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20301000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县党的组织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
2.负责全县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工作,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负责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组织考察、配备、调整工作,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4.负责办理县管干部和党群系统一般干部的调配、工资、福利和离退休等工作;
5.负责对全县干部人事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等宏观管理工作;
6.负责县管干部的出国、出境政审报批,按照干管权限和分工,负责干部审查和落实干部政策遗留工作;
7.负责县管干部及党群系统一般干部培训的直接管理和全县干部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
8.承担全县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职责;
9.负责对全县老干部工作的指导;
10.完成县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坚持政治建设,增强共心共想的向心力;二是坚持事业至上,增强真抓实干的战斗力;三是坚持夯基垒台,增强攻坚克难的源动力;四是坚持人才优先,内培外引增强长足发展的支撑力;五是坚持真严真实,增强争创一流的牵引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
2.中共嵩明县委党员教育中心
3.嵩明县老干部活动中心
4.嵩明县老年大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10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4.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68.88万元,增长32.16%,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机构改革县委老干部局并入组织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0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4.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36.88万元,增长15.07%,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机构改革县委老干部局并入组织部,人员供养经费增加,工作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6.88万元,增长47.58%,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机构改革县委老干部局并入组织部,人员供养经费增加,工作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3.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6.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项目纳入日常公用经费中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支出比2018年的708.02万元增加336.88万元,增长47.58%,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机构改革县委老干部局并入组织部,人员供养经费增加,工作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12.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和基层党建、干部教育、党员教育、走访慰问老干部等专项业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11.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年初不列入预算。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6万元,增长3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88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万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8万元,增长40.6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县委老干部局并入组织部,车辆经费增加,主题教育开展,迎接中央、省、市督导组,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占53.93%;公务接待费支出5.13万元,占46.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县委组织部和县委老干部局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1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1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单位间工作联系、主题教育督导检查及党员大会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6.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9.94万元,增长128.49%,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机构改革,县委老干部局并入县委组织部,日常公用经费和各个项目支出均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印刷费、水电费、网费、电话费、杂志报刊征订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支出等日常工作支出和基层党建、干部教育、党员教育、走访慰问老干部等专项业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资产总额755.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93.24万元,固定资产62.4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2.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31.01万元,固定资产减少38.1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755.73 | 693.24 | 62.49 | 14.67 | 7.83 | 39.99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 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20301111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组织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20201028102806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