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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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六、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各园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并与上级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承担全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组织灾害应急处置。
6.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协调各相关部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调度,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镇(街道)、各园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各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煤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级别为正科级,内设机构11个科处室(即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宣传和综合执法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政治处)。局下属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成立于2012年,属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二是强化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县、乡两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把安全生产作为衡量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三是强化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严格实施“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和指导职责。四是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建立定期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督查考核机制。
2.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一是深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和统筹作用,督促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建立辖区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和工作职责清单,建立各级部门定期报告、定期通报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本着“建用并重”的原则,加快信息化建设速度,围绕云南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工作要求,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运用,各项工作指标走在全市前列,把信息化工作与安全监管高度融合,进一步转变监管方式和手段。三是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按照成熟一家评定一家的原则,强化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是否严格“依标运行”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好坏的重要衡量依据,加强对三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检查,杜绝标准化“只达标不运行”的现象。
3.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继续抓好转型升级工作,督促、指导5座矿山开展改造升级,2座矿山开展整合重组。二是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现状普查评估。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准入关,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的行政审批工作。持续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三是加强消防、工贸等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切实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大力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落实建设项目消防安全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制度,严禁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和建筑外保温材料。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责任制。加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专项治理,加强电力、农机等其它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4.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一是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等制度。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知识“七进”活动。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支持安全生产,强化社会监督,从思想上、行为上牢固安全生产防线,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二是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组织编写应急知识手册,向社区、农村等基层组织单位群众发放;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普及应急知识,宣传应急预案,提高社会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三是加强对各级干部应急管理知识能力的教育培训。制定培训规划,明确培训内容、标准和方式,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和手段,有计划地对领导干部进行应急管理轮训,开展应急管理人员综合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从业人员的应急管理能力。
5.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一是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积极推广应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二是加强安全人才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新进人员的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安全生产能力。加快建设专业化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加强在岗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改善监管监察装备和条件,创新安全监管监察机制,切实做到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6.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结合实际,整合应急资源,依托消防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大安全监管部门应急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二是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和基础条件。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加快建设应急平台,完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联合处置机制,加强应急、气象、地震、水务、林草、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三是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动态修订完善。落实安全生产预案报备制度,加强企业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提高事故救援实战能力。四是提高防灾减灾救灾水平。按照《嵩明县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嵩明县应急管理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33.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3.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5.10万元,增长11.62%,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机构改革之后,人员增加了3人,导致了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33.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3.3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3.35万元(本级财力433.3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5.10万元,增长11.62%,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机构改革之后,人员增加了3人,导致了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33.3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3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10万元,增长12.25%,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机构改革之后,人员增加了3人,导致了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2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为: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为32.62万元;
2.“2240101行政运行”,主要用于单位工资福利、商品服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行政运行支出为367.60万元;
3.“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为33.13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组,财政拨款支出43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35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
1.301—工资福利376.26万元(基本支出376.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明细如下:
30101基本工资80.17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30102津贴补贴130.3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津贴和补贴;
30103奖金49.2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奖金;
30107绩效工资19.2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绩效;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6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4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工伤保险)0.5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工伤社会保险费;
30113住房公积金33.1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30199其他工资福利3.4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员工按规定发放的其他工资福利。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4.98万元(基本支出34.98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明细如下:
30201办公费31.10万元(基本支出11.1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等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应急管理事务办公经费支出
30229福利费4.6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023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公务车辆运行经费支出;
30239其他交通费13.2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1万元(基本支出2.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明细如下:
30302退休费2.1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生活费和其他费用;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为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为0万元。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为0万元。
我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采购货物明细如下:办公家具10架,金额为2万元;办公电脑10台,金额5万元;打印机5台,金额4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5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较上年增加3万元,增长50%,增加变化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之后,县民政局随着民政救灾职能的移交而移交了一辆民政救助车辆。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将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风险防控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坚决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嵩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3.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6.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33.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5.10万元,增长11.61%,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机构改革之后,人员增加了3人,导致了人员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资产总计340.81万元,较上年下降24.58%。负债总额255.68万元,较上年下降12.68%。净资产85.14万元,较上年下降46.49%。流动资产319.38万元,较上年下降8.69%,占资产总额93.71%;固定资产21.43万元,较上年下降79.01%,占资产总额6.29%;在建工程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占资产总额0.00%;长期投资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无形资产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占资产总额0.00%;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0万元,占资产总额0.00%。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0%(其中,房屋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0%);通用设备14.42万元,占67.31%(其中,车辆1.78万元,占8.29%,单价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0万元,占0.00%);专用设备1.95万元,占9.08%(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0万元,占0.00%);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占0.00%;图书档案0万元,占0.0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06万元,占23.61%。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应急管理局基本支出433.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10万元,增长11.61%,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机构改革之后,人员增加了3人,导致了人员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应急管理局项目支出2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附件5:嵩明县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