、月通报,全方位、多角度地督查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进度,确保督查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馈,不断提高督查工作实效。2019年共办理昆明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98件,办理答复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100%;开展督30余次,编发督查专报7期、督查通报9期,提出督查工作意见建议约20余条。
2、抓好统一联动,确保统筹协调更加有力。一是办文、办会、办事井然有序。办文方面,办公室坚持规范、精简、高效的原则,切实规范对内对外行文,确保将上级会议、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到位,确保办公室上下准确把握上级文件精神、工作导向和思路,确保理解准确、执行到位。全年办理各级来文10000余份,办结资金请示1000余件,制发各类文件400余个,起草会议材料700余份。办会方面,着力控制会议活动。办公室严格会议计划管理,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在会务组织中,狠抓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以及会后总结等环节,筹划周密、协调有力、服务到位,确保了各类会议的顺利开展。全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400余次、常务会议16次、党组会13次。办事方面,牢固树立“办公室工作无小事”的思想,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各项事务性服务,特别是对基层部门呈报的请示报告和需要解决的一些事务性工作,坚持热心办、耐心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高工作效率,做到热情周到服务,保证县政府日常事务工作井然有序。二是应急值班值守有条不紊。今年4月,完成县应急办人员转隶工作,正式成立县政府总值班室。县政府总值班室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制定下发了10余项工作制度,明确领导带班、值班值守及值班表报备制度,加快推进各项专项制度建设。全年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并采取现场督查和电话抽查的方式,督查到全县各重点单位值班值守情况,并将抽查结果予以通报。一年来年,县政府总值班室共接报各类突发事件信息150余条,上报昆明市各类突发事件信息18期,通过企信通平台发布信息300余条,全年未发生瞒报、漏报一般及以上突发事件情况。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未出现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全县经济社会总体运行平稳,安全可控。三是接待接访工作严谨细致,2019年1-11月,县长热线办接办转办市长热线办交办件3012件,“67912345”接受群众来电509个,所有交办件办结率100%。共接待来访群众147起985余人,收到书面来信7封。县长信箱接收电子邮件33件。编辑《嵩明县政府县长热线电话情况通报》10期。所有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诉求均得到较好处理,群众满意率在97%以上。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
2、 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含所属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1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1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
实有车辆编制36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含所属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1,499.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9.5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83.09万元,增长63.63%,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是:1.正常升档升级增资。2.及机改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划入我单位,人员调入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3.新办公楼搬迁后增加办公设施升级改造等相关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含所属嵩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1,47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7.71万元,占总支出的98.30%;项目支出25万元,占总支出的1.7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48.46万元,增长59.34%,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1.正常升档升级增资。2.及机改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划入我单位,人员调入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3.新办公楼搬迁后增加办公设施升级改造等相关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47.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8.46万元,增长60.99%,主要原因分析是为正常晋升增资及机改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划入我单位,人员调入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另外新办公楼搬迁后增加办公设施升级改造等相关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0.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9.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万元,与上年一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重点工作业务费2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2.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548.46万元,增长60.99%,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是正常晋升增资及机改后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划入我单位,人员调入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另外新办公楼搬迁后增加办公设施升级改造等相关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12.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91%,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20.25万元,完成预算的92.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77万元,完成预算的94.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的4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及控制行政成本的要求,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制定行政成本控制目标和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严控“三公”经费弹性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的21.39万元减少1.14万元,下降5.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4.5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11万元,增长34.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5万元,下降78.3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弹性支出,公务接待较上年有所下降,另外,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因公出国(境)费用无支出,公务用车运行方面,因在用车辆使用年限均在10年以上,车况老化严重,今年公务用车维修费用有所增加,综合“三公”经费较上年下降5.3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77万元,占97.61%;公务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占2.39%。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7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7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业务工作检查及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1.44万元,增长655.11%,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我单位配合县城棚户区改造进度,办公楼从县城北街14号搬迁至县城玉明路254号,新办公楼搬迁后增加办公设施升级改造及购置办公家具等相关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大型修缮、办公设备购置等正常工作业务开展相关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668.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6.87万元,固定资产108.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71.87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31.2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498.55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0.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02.92万元,固定资产减少335.7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371.87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31.2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933平方米(老政府办公楼危房折除),账面原值70.12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4.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5. 群众文化:群众文化,是指人们职业外,自我参与、自我娱乐、自我开发的社会性文化。是以人民群众活动为主体,以自娱自教为主导,以满足自身精神生活需要为目的,以文化娱乐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历史现象。第一、群众文化概括了主体为群众,客体为活动;第二、群众文化内容广泛,以文化娱乐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第三、群众文化包含了群众文化活动、群众文化工作、群众文化事业、群众文化队伍。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3401111

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