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开展2020年非税收入管理 专项检查
县财政局开展2020年非税收入管理
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健全公共财政职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昆明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施办法》(昆政发〔2019〕9号),结合我县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实际,县财政局于6月1日至19日开始开展2020年非税收入管理专项检查。
非税收入管理监督检查与财政票据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密切结合,检查方式以单位自查和重点抽查两种形式进行,由综合科全体成员组成非税收入检查组,对全县30个非税收入执收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共清查出单位应缴非税收入共计4846万元,其中: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1530万元、纳入基金预算管理的3192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123万元。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督促执收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未缴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实现非税收入“应缴尽缴”,继续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结合“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紧跟财政部非税收入收缴及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步伐,以线下的监督检查工作推动非税系统线上工作落实,进一步规范我县非税收入管理。
(财税【2016】33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
(昆政发 【2019】 9号)《昆明市非税收入管理实施办法》
嵩明县财政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