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财政局关于对县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杨兴龙代表:
您在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嵩明县“一江八河”保洁员误工补助的议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06年各村镇设置保洁员岗位,2020年,我县各街镇共有河道保洁员240人,人员经费400元/人/月至2000元/人/月不等,根据每月工作量来发放,由街镇、水务局共同保障。
二、 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我县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兼顾了县镇两级利益,充分考虑了镇政府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收入按超基数分成,支出按乡镇实有人数、工资等供养标准全额保障,即上划人员、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增长等刚性支出全部由县级财政承担。在年初预算安排时,每个镇都安排了水资源管理保护、农田水利项目经费,保洁员劳务补助可以开支一部分。同时,县级各部门努力争取上级各项补助资金,2019年市级下达村庄保洁补助资金284万元,2020年市级下达村庄保洁补助资金284万元,均由县农业农村局按全县农业人口平均分配到镇(街道)。因此,县财政不再将各村镇保洁员纳入财政预算。
三、 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江八河”涉及面广,牛栏江在我县境内全长25公里,流域径流面积733.07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86.89%,主要支流全长173公里,分别是果马河、普沙河、弥良河、对龙河、杨林河、匡郎河、老贾河、肠子河,涉及我县全部四个街镇,需要的保洁员数量较大,县财政将积极向上反映县级财政困难,争取上级财政对水源保护区的生产生活补助。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嵩明县财政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