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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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六、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滇中新区党工委有关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建设事业的规范性文件及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城市建设资金;负责编报和安排城市建设年度计划;会同县财政部门对城市建设有关行政事业收费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建设工程标准化和造价定额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全县勘察设计行业有关技术标准以及产业政策、规章制度;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及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审查和抗震鉴定,参与编制抗震防震规划和震后恢复重建;指导各镇(街道)及园区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建设工作。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建筑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设事业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工作;负责墙体改革、节能建筑、城镇减排、预拌商品混泥土及散装水泥的推广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村镇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指导辖区内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民居工程建设。负责拟订全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监督房屋交易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等工作,协同配合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物业企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拆迁计划的报批及下达分配工作,指导房屋拆迁工作。负责拟订城市供水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城市供水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城市供水行业的安全管理和新建、扩建、改建城市供水工程的工作;负责城市供水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污水设施建设规划编制,城市污水设施建设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定5个内设机构: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嵩明县基本建设工程管理站、嵩明县房产管理办公室、嵩明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嵩明县城建档案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研究拟定全县建设事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严格管理城市建设和城市维护资金、相关规费,对全县建筑业、房地产业、内燃气行业、供排水行业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等。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分别是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嵩明县基本建设工程管理站、嵩明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嵩明县城建档案室、嵩明县房产管理办公室5个下属编制机构)。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5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事业编制23人。在职实有4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4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8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17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8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67.16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67.16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624.3985万元,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减少9人预算;2.城维费划入嵩明县城市管理局,今年未预算,减少980万元;3.其他水污染防治支出(2014年政府债券转贷款1.9亿资金利息)今年未预算,减少791万元;4.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返还480万元;5.农村危房改造收入减少2169.8万元;6.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费未纳入预算,减少141万元;7.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减少1607.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67.16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67.160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67.1609万元(本级财力1767.160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624.39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016.5985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减少1607.8万元。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减少9人预算;2.城维费划入嵩明县城市管理局,今年未预算,减少980万元;3.其他水污染防治支出(2014年政府债券转贷款1.9亿资金利息)今年未预算,收入减少791万元;4.今年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返还480万元;5.农村危房改造收入减少2169.8万元;6.今年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费未纳入预算,减少141万元;7.上级下达农危改政府性基金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767.160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767.1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8.160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6.2185万元,减少26.3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9人导致经费减少;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费本年未纳入年初预算。项目支出93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26.1万元,减少82.82%,主要原因是: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城维费)减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是:208050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63.8775元;212010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经费等702.2315万元;2120201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规划及管理20万元;2120303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427万元;2029901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2万元;2210106主要用于共公租赁住房480万元;221020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62.0519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828.1609万元,项目支出939万元):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708.5152万元;502机关商品服务支出66.394万元;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2517万元;504机关资本性支出939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无与中央配套事项,无功能科目分组。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功能科目分组。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资金22.3863万元,经费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办公费。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由其他内设机构并入会计核算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度申报15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金额45056万元;审核确定6个项目,涉及金额939万元。
(一)示范村建设贷款利息补助资金12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6项基础设施,即污水处理工程、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工程、公厕建设工程、道路硬化工程、供水工程、农村道路照明工程。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竣工验收率、竣工率100%,村庄人居环境有明显改善, 受益村庄人口满意度97%以上。
测算依据主要是:《住建厅关于加强示范村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2015、2016年申报通知,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为大力推进实用性村寨规划编制,加强风貌规划和民居设计,科学合理引导村寨建设,着力打造“新房、新村、新景、新产业、新生活、新发展”的美丽宜居乡村,结合我省实际,开展省级村寨规划建设示范村建设工作,支付4个省级示范村800万元贷款利息。
(二)2020年公租房管理维护、债券本息等专项资金48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支付公租房维护管理费和业务费、共用设施维修资金、债券本息。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提升我县生态环境,群众满意度在90%以上。
测算依据主要是:效益、满意度指标相关文件及资料。
(三)道路景观提升偿债专项资金193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对嵩明县城兴旺街、玉明路、兴云路、桃园路、春苑路(北路)、尊师路、文昌路等道路绿化更换受冻行道树、灌木、绿化带灌木地被整理补植等相关工作。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提升我县生态环境,群众满意度在95%以上。
测算依据主要是:效益、满意度指标相关文件及资料。
(四)嵩明县城黄龙街南延长线工程偿债专项资金34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嵩明县黄龙大街南延长线,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路灯、绿化工程等。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提升我县生态环境;群众满意度95%以上。
测算依据主要是:根据项目立项、项目招投标工程量价款及清单等相关资料。
(五)嵩明县绿道规划编制古树名木挂牌专项资金2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迎接国家园林县城复检,编制嵩明县城古树及后备资源调查报告、县城绿道规划编制。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按期完工;保持“园林县城”持续影响;群众满意度95%以上。
测算依据主要是:根据项目立项、项目招投标工程量价款及清单等相关资料。
(六)嵩明县西街延长线工程偿债专项资金200万元
该项目主要是嵩明县西街口至弥良河桥,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路灯、绿化工程等。
预期实现的项目目标和指标是:降低工程建设成本;完善路网建设,改善经济环境; 群众满意度95%以上。
测算依据主要是:根据项目立项、项目招投标工程量价款及清单等相关资料。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702.234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2020机关运行经费比2019年决算减少346.0744万元,减少比率为33.01%,主要原因是: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费未纳入预算;人员减少9人,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流动资产19510.99087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625.279196万元(房屋构筑物557.819721万元,汽车10.576234万元,其他固定资产56.883241万元),在建工程6696.093521万元,无形资产净值162.953308万元,资产总计为26995.316899万元。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住建局基本支出828.160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6.2185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1.物业管理费减少141万元;
2.人员减少9人,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经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住建局部门项目支出93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26.1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1.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城维费)减少;
2.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减少。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63400111
附件5:嵩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200619085717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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