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12700332700000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六、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绿化造林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措施,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办法,贯彻落实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和监督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嵩明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及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等等。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15.职能转变。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
16.配合相关政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有行政机构1个,设5个内设机构与2018年相比,单位名称由原来的嵩明县林业局变更为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无增减变动,但行政人员编制减少5人,事业人员编制减少4人。
内设机构分别是: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安全、人事、财务、日常外事、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
2.法规与审批科,起草林业草原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林业草原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林业草原执法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提出生态建设、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建议,提出林业和草原法制建设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承担“双随机、一公开”“放管服”等相关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办理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承担林业草原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承担林业草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网上审批监管平台建设相关工作。
3.生态保护修复科。
承担森林、湿地、荒漠、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起草国土绿化实施办法,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退耕(牧)还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工作。组织实施石漠化、荒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退耕(牧)还草有关工作。承担嵩明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4.林业草原资源管理科(林业草原稽查大队),承担林业草原行政执法工作。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省、市批准后监督执行。承担林地有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天然林、公益林保护有关工作。指导草原保护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
5.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森林培育:天保区森林资源培育任务20000亩,政策到期退耕还林地抚育任务19679.7亩。
2.森林管护:完成2020年天保工程管护工作,中央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管护面积35.19万亩,其中:国有林有、灌、未林地面积1.96万亩,集体林管护面积33.23万亩。其中:国有林有、灌、未林地面积1.96万亩。
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进行森林病害、虫害的调查,研究,勘测,防治等工作,楚雄腮扁叶蜂防治0.09万亩,林业有害生物市级监测点建设,监测范围4万亩。
4.林政资源管理:森林面积、蓄积的勘查、调查、统计,林地的管理。
5.森林防火:全县森林防火的宣传、监测及火灾的扑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单位是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29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车辆编制14辆,实有车辆1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财务总收入919.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9.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4.26万元,增长3.87%,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项目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19.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19.6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9.63万元(本级财力919.6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4.26万元,增长3.73%,主要原因是森林防火项目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19.6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1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63万元,与上年对减少9.74万元,下降1.3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人员减少,基本支出也减少,主要是行政人员减少,行政运行支出也减少;项目支出18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万元,增长32.35%,增长为森林防火项目经费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为:
1、“2130201行政运行”主要用于行政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240.49万元;
2、“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主要用于事业在职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388.03万元;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56.6万元;
4、“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为54.51万元;
5、“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项目”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扑火队员的工资支出、扑火队员的伙食费用支出、森林防火办公支出、扑火队员保险费社会保障缴费支出为180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组,财政拨款支出91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63万元,项目支出180万元。)
1.301—工资福利783.93万元(基本支出623.02万元,项目支出160.91万元),明细如下:
30101基本工资254.65万元(基本支出153.85万元,项目支出100.80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森林防火项目支出;
30102津贴补贴150.9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津贴和补贴;
30103奖金79.6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奖金;
30106伙食补助费21.9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伙食补助费;
30107绩效工资71.8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绩效;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6.6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4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工伤保险)39.04万元(基本支出0.83万元,项目支出38.21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工伤社会保险费;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森林防火项目支出;
30113住房公积金54.5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30199其他工资福利3.4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员工按规定发放的其他工资福利。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65.16万元(基本支出46.07万元,项目支出19.09万元),明细如下:
30201办公费39.10万元(基本支出21.10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等支出;
30202印刷费1.09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森林防火项目印刷费用的支出;
30229福利费7.5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维护公务用车运行费;
30239其他交通费用8.7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其他交通费用;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54万元(基本支出70.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明细如下:
30302退休费66.1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生活费和其他费用;
30305生活补助4.4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为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为0万元。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为0万元。
我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采购货物明细如下:茶几3个,金额0.12万元;文件柜6组,金额0.48万元;沙发3组,金额0.3万元;防火监测系统维护服务1个,金额3.3万元;电缆3000米,金额0.1万元;电子显示屏广告维护服务1个,金额0.8万元;办公桌、椅3套,金额0.24万元;专用软件维护服务1个,金额0.2万元;林业项目设计1个,金额0.2万元;林业项目工程采购1个,金额0.5万元;防火物资采购5个,金额0.2万元;打印机10台,金额0.8万元;传真机2台,金额0.3万元;森林病虫害防治农药5吨,金额0.2万元;档案柜5组,金额0.5万元;复印机2台,金额6万元;森林病虫害防治喷药器械1台,金额0.2万元;计算机3台,金额1.5万元;笔记本(电脑)1台,金额0.7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万元,与上年一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预算项目中没有项目被列入财政的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有、灌、未林地:指有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6.0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63万元,下降14.2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也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国有资产占有4241.32万元,其中:流动资金4074.54万元,固定资产166.78万元。在固定资产中,房屋构筑物77.75万元;车辆30万元;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家具、用具、日常林业专用仪器和设备)59.03万元。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基本支出739.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74万元,下降1.3%,下降的原因主要是:
2019年机构改革后,人员减少,主要是行政人员减少,基本支出也减少,行政运行(功能科目:2130201)支出也减少。
1.行政人员工资福利减少7.24万元。
2.行政人员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5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支出18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万元,增长32.35%,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森林防火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增加了扑火队人员经费44万元。
监督索引号53012700332700111
附件:嵩明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