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财政局关于对县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 第61号建议的答复
张俊峰代表:
您在嵩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交通劝导站工作经费”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20年我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任务为130900万元,增长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76792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172820万元增3972万元,增长2%,其中人员工资和机构运转基本支出137420万元,占总支出的77.7%,较上年增长3.1%;项目支出39372万元,占总支出的22.3%,比上年减0.3%。
年初确定的收入盘子远远满足不了支出增长的需要,即为了保证工资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保民生、保重点,达到财政收支平衡,很多确需安排的支出列不进年初预算。
二、 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尽管财政十分困难,我县仍然根据嵩明县规范交通工作的需求,2020年专门安排了61万元的推丘工作两站两员经费,以解决我县交通两站两员工作等开支。你的建议非常好,今年财政已采纳并安排了预算,我们将督促县公安局安排拨付一部分资金,弥补镇、街道维持交通劝导站工作经费的不足。
三、 下一步工作方向
今后,随着县财政收入的好转和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县财政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加大对我县交通规范管理专项经费的投入力度,让嵩明县交通井然有序,畅通无阻,全县人民出行平平安安。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嵩明县财政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