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嵩明县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昆明市嵩明县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嵩明县审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嵩明县审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审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拟定和完善有关政策、规章、宏观管理措施的建议。
(2)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依法按程序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向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他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 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 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
3. 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它财政收支。
4. 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4)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重大案件。
(5)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管理措施情况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深化财政资金审计,保障资金使用安全。继续坚持“揭露问题、评价总体、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提高绩效、维护安全”的财政审计思路,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分配、部门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重点查找资金使用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奢侈浪费行为,确保辖区经济健康稳定运行。扩大财政审计的范围,切实加强对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资金监管,努力扩大财政审计的内涵和外延,为领导科学决策,部门科学规范提供依据。
二是加强民生资金审计,促进惠民政策落实。将民生资金分配的公平、公正和资金投入的平衡性纳入专项资金的监管重点。重点关注社保、保障性住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涉及民生项目的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力促勤政廉政建设。继续探索构建完善的经济责任审计体系,紧扣“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两条线,真实客观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坚持领导干部离任和任中审计相结合,从领导的资金监管意识、资金审批责任和资金运作能力入手,深化对领导干部经济决策科学性、效益性的分析,科学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为科学管理领导干部提供参考。
四是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继续稳步推进工程绩效审计,侧重前移审计监督关口,实施源头把关,有效提高政府投资工程的效益性。高度关注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工作,科学推进项目建设。积极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力打造“放心工程、廉洁工程。”
五是按时完成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任务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嵩明县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嵩明县审计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嵩明县审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594.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5.44万元,占总收入的74.9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8.78万元,占总收入的25.04%。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增加29.18%,其主要原因是:主要增加的是其他收入,按照审计署文件要求,政府投资审计费由所在地财政纳入预算承担,故增加的收入为县级财政拨入的政府投资审计费。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嵩明县审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49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3.00万元,占总支出的80.78%;项目支出95.89万元,占总支出的19.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本年支出增加8.45%,其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府投资审计费,该笔费用由县级财政纳入保障,拨付我单位进行支付,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嵩明县审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3.00万元。与上年对比人员经费增加6.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增加;公用经费增加132.42%,其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府投资审计费,该笔费用由县级财政纳入保障,拨付我单位进行支付,导致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嵩明县审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5.8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主要原因:年度项目较上年有所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54个,占年初计划的117.4%。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6001.72万元(其中上缴县级财政611.07万元,核减政府投资5281.34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91.31万元,缴纳其他资金18万元);政府投资审减率为6.8%;提出审计建议154条。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嵩明县审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8.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98%。与上年对比增加3.1%,主要原因分析: 本年度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6.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5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审计业务、审计信息化建设,其他审计业务支出。
2. 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2%。 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费缴纳。
9. 卫生健康(类)支出18.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1%。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纳。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26.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4%。主要用于公积金缴纳。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嵩明县审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1.2988万元,完成预算的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988万元,完成预算的32.4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7012万元,下降67.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012万元,下降67.5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4.00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公务接待费支出1.2988.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988.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审计业务(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嵩明县审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8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7.49%,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政府投资审计费,该笔费用由县级财政纳入保障,拨付我单位进行支付,列为费用,故导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昆明市嵩明县审计局资产总额498.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9.06万元,固定资产108.7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6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5.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5.63万元,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减少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98. 42 | 389. 06 | 108. 74 | 81. 34 | 27. 4 | 0. 62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地方财政拨款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昆明市嵩明县审计局2019年决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