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发放5月价格临时补贴23.35万元
发布时间:2020-07-08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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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当前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造成的影响,7月,嵩明县民政局为2020年5月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3.35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标准为89元/人/月,农村低保对象发放标准为52元/人/月。全县528城市低保对象、2877名农村低保对象、380名特困供养人员、35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益。价格临时补贴的发放有利的改善了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