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委统战部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55401000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嵩明县委统战部主要任务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积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服务,为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切实加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不断促进全县民主政治建设。一是全面推进政党协商;二是大力支持多党合作;三是自觉接受民主监督。
2.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着力保持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规宣传教育工作;二是统筹项目和资金,务实创新全面完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三是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全力加快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四是完善和全面实施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机制,落实宗教场所管理政策及法律法规。
3.有效推进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为实现富民强县凝聚新力量。一是做好传统工作领域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二是注重做好新社会阶层中知识分子工作;三是切实加强新媒体从业人员等网络人士的统战工作。
4.紧紧围绕“两个健康”发展,全力做好非公经济领域统战工作。一是营造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环境;二是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三是建立“亲”“清”政商关系。
5.积极深化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一是做好争取人心工作;二是扩大合作交流;三是努力跟进服务。
6.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培养使用,夯实统一战线持续发展的基础。一是加大党外干部发现力度;二是加大党外干部培养力度;加大党外干部的使用力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中共嵩明县委统战部
2.嵩明县爱国宗教团体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公务员实有7人,工勤人员实有2人,事业人员实有4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19年度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31.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1.5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46.82万元,下降25.3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认真贯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开源节流,强化经费支出管理;二是精简项目投资,整合资源,讲究绩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3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53万元,占总支出的61.07%;项目支出167.99万元,占总支出的38.9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146.82万元,下降25.3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认真贯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开源节流,强化经费支出管理;二是精简项目投资,整合资源,讲究绩效,提高紫荆资金使用效益。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3.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6万元,增长8.48%。主要原因分析是新招录了1名公务员和1名事业人员,并且有新增人员调动,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有所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89%。人均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4%;人均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7.9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7.43万元,下降49.9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认真贯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开源节流,强化经费支出管理;二是精简项目投资,整合资源,讲究绩效,提高紫荆资金使用效益。具体项目经费支出情况:10万元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47万元的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工作和维护宗教界和谐稳定工作。0.54万元的“双百计划”救助工作。10.45万元的联系统一战线代表人士、开展联谊活动、召开工作会议、成立新阶联、工作站等工作。1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打造小街镇积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1)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发掘传统文化,助推脱贫攻坚。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民生发展项目,搭建平台与企业对接,形成产业化、规模化的产销体系,为少数民族村寨增加收入脱贫致富。如以小街镇刺绣厂为平台,扶持开展民族传统手工艺培训和民族传统文化进学校活动,大力推广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技能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以云林村蝶泉古筝厂为平台,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借助互联网平台,打通线上线下销售新渠道,实现了近年来网络销售行业前三的骄人成绩;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站•嵩明职教基地服务中心”为载体,积极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多次举办嵩明县刺绣、民族手工艺品培训班,组织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翠羽银丝——谢晶名师工作室传授翠羽银丝手工艺品基本功,培训制作的手工艺品和后期创业生产的工艺品通过电商平台进行销售,带动少数民族地区脱贫致富。坚持示范典型引领,塑造民族团结进步新形象。成功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3个、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个、省市县级和谐寺观教堂7个、市级少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1个、县级“九进”示范点21个,同时着力抓好3+2个“国检”备选点的创建工作,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示范创建格局。坚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九进”创建活动全覆盖。自创建以来,全县完成民生支出8.36亿元,投资5739.5万元,建设农村公路74.3公里,农村饮水项目稳步开展,信息化网络及电力供应实现100%全覆盖;实施迁村并点、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西山大湾、荒田大火地等少数民族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举办自行车、马拉松、足球、少数民族运动会和美食节等一批赛事活动,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全县投资8.3亿元,完成包括民族学校在内的44所农村标准化学校建设,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加快发展。
(2)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工作和维护宗教界和谐稳定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宣传。5月举办了2019年嵩明县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培训会议,进一步提高了统战民族宗教干部处理矛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结合民族团结示范创建“九进”活动,紧扣时代、突出重点,统筹内宣外宣、网上网下力量,依托嵩明电视台定时播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宣传内容,各示范单位拍摄创建《宣传片》《汇报片》6个;编印创建丛书、画册2本;采编发送《嵩明创民简报》55期;悬挂创建宣传布标、标语400余条,展板262块;借助“嵩明手机报”发送创建信息60余条;开展创建“抖音”宣传,开通“民族团结在嵩明”抖音号,发布民族团结宣传视频73期次,共建网上共有精神家园。二是加大民族项目实施力度。完成省级“十百千万工程”——积德和云林两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的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完成2018年市级17个民宗专项资金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三是主动排查化解矛盾隐患。在重大节日期间维稳工作,启动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隐患全面排查工作机制;平安完成2019年我县朝觐工作。四是推进宗教活动场所“五进”活动。同时,积极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嵩明县现有省级和谐寺观教堂2所,市级和谐寺观教堂4所。
(3)“双百计划”救助工作。走访慰问了我县困难归侨侨眷,并对困难归侨侨眷进行帮扶,努力跟进服务,更好地为台侨胞属提供全方位服务,维护好合法权益,竭尽全力为他们排忧解难、提供帮助,以实际行动赢得信任。
(4)联系统一战线代表人士、开展联谊活动、召开工作会议、成立新阶联、工作站等工作。一是开展调查摸底,做好“联人”工作。通过民政、宣传等部门和律师、书画等社团协会多渠道收集信息,了解掌握全县新阶人士基本情况,建立新时期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信息库。二是搭建平台载体,做好“联谊”工作。更新完善了《嵩明县县领导与统一战线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实施方案》,成立了嵩明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下设民办教育示范基地、新媒体及文化艺术专联、中介及社会组织专联、非公经济领域专联4个专联,并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搭建政治参与平台。其次,依托园区带动、党建推动和商会互动,以职教园区星汇众创空间、杨林经开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杨林商会为示范点,搭建示范引领平台。同时,借助网络和各类新媒体,搭建线上沟通平台。三是开展主题活动,做好“联心”工作。发挥统战部门指导作用和新阶联总联引领作用,以活动为载体,如“重走红军长征路”活动、北京·昆明艺术家书画笔会、敬老院献爱心活动、组织大梁造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制造人才赋能交流活动等,进一步凝聚人心,服务大局。四是整合资源,做好“联业”工作。促进专联与少数民族示范社区进行合作,发挥文化艺术家绘画专长,为云林社区古筝制造厂打造独具民族特色的企业文化,营造民族团结和谐氛围;在嵩明艺术中心成立“新媒体及文化艺术专联工作站”,发掘、保护和弘扬嵩明本土特色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再现嵩明本土特色民俗文化,以地方特色文化带动就业创业和旅游发展,实现嵩明文化旅游产品的产业化及市场化;在浩创半山云府图书馆成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文化艺术交流示范点”,为书画艺术家提供联谊交流平台的同时,带动企业效益增长;吸纳具有代表性的非公经济人士加入新阶联,号召其参与项目建设服务,通过辐射带动,以强带弱,增强新阶联成员获得感和凝聚力。开展“爱心帮扶、情暖佤寨”西盟行帮扶活动,嵩明县新阶联向普洱市西盟县勐卡镇班哲村捐款21.3万元,帮扶发展当地养殖产业和贫困学生,并与当地企业家进行了交流座谈,搭建平台,开展项目洽谈。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1.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了146.82万元,下降25.3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认真贯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开源节流,强化经费支出管理;二是精简项目投资,整合资源,讲究绩效,提高紫荆资金使用效益。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3.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61%。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3.33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主要用于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1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7%。主要用于少数民族地区饮水、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98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发动机损坏,更换了新的发动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98万元,增长32.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98万元,增长32.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发动机损坏,更换了新的发动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统战、民族、宗教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6.34万元,增长230.47%。主要原因新招录了1名公务员和1名事业人员,并且有新增人员调动,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统战、民族、宗教相关工作日常办公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资产总额291.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6.31万元,固定资产35.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24万元,固定资产增加35.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变化,在建工程无变化,无形资产无变化,其他资产无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91.64 | 256.31 | 35.33 | 12.61 | 22.72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收支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预决算公开:是指经本级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作相应说明。
5.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6.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55401111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9年决算公开202010140354212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