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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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机构编制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承担全县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职责。
2. 负责全县机构设置、变更、撤销、职能配置等工作,协
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与各镇(街道)之间的职责分工及其调整。
3. 承担县、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建设和机构改革职责。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县级各部门和各镇(街道)机构改革方案,负责做好指导、监督、检查。
4. 研究拟订各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贯彻落实各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指导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建设、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5. 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职责。负责审核县级机关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机关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6. 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职责。
7. 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
9. 承担中共嵩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0. 承办县委、县政府、县委编委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9年机构改革,中共嵩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县委直属的行政单位。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核定编制9个,现有在职人员6人,缺编3人。本年度外调一人,比上年度减少一人。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突出政治引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抓实党内学习教育,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实施“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的新部署和新要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提高“机关党建提神振气工程”质量,党的建设迈上新台阶。
2.聚焦主题主线,全面深化机构改革。按照时间节点科学设置机构、优化职能职责、整合编制资源,顺利完成嵩明县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3.大力优化服务,全面开展赋码登记。机构改革后,按照《嵩明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和各涉改部门沟通对接,赋码发证4家新设立机关、变更27家、补领1家。按时完成全县事业单位2018年度报告工作,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148个,变更登记96个,注销登记4个,设立登记3个。
4.落实政策计划,挖潜招录安置编制。主动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年度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及时为县级机关、镇(街道)做好输血,2019年共招录公务员20名,事业单位人员97名。严格落实空编安置原则,坚持单位职能与用编需求结合,协同组织、人社部门,在充分考虑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大学生村官特点的基础上,科学提出安置岗位计划。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93.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6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29.55万元,增加15.26%。总收入增加是因为本年度深化全县党政机构改革,工作经费增加。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9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6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29.55万元,增加15.26%。总支出增加是因为本年度深化全县党政机构改革,工作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3.6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55万元,增加15.26%。总支出增加是因为本年度深化全县党政机构改革,工作经费增加。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9.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3.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增加0%。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9.55万元,增加15.26%。总支出增加是因为本年度深化全县党政机构改革,工作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1.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9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资福利支出138.06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75.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费、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43.86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24.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0%;其他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0%。
2. 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 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 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7%。
9. 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 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 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 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 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 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2019年度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55万元,增加55.97%,主要原因深化全县党政机构改革,工作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3.21万元、印刷费2.14万元、电费0.24万元、邮电费0.41万元、差旅费0.13万元、职工福利费2.66万元、其他交通费12.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2万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39.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22万元,固定资产3.9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6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6.6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3.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94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一是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 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 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65401111
2019年编办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10160404204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