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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112-481626 主题分类: 县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6-23 11:52
名 称: 嵩政发〔2020〕9号 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嵩明县贯彻落实昆明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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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政发〔2020〕9号 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嵩明县贯彻落实昆明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3 11:52
字号:[ ]

嵩政发〔2020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有关单位:

《嵩明县贯彻落实昆明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嵩明县人民政府

                          2020623

(此件公开发布)


嵩明县贯彻落实《昆明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旅游革命”暨“一部手机游云南”专题会议精神和昆明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战略部署,按照《昆明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安排部署,为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旅游发展要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目标以及着力发展“大健康、大文创、大旅游”战略,突出“抓项目、强产业、品质化、推改革、促转型”的发展思路,推进旅游产品供给侧改革,深化旅游业融合发展,全面推进“旅游革命”和旅游业转型升级,推进嵩明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计划用三年时间,力争把嵩明打造成为旅游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旅游环境更加优美、旅游产品品质显著提升的精品旅游目的地,到2022年,力争旅游总收入突破8.2亿元,年均增长20%

三、主要任务

按照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实施“旅游精品景区建设行动、休闲度假产品构建行动、旅游新业态培育行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完善行动、旅游国际化拓展行动、智慧旅游提速行动、旅游市场整治行动”七大行动,突出项目带动,扎实推进恒大文化旅游城、昆明嘉丽泽恒大养生谷、中华恐龙园旅游综合体等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打牢我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2020-2022年,我县计划实施涉旅重大项目6个,累计总投资 111.62亿元,分别按年度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一)精品旅游景区建设行动

  1.提升传统景区。以昆明嘉丽泽恒大养生谷为核心,不断完善景区基础服务设施,依托项目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宜居健康的自然资源、高端成熟的配套,结合恒大健康的医疗康养资源,致力打造享誉全国、面向世界的万亩健康目的地,使其成为全龄化康养项目的标杆。推进海潮寺森林公园景区及水晶宫项目开发,推进沿线配套旅游产品培育。

2.新建特色景区。重点在长松园片区建设恒大文化旅游城项目,建设童世界乐园,结合选址所在区域实际需求,选择性配套建设国际会议会展中心,演艺中心,欧式城堡酒店,婚礼庄园,博物馆群,超大型购物中心,商业街,异国风情美食街,酒吧街等服务设施,形成特色鲜明,设施完善的新兴旅游片区。加快推进中华恐龙园旅游综合体项目,项目选址杨林镇青年水库片区,规划用地总面积约1.05万亩。项目将以文化交流的新高地、“一带一路”的新示范、地域文化旅游的新坐标为战略定位,拟通过开发建设云梦奇境(主题度假区)、云中山谷(国药养生区)、云汇森谷(生态活力区)、云栖部落(民族风韵区)、云际漫城(国际风情区)五大区域,打造旅游休闲聚集区。

3.创建景区品牌。引导恒大童世界按照高A级景区要求建设,提升景区管理服务水平。引导百花箐等景区创建国家A级景区,提升景区品质。

(二)休闲度假产品构建行动

4.建设城市旅游综合体“全”项目。围绕市场需要,打造集休闲度假、商务会展、文化娱乐、康体健身等于一体的城市旅游综合体,满足游客多样需求。重点推进恒大文化旅游城项目建设,同时加快青年水库片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推进旧城改造,体现“宜居宜游”发展理念,打造“嵩明新里,休闲高地”的休闲度假目的地。

5.建设主题度假旅游“闲”项目。推进恒大童世界项目建设,项目计划投资48亿元,共设计规划了33个大型游乐项目,同时力争在用户体验上与国际顶尖品牌看齐,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嵩明吸引游客的重要依托。

6.建设都市夜游“靓”项目。在有条件的地区引导开展“灯光秀”“音乐秀”等丰富多彩的夜间旅游项目。以昆明嘉丽泽恒大养生谷东湖喷泉为核心,丰富奇妙水景、动感音乐、炫彩灯光等表现形式,完善配套设施,打造景区夜游项目。引导百花箐山谷、花仙子等花卉企业,将花卉与夜景灯光、地方特色文化演艺相融合,打造特色夜游项目。

7.建设乡村旅游“旅”项目。以昆明嘉丽泽恒大·养生谷为核心,持续推动旅游业态创新,引导景区加大康体养生、体育运动、商务会展与旅游融合,发展文旅融合新产品,辐射带动杨林镇共同打造全国一流的高原体育运动小镇。结合现代农业庄园要求,引导百花箐山谷完善旅游接待服务设施,拓展旅游功能,建设农事体验、田园风光、农产品采摘等不同类型旅游产品。做好山脚社区省级旅游名村创建工作,规划建设法界寺生态及文化旅游特色片区,完善吃、住、游、娱等配套服务设施,提升综合接待能力;推进千景树山谷建设高原现代特色农业转型示范区,实现传统农业向科技农业转型,大力发展科技农业、观光休闲农业。结合河长制工作及大棚管控、河道退让工作,在河道保护范围内探索种植水稻、莲藕、菱角、茨菇等水生植物,同时配套养殖稻花鱼等生态农产品,培育农事体验、果蔬采摘、田园垂钓等业态,丰富乡村旅游产品。

8.提升旅游度假要素“高”品质。全面提升吃、住、购等旅游度假要素服务品质。提升“吃”的品质,在重点旅游城镇、各景区周边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实行“明厨亮灶”工程,将“明厨亮灶”作为市场准入和量化分级动态评定的重要内容。开展“名菜”“名店”“名厨”创建活动,并加快推广。提升杨林酸菜鱼、小街羊汤锅品牌,挖掘杨林臭豆腐、牛栏江烤乳鸽、生态鱼虾等传统特色美食,体现嵩明特色。提升“住”的品质,扶持引导国际知名品牌和高星级酒店建设。重点推进恒大文化旅游城配套酒店和县城鹏州大厦酒店建设工作,提升我县酒店综合服务水平。培育民宿酒店业态,依托几个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加大民宿酒店等产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力争引进精品民宿或精品酒店,丰富产品供给。提升“购”的品质,充分发挥杨林肥酒百年老字号品牌效应,畅通销售渠道,打造嵩明购物品牌。推动旅游商品与农产品加工、传统工艺美术等深度融合,支持具有地域或民族特色的传统工艺技艺与创意设计、时代元素结合,依托汉族刺绣、面塑等民族民间工艺品以及蜂蜜、雪莲果等乡村生态资源,打造特色旅游商品。

9.建设休闲度假“融”品牌。以全域旅游发展理念编制《嵩明县”十四五”文化旅游及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整合各方资源,加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

(三)旅游新业态培育行动

10.培育文旅融合“新”项目。着力包装好“兰茂文化”“花灯文化”“龙狮文化”几个名片,以尊重历史、追求艺术的高度负责精神,塑造嵩明城市新形象。充分挖掘民族文化,加强对历史内涵、名人事迹、民间艺术、民俗风情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合理利用嵩明花灯、嵩明洞经音乐、土主山接祖大典等非遗项目,开发具有地方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拓宽文化服务领域,赋予传统文化新的活力。用好“徐霞客游线标志地”品牌,讲好“徐霞客与嵩明的故事”,把徐霞客文化与兰茂文化节、马樱花节、海潮寺山歌节、西山徒步活动等节庆、文化体育活动相结合,持之以恒,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着力提升嵩明文化旅游影响力。

11.培育艺旅融合“雅”项目。提升嵩明“兰茂文化节”策划水平,加大融合力度,丰富活动内容,增强参与性与体验性,打造嵩明节庆品牌。

12.培育体旅融合“动”项目。全力推进嘉丽泽高原体育运动特色小镇建设,发展高原足球运动、高原游泳、高原马术、高原湿地马拉松和汽摩运动产业,丰富运动旅游产品,延伸高原体育运动产业链。组织好中国量产车性能大赛(简称“CCPC大赛”)昆明嵩明嘉丽泽站比赛、西甲“希望杯”中国(昆明)赛、MCC地中海中国(昆明)冠军赛嘉丽泽高原国际半程马拉松等赛事,打造体育旅游品牌。

13.培育康旅融合“养”项目。依托昆明嘉丽泽恒大·养生谷项目,积极与国际先进医疗科研机构合作,引进全球优质、安全的医药及医疗器械等健康产品;以恒大医联体为平台,以健康保险为支撑,构建终身的健康跟踪管理体系,整合国内外优质养老资源,结合中国国情,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元化养老体系。以长松园片区“恒大阳光半岛”项目为依托,打造超大型旅游度假综合体,开启嵩明文旅的“旅居”新时代。在百花箐山谷等地引导推广中草药种植项目,依托西山片区优美的生态环境资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发展文旅及大健康产业。

14.培育花旅融合“美”项目。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以云南嵩明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为核心打造嵩明花旅融合示范区,加大文旅融合发展力度,开展花卉园区生态旅游景观廊道项目、花仙子林下花园等项目建设,建成融科技研发、生产示范、精深加工、仓储物流、农业休闲旅游、生态观光、科普教育、商务会展等多元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示范园区。在大村子、白鹤、龙街片区引入花卉种植,逐步发展集种植、观光、休闲旅游为一体的现代农业。

15.培育博旅融合“教”项目。继续推进兰茂纪念馆、红军长征纪念塔等省、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游客开放,鼓励具备条件的文化展示点改造后向游客开放,推动嵩明艺术中心、海鑫堂普洱茶博物馆、杨林肥酒博物馆、贵有鲜鱼饭店民俗文化展厅提升改造,集中展示嵩明民俗和非遗文化,丰富嵩明旅游内容。

16.培育展旅融合“展”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继续办好嵩明“花博会”,通过举办节庆旅游活动,带动园区内农旅融合项目发展,继续组织开展好马鞍山马樱花节、海潮寺山歌节、大树营桃文化节等节庆活动,提升我县节庆旅游活动影响力。

(四)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完善行动

17.构建大交通。提高全县3A级以上景区之间、景区与城市之间、景区与主干公路之间的通达性。开通交通枢纽至景区的直通车或景区之间的环线车。完善城区、旅游城镇等区域旅游标识。规划建设景区生态绿道系统,完善景区景观亭、休憩设施、环卫设施等,提升景区整体交通环境。

18.健全大咨询。完善嵩明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等游客集聚区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或旅游咨询点,推动景区游客中心改造提升,形成两级游客集散与咨询体系。

19.服务自驾游。围绕全省精品自驾旅游重点线路雪山红土景观大道(14号线)规划布局,加快沿线游客休息站、观景平台、旅游厕所、汽车租赁网点、应急救援站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通信网络信号连续覆盖,全面提升道路通达条件。

20.消除“如厕难”。按照“政府补一点、企业拿一点、市场筹一点”的方式,继续深入开展厕所革命,整合城管、住建、农业农村等资源,在主要旅游城镇、游客聚集公共区域、主要乡村旅游点、旅游小镇、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度假区、旅游综合体、旅游交通沿线加快推进旅游厕所建设,解决“如厕难”问题。

(五)旅游拓展行动

21.以“一部手机游云南”为依托,积极推进“智慧旅游”,充实完善我县旅游信息,加大网络宣传营销。参与各种旅游商品交易会、旅游博览会、旅游产品推介会等活动,大力推介嵩明的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力争使嵩明成为省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充分发挥新兴媒体作用,利用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介绍嵩明旅游资源,发布旅游资讯,吸引更多的游客来嵩明旅游。

(六)智慧旅游提速行动

22.平台“中心化”。依托全市智慧旅游平台,做好平台县级信息录入、维护等工作,实现线上线下智慧旅游业务衔接。

23.企业“智慧化”。将打造智慧景区、智慧酒店、智慧旅行社等智慧型企业作为智慧旅游建设重点。引导景区按照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互动体验、信息推送、智能找厕、智慧停车等智慧旅游要求开展提升改造。

24.消费“一脸通”。以旅游全要素、全领域“刷脸消费”为目标,全面推进昆明旅游业“一脸通”建设。在景区、酒店、租车、高铁等领域全面推行“刷脸消费”建设,提升旅游消费便利化水平。到2022年,全县3A 级以上景区、高星级宾馆饭店、公共租车平台全部实现消费“一脸通”。

25.拓展“一机游”。全面完成省、市下达“一机游”建设任务,配合市级推进智慧城市、智慧旅游和“一机游”融合建设,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七)旅游市场整治行动

按照“建设一个中心、严管三大乱源、推行四项制度、重构诚信体系”的旅游市场整治总体思路,始终保持市场整治的高压态势,维护好“旅游投诉率明显下降、案件办结率明显上升”的整治局面,实现旅游市场秩序根本好转。

26.严管市场乱源。采取有效措施,管住旅行社、导游人员和购物店3大市场乱源,从源头上解决市场乱象。坚决落实“八不准”规定,实施最严厉的监管措施,将违法违规经营旅行社清除出旅游市场,实现旅行社整治工作压倒性态势。严管导游人员服务质量和导游人员执业承诺制度,有效管住导游人员违规操作行为,坚决依法吊销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导游人员资格。全面关停旅游购物店,实行购物场所属地政府领导包保责任制和新增涉旅购物场所零申报制度,严禁旅行社操作团队购物,发现1起关停1起,全面杜绝以接待团队游客购物、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旅游购物企业。

27.推行四项制度。制定实施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的四项长效监管制度。在涉旅企业中大力推广电子税控发票和电子合同制,2021年内基本实现电子税控发票和电子合同全覆盖。依托黑名单制度,严格联合惩戒措施,加大对纳入黑名单企业和人员的惩处力度,进一步提高失信企业和人员的违法成本。坚持旅游违法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奖励资金,重奖违法举报人员,将旅游企业行为纳入全社会监督之下。实施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消费环境。

  28.构建诚信评价体系。以全面提升昆明旅游服务质量为目标,完善由政府评价、专业评价、游客评价构成的旅游诚信评价体系,建立旅游企业失信记录集中发布和联合惩戒机制,加大诚信评价结果应用力度,实现旅游企业诚信评价和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融合发展,大幅提高不诚信违法成本,在全行业重构“重诺守信”的行业风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由全县各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作为第一责任主体。要把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纳入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议程,建立旅游产业“一把手”工作机制,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督促落实,其他领导主动靠前、积极作为,着力解决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形成上下齐抓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格局。县级各要素保障部门要提高站位,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将支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放在重要位置,形成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精准配套政策

围绕“用足用好现有政策、抓好配套政策衔接、强化用地政策支撑”以及高质量发展七大行动精准制定配套政策,集中力量解决好项目“落地难”和“融资难”的问题。研究出台推动旅游业发展的扶持政策,重大项目一事一议、一事一策,以确保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将举办“兰茂文化节”所需经费列入预算。

按照市级安排部署,配合出台夜游经济发展、民宿业发展、自驾营地建设等扶持政策,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发展旅游产业。

利用好上级扶持政策,统筹安排旅游发展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重点用于支持项目奖补、宣传营销、引客奖补、人才培养、品牌创建等。

创新金融支持旅游政策。加强金融扶持,鼓励支持社会资本设立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对有市场前景的重大项目资金支持。

加大旅游项目用地保障。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旅游重大项目用地在全县范围内给予调剂优先保障。探索实践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地,以及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办旅游服务企业。

(三)强化人才兴旅

将人才队伍建设纳入重点人才支持计划,加大培养培训力度,深化校企合作,积极推进涉旅人员培训。建立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管理新机制,逐步解决旅游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等问题,努力建设一支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文旅工作队伍,推动我县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严格督查考核

各镇(街道)、园区,县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重要性,按时序进度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县委、县政府目督部门要将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督查计划,对行动计划明确的重点任务,定期通报落实情况。要将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对各有关单位的考评内容,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单位及时启动有关问责程序。建立健全旅游统计体系,提高旅游业在全县综合考核中的权重。






政策解读:关于《嵩明县贯彻落实昆明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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