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1600000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
十二、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六、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待遇政策和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5.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贯彻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6.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10.职能转变。嵩明县医疗保障局应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贯彻落实覆盖全县、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设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医药和基金监督管理科。嵩明县医疗保险中心是隶属于嵩明县医疗保障局管理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科级,拟将办公室取消,由医疗保障局机关办公室统一负责日常运转工作,调整后的内设机构为6个,分别是参保管理科、费用审核科、费用结算科、财务科、稽核科、信息管理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主要负责城镇职工、城乡居民以及离休干部等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保障经办管理工作;负责各类社会医疗保障资金的筹集运作、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各项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实施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具体如下:
1.负责组织实施本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重特病医疗统筹(以下统称职工医疗保险),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其大病医疗保险(以下统称居民医疗保险),昆明市生育保险,昆明市公务员医疗补助、建国初期退休干部医疗补贴、医疗照顾人员医疗补助(以下统称昆明市职工医保专项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扩面计划及参保登记、缴费核定等基金筹集经办管理工作。负责本县医疗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并执行医疗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统计报表制度。负责医疗保险基金、医疗补助(保障)资金的财务、会计工作,编制汇总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制定本县医疗保险基金调剂使用管理办法。
4.负责本县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精算和运行分析工作,建立健全预警机制;负责本县职工医疗保险专项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资金测算与管理分析工作。
5.负责城镇职工重特病医疗统筹、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以下统称大病医疗保险)管理、监督与服务工作。
6.负责本县医疗保险异地联网就医医疗费用的审核、清算等经办管理工作。
7.负责昆明市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的实施。
8.负责本县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统称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工作。
9.建立健全本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稽核内部控制、信息公示制度,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稽核工作。
10.建立健全经办管理服务标准,规范经办流程,推进经办机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
11.负责本县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网络信息管理服务工作。
12.负责本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宣传及对各两家机构的经办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
13.负责本县参保人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昆明市职工医疗保险专项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费用的审核与报销、结算管理工作。
14.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分别是嵩明县医疗保障局、嵩明县医疗保险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34人(行政编制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23人,工勤人员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50.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50.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9.87万元,增幅21.39%,主要原因是今年的离休干部医疗费补助统筹标准提高,离休干部医疗费补比去年增加136.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50.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50.4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50.49万元(本级财力850.4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9.87万元,增幅21.39%,主要原因分析今年的离休干部医疗费补助统筹标准提高,离休干部医疗费补比去年增加136.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50.4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5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0.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9.87万元,增幅21.39%,主要原因是今年的离休干部医疗费补助统筹标准提高,离休干部医疗费补比去年增加136.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2019年、2020年没有项目预算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支出分别列为:
1.“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工资、奖金及商品服务的支出为749.42万元;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50.81万元;
3.“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为50.27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分类科目分组,财政拨款支出85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0.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明细如下:
1.301工资福利支出577.50万元(基本支出577.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30101基本工资126.5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30102津贴补贴220.0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
30103奖金80.5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奖金;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8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3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
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8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失业、工伤、重特病医疗统筹等社会保险;
30113住房公积金50.27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1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员工按规定发放的其他工资福利。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6.99万元(基本支出56.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30201办公费19.1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报纸杂志等支出;
30229福利费7.3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节日慰问费支出;
30239其他交通费30.5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6.00万元(基本支出216.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30307医疗费补助216.0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支付给未实行医疗保险地区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费用。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为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为0万元。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为0万元。
我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17.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采购明细为:办公设备5项15万元、计算机设备5台2.5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与上年一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单位2019年、2020年均没有因公出国(境)相关费用的预算申报及支出,因此不存在增减变动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单位公务接待费用均从商品与服务支出费用中列支,没有单独预算申报公务接待费用,因此不存在增减变动情况。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本单位2019年、2020年均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的预算申报及支出,因此不存在增减变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申报0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金额0元;审核确定0个项目,涉及金额0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组成部分,它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个人因疾病需要获得必需的医疗服务时,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福利性和普遍性等特点。
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
7.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生育险待遇不受户籍限制,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如果在异地生育,其相关待遇按照参保地政策标准执行。2019年3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意见,要求2019年底前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8.医疗保险基金:是指国家为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单位和个人筹集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专项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括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两部分,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定比例共同缴纳。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6.9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6万元,下降4.14%,主要原因是培训费减少4.9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嵩明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101.91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50.69%。增长原因是:流动资产100.29万元,占资产总额98.42%:固定资产原值20.43万元,净值1.61万元,占资产总额1.58%.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1.2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70万元。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医疗保障局基本支出850.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9.87万元,增长21.39%,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1.由于今年的离休干部医疗费补助统筹标准提高,离休干部医疗费补助216.00万元,比去年增加136.00万元;
2.职工工资的正常晋级升档,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增加16.33万元。会议培训费缩减,商品服务支出预算减少2.46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医疗保障局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一致。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1600111
嵩明县医疗保障局预算公开情况表202006191143029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