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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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
二、支出决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县委、县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中共嵩明县委办公室、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嵩明县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嵩办通〔2019〕28号),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计划、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
2.负责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组织全县卫生应急工作,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
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督、评估工作。组织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4.研究建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评价、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等机制,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5.负责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6.负责贯彻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措施,逐步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7.负责指导推进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服务创新发展。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等各项工作。
9.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
10.负责落实艾滋病防控各项工作,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监测检测、项目督导、行为干预和评估考核等相关工作。
11.负责推进大健康产业有序发展,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12.负责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整顿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查处卫生健康违法行为。
13.负责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15.职能转变。嵩明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四是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推进医疗卫生系统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和县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一是制定印发了《嵩明县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考评方案》《嵩明县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嵩政办通〔2019〕35号)。二是全面推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截止2019年11月4日,县人民医院网上采购药品基本药物占61.15%,县中医医院49.20%,县二院47.37%,县妇计中心24.57%。6家卫生院严格执行“两票制,按要求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网上采购基本药物占比均达55 %以上。三是积极推进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与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共同体建设。今年县二院托管期满后,及时对托管工作进行评估,并按照新的医疗共同体的要求,制定新的实施方案。
2.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
(1)特色专病专科建设情况。县医院开展各类适宜技术21项,开展腹腔镜阑尾手术、疝修补术、腹腔镜直肠癌手术、膝关节置换、无痛分娩等新技术10余项。县中医医院建成特色专科老年病科、针灸科。开展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师带徒工作,培养中医医术传承人18名。县中医院面瘫专病项目、嵩阳镇中心卫生院痔(混合痔)专病项目、牛栏江中心卫生院腰腿痛专病项目顺利通过了市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验收。
(2)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提升。一是县医院内二科大楼建设稳步推进情况。目前,正在筹备投用相关工作。二是县医院提质达标顺利推进,2019年9月16日接受省卫生健康委专家验收,评价结果待公示。三是县医院建成卒中中心,目前完成溶栓15例。
(3)积极开展卫生院等级评审工作,经过市级复审,嵩阳卫生院被评为基本标准甲级,杨林卫生院、小街镇中心卫生院被评审为基本标准乙级。
3.人口与家庭发展工作。
(1)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工作进展。确认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及“奖优免补”14266人,发放奖励扶助经费551.589万元。
(2)计生协会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全面有序推进计生协会改革,拟定《嵩明县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并经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二是开展一系列的“5.29会员活动日”宣传服务活动,开展各类宣传培训71场次,培训22150人。开展计生困难家庭、计生特殊家庭、“三留守”人员(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走访慰问活动23场次,累计慰问325人次。计生伤残家庭和计生失独家庭56户115人,购买计生意外伤害保险5750元。
4.职业病防治有序推进。今年6月,职业病防治职能移交我局,我局认真组织相关工作。于9月17日,组织辖区268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事业卫生培训。完成34家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和职业健康现状调查。县医院、县中医院为我县定点职业病体检医院。
5.基本公共卫生扎实开展。完成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274473人,建档率88.54%;65岁以上老年人规范管理17533人,管理率50.68%;18岁及以上首诊测血压52043人,测血压率81.69%,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6970人,管理率68.83%;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1436人,管理率51.57%;完成儿童免费接种实种73020针次,免疫规划接种率99.79%;圆满完成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23价肺炎疫苗40%的接种任务(19607人)。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1274人,规范管理1229人,规范管理率97.8%;结核病患者管理66人,管理率100%;报告法定传染病17种2124例,其中乙类传染病347例,丙类1777例。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咨询活动444次,发放宣传资料188894份。健康教育覆盖率93.8%,慢性病和门诊就诊者个体化健康教育接受率分别为70.3%,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养成率28%。
6.妇幼健康服务稳步提升。截至目前,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80.09%。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99.11%,新生儿听力筛查率97.32%。完成婚检1913对,婚检率96.23%;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342对,完成率76.25%。免费妇女常见病筛查和“两癌”筛查2553人,完成率58.12%。婚检人群“三病”检测3826人,婚检人群咨询率100%,检测率100%。危重孕产妇救助14人79263.7元,危重患儿救助7人35449元。
7.重大疾病防控进一步加强。巩固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防控成果,巩固消除血吸虫病成果。积极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监管场所检测、性病监测和暗娼外展干预工作。艾滋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发现率为76.4%,治疗覆盖率83.4%,治疗有效率90.2%。母婴阻断率100%,艾滋病母婴传播控制在2%以下。
8.卫生应急能力逐步提升。进一步完善救灾防病应急预案及技术方案,建立健全各项应急机制。组建卫生应急队伍80人(AB角),建立科学完备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队伍管理、运维保障及评估考核制度,建立卫生应急专家库并进行动态管理;完善应急队伍和物资储备,做好疫情监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合理确定物资储备目录和规模,为队伍配备必需的设备、装备。2019年未发生重大公共卫生应急事件。
9.无偿献血工作成效明显。2019年市级下达任务数3180人,目前完成3670人,完成率115.4%。
10.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综合监督管理。一是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非法美容、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及时消除校园周边餐饮、医疗安全隐患。开展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促使医疗机构做到“三合法三合理”。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双随机”任务142家,完成率100%(任务中关闭单位共22家)。公共场所、放射卫生立案查处各1家,学校卫生警告2家。三是加强卫生监督检查。医疗服务监督立案查处非法行医及违法执业32户次,结案24户;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立案查处12户,结案11户;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立案查处4户,结案4户;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16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改正14家,给以警告2家。
11.健康扶贫工作有力推进。按照“病人不动专家动”的原则,县医院、中医院及时组建专家团队,7月、8月按托管划片联合乡镇卫生院开展疾病筛查(2019年),对大病患者实行“一人一档一方案”开展大病救治,县级医院救治确有困难的,按程序转诊到上级医院救治。认真落实省市县家庭医生签约相关要求,优化组建了126个家庭医生签约团队,聚焦重点人群、重点病种,开展个性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签约一个,履约一个,做实一个,每个团队签约数量不超过1000人。全县共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2300人,各镇(街道)卫生院、乡村医生均逐步对签约人群提供基本公卫后续服务。
12.卫生创建活动有序开展。一是启动健康细胞建设。按照全国爱卫办及省爱卫办健康城市(县城)和健康村镇建设指标和评价体系,结合《昆明市关于建设中国健康之城实施方案》,积极动员基层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工程,今年申报昆明市健康单位1个,昆明市健康社区(村)1个。二是积极营造无烟健康环境。大力开展烟草防控知识宣传,开展好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加强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单位控烟履约检查。扎实推进无烟单位创建,目前,全县18家学校、医院申报创建昆明市无吸烟先进单位。三是组织开展省级卫生镇村和市级各类爱国卫生先进创建活动。2019年,创建昆明市爱国卫生先进单位11家、昆明市无吸烟先进单位9家、昆明市卫生社区1个、昆明市健康单位1个、昆明市健康社区(村)1个;35个省级卫生村、4家省级卫生乡镇正在接受上级考评。三是加强环境监测,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覆盖二次供水单位76家、集中式供水卫生监督5家及农村生活饮用水监测。
13.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我县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数6.07人,千人拥有医生数2.42人,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2.10人,千人拥有护士数2.81人。注册全科医师32人,万人拥有全科医师0.93人。一是近5年签订农村订单定向人员17名,按要求全部分配到镇(街道)卫生院工作,13人正在规范化培训。今年毕业的3名订单定向医学生已分别安排到嵩阳卫生院、杨桥卫生院、小街卫生院,均参加规培。二是事业单位招考录用。2019年招聘卫生事业人员22名(县医院14名、中医医院6名、妇健中心2名、县疾控中心1名)。三是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专业技术人员839人学分审验和学分证发放,验证合格率100%。目前,获批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批准3个。县医院、县中医院举办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各1期1000余人参加。四是切实抓好专业技术职务评审。25人获卫生专业技术高级任职资格,7人获基层卫生专业技术高级任职资格。五是加强后备人才培养。继续实施好2018年昆明市卫生科技人才“十百千”工程和内设研究机构(技术中心)建设,抓好县医院妇产科中心、泌尿外科中心建设和5名后备人才培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嵩明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
1.嵩明县卫生健康局(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含嵩明县计划生育协会)。局机关设9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人事科、医政与法制监督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公共卫生科(嵩明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医改与药政科、中医科、大健康科;行政编制18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可兼任嵩明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嵩明县防治艾滋病局局长)。嵩明县计划生育协会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编制7名。2019年末,嵩明县卫生健康局(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含县计划生育协会)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3人,含县计划生育协会参公4人、工勤2人),离退休人员59人(含卫生院30人);在编公务车辆1辆。
2.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其职能及主要工作:根据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我单位是嵩明县卫生健康局下属的参公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职能是为全县人民健康提供卫生监督保障,负责全县的综合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即依法监督管理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为全额财政供养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编制13人,在职人员7人,退休人员3人。公务用车已于2016年10月全部参与车改,保留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预算1辆公务用车的运行费。
3.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属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其单位名称于2019年7月25日由嵩明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更名为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我中心承担着全县妇女儿童保健服务工作,工作中紧紧围绕国家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干预控制孕产妇死亡和儿童死亡为重点,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为主线,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优质的保健服务。其职能职责为:一是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的实施;基层督导、培训、考核;妇幼健康教育;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全县托幼机构评审、督导检查、儿童入园健康体检、工作人员健康体检等。二是婚前保健及孕前保健:免费婚前孕前卫生咨询、卫生指导、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三是围产保健:孕产妇保健、高危妊娠筛查管理、产后康复等。四是妇女保健:妇科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治、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不孕不育诊治、青春期保健、围绝经期保健、计划生育手术服务等。五是儿童保健: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儿童生长发育评价、儿童视力筛查、儿童听力筛查、儿童智力筛查、新生儿眼病筛查、儿童营养分析,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等。六是计划生育: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项目等。 现有事业编制41人,实有在职人员65人,退休人员14人。属全额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1辆,财政供养1辆。
4.嵩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其职能:设有计免科、急传科、健教科、防艾科、麻防科、慢病科、卫生科、检验科、结防科、预防医学门诊、办公室共11个科室。经过多年的发展,嵩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发展为集疾病监测、科研为一体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担负着全县辖区内30多万人口的急、慢性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及地方病、艾滋病、麻风病、结核病的预防控制、卫生检验检测、死因监测、儿童计划免疫、学校卫生监测、职业危害监测、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与处理等工作。 属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事业单位,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4人。在职在编实有53人,离退休人员29人。公务用车财政供养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4辆。嵩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卫健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5.嵩明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42年,至今已有77年历史。经过多年的建设发展,现已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临床、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医院,是全县的医疗、护理、急救、医教中心,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市医保定点医院。2014年1月7日,被云南省卫生厅正式授予“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称号。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8人,实有在职事业人员288人,离退休人员122人。实有车辆公务用车2辆,救护车辆7辆,合计9辆。
6.嵩明县中医医院。其主要职能:嵩明县中医医院于1988年1月正式成立,为卫健局下属政府办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宗旨:以中医中药为主,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中西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业务范围:内科、外科、妇科、眼耳候鼻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肛肠科、针灸科、、预防保健科<治未病>。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嵩明县中医医院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6人,实有在职事业人员114人,离退休人员26人。公务用车实有车辆2辆(其中1辆为救护车,1辆公务车)。
7.镇、街道卫生院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所属辖区内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任务。①嵩阳卫生院编制55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51人,退休人员22人;②杨桥卫生院编制32人,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9人,退休人员7人;③杨林镇卫生院编制51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31人,退休人员16人;④小街镇中心卫生院编制61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30人,退休人员13人;⑤牛栏江镇中心卫生院编制37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9人,退休人员10人;⑥小新街卫生院编制30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5人,退休人员5人。同时,乡村医生补助经费也由卫生院列报。
8.暂未独立纳入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2个,其中嵩明县看守所卫生所由县公安局负责其预决算;嵩明县第二人民医院,性质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人员经费按人均每年每人2万元预算,由卫健局机关代为预决算列报。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0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6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其他人员726人(主要是由医疗卫生单位自行招聘的编外卫生人员)。
离退休人员29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6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27辆。
2019年卫健系统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分布图:
第二部分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情况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38,689.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48.56万元,占总收入的25.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28,323.1万元,占总收入的73.21%;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17.75万元,占总收入的0.82%。与上年对比减少5683.27万元,下降12.8%。其中: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0,048.56万元,比2018年的13998.93万元,减3950.37万元减28.22%;2019年事业收入28,323.1万元,比2018年的28201.94万元,增121.29万元增0.4%;2019年其他收入317.75万元,比2018年的2171.81万元,减1854.06万元减85.36%。2019年年末财政拨款项目结转和结余228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90.28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894.43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的原因是:一是上级预拨2020年部分项目经费;二是部分项目待业务科室考核后,才能兑现项目;三是部分项目属跨年执行。
2018年与2019年收入比较分布图 单位: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7,21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93.13万元,占总支出的95.38%;项目支出1,717.36万元,占总支出的4.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5237.95万元,下降12.34%。其中:2019年基本支出35,493.13万元,比2018年的33712.64万元,增1780.49万元增5.28%;2019年项目支出1,717.36万元,比2018年的8735.80万元,减7018.44万元减80.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主要原因由政策性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加,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重点基础项目县人民医院内儿科大楼建设经费是2018年下达,而2019基础建设项目,只有县级安排的经费。
2018年与2019年支出情况分布图 单位: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493.1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80.49万元,增长5.28%;主要原因政策性调整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2.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7.51%。
2019年基本支出情况分布图 单位: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22.7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013.04万元,下降80.28%。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用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市级“以奖代补”经费)2019年支出5.41万元,与2018年的5.61万元,减0.2万元减3.56%。二是医疗卫生健康支出(主要包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中医药、计划生育事务、医疗求助)2019年支出1717.3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492.84万元,下降79.08%,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人民医院内儿科大楼建设项目5500万元为中央和市级经费。
2019年项目支出情况分布图 单位: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01.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3.12%。与上年对比减少4897.36万元,下降33.57%,减少的主要原因:基础建设--县医院内儿科大楼项目已完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补助,与上年5.61万元,略有减少,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减变化。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及离退休人员单位发放的部分津贴补贴,与上年的257.53万元,略有减少,减少的原因是养老保险的标准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8,359.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14%。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599.63万元、公立医院方面1485.84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面1676.43万元、公共卫生方面3987.97万元、中医药方面19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方面603.38万元、医疗求助方面2.79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方面1.0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47万元,完成预算的96.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4万元,预算未安排,完成预算的3.1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超预算数0.21万元,超支的原因主要是公务接待费,未安排预算,是使用单位办公费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8年的20.83万元,减少5.62万元,下降26.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18.05万元,减少3.58万元,下降19.8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按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的2.78万元,减少2.04万元,下降73.34%,减少的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公务接待费的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47万元,占95.12%;公务接待费支出0.74万元,占4.8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4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4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考核和工作检查以及相关县区工作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7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45万元,下降19.03%。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确保机关正常运行及办公业务的开展。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嵩明县卫生健康局部门资产总额50658.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297.47万元,固定资产20343.7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3386.25万元,无形资产1630.8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6.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18年16396.67万元)减少1099.2万元,固定资产(2018年13511.91万元)增加6831.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018年19823.89万元)减少6437.64万元,无形资产(2018年1142.5万元)增加302.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3.6平方米,账面原值8.65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43.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5项,账面原值140.8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0,658.33 | 15,297.47 | 20,343.73 | 16723.54 | 143.28 | 1383.98 | 2092.93 | 0 | 13386.25 | 1630.88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无
六、相关口径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5.家庭医生----现阶段中国的家庭医生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以及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等。家庭医生不是私人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以团队服务形式为主,家庭医生团队包括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二级以上医院医师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6.首诊负责制度----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7.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免除新农合个人承担费用一一其奖励对象:一是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及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二是农村双女户父母。资格认定标准:一是独生子女家庭。父母是自愿放弃生育二孩,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并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合同》,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了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农村居民;二是双女户:(1)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2)只生育了(或收养)过两个女孩;(3)采取了绝育措施。离婚或丧偶的的单亲家庭,离婚或丧偶前只生育(或收养)过两个女孩,且本人或原配偶施行了绝育手术。注意问题:1.为避免重复享受政策,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和边境一线以行政村为单位的农村居民等对象不纳入计划生育家庭免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参合费的范围。2.属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即“补”)的奖励对象但不符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不得纳入。
8.艾滋病:是一种慢性而致命的传染性疾病,起因是感染了HIV病毒。艾滋病主要的传播途径是通过性接触传播、血液传播以及母婴直接传播,性传播是最主要的传播途径。艾滋病病毒通过特异性侵犯并破坏辅助性的T淋巴细胞,与此同时使体内的多种免疫细胞受到损害,最终并发各种严重的机会性感染疾病以及恶性肿瘤,所以也称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
9.鼠疫:是鼠疫耶尔森菌借鼠蚤传播为主的烈性传染病,是广泛流行于野生啮齿类动物间的一种自然疫源性疾病,临床主要表现为高热、淋巴结肿痛、出血倾向、肺部炎症等。鼠疫属国际检疫传染病和我国法定的甲类管理传染病,其传染性强,如果不治疗,病死率高达30%~60%。
10.疟疾:是经雌性按蚊叮咬或输入带有处于感染阶段疟原虫血液,感染疟原虫所引起虫媒传染病。现感染人类的疟原虫主要有四种,即间日疟原虫、恶性疟原虫、三日疟原虫和卵形疟原虫。我国主要是间日疟原虫和恶性疟原虫,其他两种较为少见,近年来输入性疟疾已成为我国消除疟疾面临的重大挑战。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6301111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决算公开表格.XLS202010120343451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