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融媒体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5901000
嵩明县融媒体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融媒体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嵩明县融媒体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嵩明县融媒体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融媒体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忠实履行党的新闻舆论工作职责使命,执行党的宣传工作纪律,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全县主流舆论阵地、联合服务平台和县域信息枢纽功能。
2.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宣传好县内工作,传播正能量,讲好嵩明故事。
3.负责融媒体中心所属宣传平台的运行维护。
4.负责研究制定融媒体中心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布局、措施办法。
5.负责向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供稿,配合做好对外新闻宣传工作。
6.负责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的建设、管理、维护。
7.负责做好县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以来,县融媒体中心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按照县委宣传部的总体工作安排,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新闻宣传、事业建设和安全播出各项预定目标任务。县融媒体中心充分发挥地方媒体宣传主平台作用,共完成各类新闻采访报道750余条,播出1400多分钟。完成了县党代会、两会等全县性重大政治活动新闻报道;围绕“三重一大”工作,加强对园区建设、产业发展类新闻的采访报道,凝聚起全县上下努力夯实“1+5”产业发展平台,健全“一主五新”城市发展体系的奋斗力量;对“以花为媒·相约嵩明”文化旅游嘉年华活动、CCPC大赛、“里外里杯”自行车赛、徐霞客旅游标志认证等大型文旅活动进行深入报道,有力助推了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记者采访走入基层,对脱贫攻坚、搬迁安置、代表风采等工作深入采访报道,提升了《嵩明新闻》的吸引力、影响力。抓好软硬件建设,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完成无线发射台站升级改造,全力保障安全播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融媒体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嵩明县融媒体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融媒体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2人,主要是合同制播音员。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嵩明县融媒体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嵩明县融媒体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融媒体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1,015.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5.9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了75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嵩明县融媒体中心人员增加了9个,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增加了705万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嵩明县融媒体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1,01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43万元,占总支出的26.52%;项目支出746.54万元,占总支出的73.4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了47.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了9人;项目支出增加了7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县级融媒体中心的建设项目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融媒体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9.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7.3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加了9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融媒体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6.54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了705万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县级融媒体中心的建设项目增加。本年度的项目有两大类:一是中央补助无线覆盖数字运行维护费41.54万元,主要用于黄龙山无线发射机站的运行维护,保障本地区的模拟、数字信号的正常运行;二是县级融媒体中心的建设705万元,主要用于县级融媒平台的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融媒体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5.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52.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嵩明县融媒体中心人员增加了9个,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增加了705万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主要用于年度目标考核奖的发放;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60.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以及黄龙山无线发射机站的日常运维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39%。主要用于212990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县级融媒体中心的建设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融媒体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3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超出预算的33.3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没有安排公务接待费,但是在实际年度内有公务接待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万元,下降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万元,下降5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门压减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占75%;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占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验收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融媒体中心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嵩明县融媒体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405.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33.07万元,固定资产372.1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81.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16.3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2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405.25 | 1033.07 | 372.18 | 372.18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35901111
嵩明县融媒体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10190838582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