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情况报告
嵩明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实施
情况报告
为加强预算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嵩明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县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嵩财绩〔2020〕42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实际,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2019年度本单位预算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我局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
(一)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根据“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按照县财政局统一要求,在编制2019年县本级部门及所属单位部门预算时,由局机关财务室牵头,申请项目资金的各职能科室配合,按照《预算法》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编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依据单位三定方案的职责确定及我局与县委县政府签订的考核目标考核进行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实行预算支出全覆盖,预算项目自我评价全覆盖。
(二)开展绩效跟踪监控,加强过程监控。按照财政统一要求,我局全过程监控局机关整体支出和各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运行。同时,在年度中期及时报送财政预算资金支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深入开展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我局对2019年县本级财政安排的预算部门专项资金支出项目(含追加调剂安排项目)实施绩效自评,填写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表并形成书面自评报告。
(四)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进行绩效自评和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
(五)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按照《嵩明县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要求搞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工作计划、配套措施;建立本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开展本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接受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根据考核和评价结果落实整改措施;按规定公开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定财务监控监督相关办法及条例资金拨付无论金额大小,均有完整的审批程序。涉及项目重大开支必须经过专题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用途。
二、 取得的成效
(一)基础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该项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指导,对上级做出的批示和下发的预算批复认真阅研,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分管领导组织召开相关会议,明确各工作职能机构和人员,在每年的预算绩效编制过程中亲自动员,各相关业务科室积极配合,开展目标编制、申报工作,建立评价个性指标体系和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体系,组织相关科室负责绩效工作人员参加县财政局举办的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学习,有力地促进了预算绩效目标编报工作。
(二)绩效目标管理。我局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送绩效目标,每月按时发放工资,缴交公积金、医疗保险等,确保人员经费按时准确发放到位,从无拖欠。
(三)绩效监控管理。我局按要求开展预算绩效跟踪监控,定期采集预算绩效监控信息并进行汇总分析。各季度预算按目标执行,确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部门管理的财政资金支出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绩效评价管理。绩效评价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核心。2019年我局依据县财政局批复的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对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实施自评,自评总体结果为良好。基本支出管理的各项收入和支出都按预算的目标完成。项目支出也按时序要求顺利推进。
(五)评价结果应用。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我局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绩效管理工作,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县财政局将为下一年财政资金的有效安排提供依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将评价结果作为考核依据,为下一年的工作奠定基础。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可促进政府管理效能提升。长期以来,我单位始终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扎实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指标设计不尽合理,评价结果与实际情况不一定相符。如预算控制率指标,在编制预算时,存在不可控性,执行中预算一般都有追加,而按预算控制率指标的计算公式计算,本指标基本上都大于0;二是绩效预算编制质量有待提高,绩效跟踪有待加强,尤其因为人员的进出和一些特殊情况,常造成预算执行与编制出现不同程度的脱节
四、 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嵩明县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要求搞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新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二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三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四是接受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根据考核和评价结果落实整改措施,按规定公开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本单位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