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财政局关于对县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 第80号建议的答复
李云飞、李俊森代表:
你们在嵩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全县学生数少于200人学校给予专项补助”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20年我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任务为130900万元,增长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76792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172820万元增3972万元,增长2%,其中人员工资和机构运转基本支出137420万元,占总支出的77.7%,较上年增长3.1%;项目支出39372万元,占总支出的22.3%,比上年减0.3%。
年初确定的收入盘子远远满足不了支出增长的需要,即为了保证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保民生、保重点,达到财政收支平衡,很多确需安排的支出列不进年初预算。
二、 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嵩明县农村小学不足100人的学校及教学点有5个,补充公用经费,中央省市县有政策补助,600元/生.年;县级小学每年预算安排88元/生.年,逐年增长。但不足200人的教学点,补充公用经费无政策依据执行,敬请理解。
三、 下一步工作方向
今后,随着县财政收入的好转和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县财政将积极采纳你们的建议,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不断加大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安排,尽力改善学校办学环境,大力支持教育事业,更好地服务于嵩明县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嵩明县财政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