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2300000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嵩明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嵩明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
十二、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六、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行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提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建议,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措施,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报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镇(街道)、园区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14、统一领导和管理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
1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16、职能转变。嵩明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设11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法规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城乡规划科、行政审批科、耕地保护生态修复科、地质和矿产资源管理科、财务审计科。参公管理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6个(并入自然资源局核算),分别为嵩明县自然资源监察队、嵩阳自然资源所、杨桥自然资源所、杨林自然资源所、小街自然资源所、牛栏江自然资源所。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嵩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嵩明县土地交易中心(未独立核算,并入自然资源局核算),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为我局二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完成向上争取资金2000万元。
2.2020年计划完成土地出让收入15亿元。
3.2020年计划收储土地3638亩,主要为新材料片区产业用地1000亩,长嵩大道旁仓储物流用地1000亩,长松园片区旅游产业用地500亩,长松园片区大健康、文旅产业用地1138亩。
4.按照上级要求启动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划定“三区三线”,建立“多规合一”信息平台。
5.开展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
6.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任务。
7.启动农村宅基地确权颁证工作。
8.启动编制西山片区文旅康养产业布局规划、城南片区产业发展规划。
9.完成城北片区控详规,加快城西片区控详规编制,老城区控详规及城市设计规划编制。
10.完成县城特色风貌、主题街区、灯光亮化等专项规划编制。
11.做好2020年度国家、省、市三级卫片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分别是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包括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50人。在职实有6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人数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11.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11.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与上年对比增加283.48万元,增幅30.54%,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嵩明县规划局等部门并入,人员增加了15人,部门预算财务总收入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11.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11.7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11.73万元(本级财力1,211.7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83.48万元,增幅30.54%,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嵩明县规划局等部门并入,人员增加了15人,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11.7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1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1.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3.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嵩明县规划局等部门并入,人员增加了15人,部门预算总支出相应增加;项目支出30.0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1.“2200101行政运行”,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的支出945.62万元;
2.“2200150事业运行”,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事业运行81.10万元;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3.09万元;
4.“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91.92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组,财政拨款支出1,21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1.73万元,项目支出30.00万元),明细如下:
(1)301工资福利支出1,057.14万元(基本支出1,057.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30101基本工资231.2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30102津贴补贴371.1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
30103奖金142.67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奖金;
30107绩效工资35.0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发放的绩效工资;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3.09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1.0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
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4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失业、工伤、重特病医疗统筹等社会保险;
30113住房公积金91.9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30199其他工资福利9.5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员工按规定发放的其他工资福利。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24.43万元(基本支出94.43万元,项目支出3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30201办公费61.10万元(基本支出31.10万元,项目支出30.00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报纸杂志等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存量数据整合登记发证工作项目;
30229福利费13.2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节日慰问费支出;
3023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车辆运行经费支出;
30239其他交通费44.1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16万元(基本支出30.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30302退休费30.1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反映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医疗补助及医嘱生活补助等支出。
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为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为0万元。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为0万元。
我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嵩明县自然资源局编制了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项,采购预算资金26.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主要是购买计算机15台6.8万元、复印打印设备23台9.4万元、会议室桌椅74件3.85万元,电脑维护服务2项6.7万元,采购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公用经费,我局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执行采购。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100%,具体变动原因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并入,车辆编制增加1辆,实有增加车辆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3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2020项目预算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存量数据整合登记发证工作经费30万元,绩效目标为全面清理包括基础地理、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权登记等在内的各类已有数据,以土地登记为基础,按照《云南省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方案(试行)》及相关要求,通过抽取、转换、补录、整合等方法建设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6.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11.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3.48万元,增长30.54%,主要原因分析:1、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部门项目支出30万元,具体项目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工作,与上年对比无增减;2、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嵩明县规划局等部门并入,人员增加了15人,运行经费相应增加,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年末资产总额4,637.06万元,流动资产4,545.68万元,占比98.03%;固定资产净值88.97万元,占比1.92%。无形资产(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净值2.41万元,占比0.05%。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自然资源局基本支出1,181.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3.48万元,增长31.56%,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嵩明县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嵩明县规划局等部门并入,人员增加了15人,工资福利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商品服务费等经费相应增加,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自然资源局项目支出30万元,与上年一致。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42300111
嵩明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200619092241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