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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006-570166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6-19 09:30
名 称: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发布时间:2020-06-1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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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6300000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六、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参照县委、县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中共嵩明县委办公室、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嵩明县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嵩办通〔2019〕28号),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计划、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

       2.负责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组织全县卫生应急工作,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

       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督、评估工作。组织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4.研究建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评价、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升等机制,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5.负责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6.负责贯彻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措施,逐步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7.负责指导推进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服务创新发展。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等各项工作。

9.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

10.负责落实艾滋病防控各项工作,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监测检测、项目督导、行为干预和评估考核等相关工作。

11.负责推进大健康产业有序发展,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12.负责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整顿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查处卫生健康违法行为。

13.负责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15.职能转变。嵩明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四是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

(二)机构设置情况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由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更名)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嵩明县中医药管理局、嵩明县防治艾滋病局牌子。设9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人事科、医政与法制监督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公共卫生科(嵩明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医改与药政科、中医科、大健康科;行政编制18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可兼任嵩明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嵩明县防治艾滋病局局长)。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共计13家,其中:一是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家,属全额财政拨款,嵩明县计划生育协会,其编制7名,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其编制13名。二是全额财政拨款公共卫生事业单位2家,分别是嵩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其编制54名,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其编制41名。三是差额事业单位8家,属县级医疗卫生单位2家,分别是嵩明县人民医院,其编制168名,嵩明县中医医院,其编制34名;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家,嵩明县嵩阳镇卫生院其编制55名、嵩明县杨桥卫生院其编制32名、嵩明县杨林镇卫生院其编制51名、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卫生院其编制61、嵩明县牛栏江镇中心卫生院其编制37名、嵩明县小新街卫生院其编制30名。四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一家,嵩明县第二人民医院,其编制50名。五是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1家,嵩明县看守所卫生所,其编制3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实施公立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县中医医院提质达标。继续推进“三大中心”(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建设,今年重点推进县人民医院胸痛中心建设。

2、全力推进全县爱国卫生运动。一是立足长效、持续推进全县创卫工作,强化综合治理,强化督导检查,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复审。二是以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巩固省级卫生乡镇创建成果,全面推进卫生村创建,扩大卫生村的覆盖面,确保省级以上卫生创建工作赶上全市水平。持续推进社区和单位爱国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促进基层爱国卫生工作不断深入。三是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4月份开展第32个爱国卫生月活动,5月31日组织开展第34个世界无烟日系列宣传活动,5月中旬至9月底开展“夏季三灭活动”,12月中下旬至次年2底开展“冬季灭鼠活动”。

3、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继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第二轮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工作。进一步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持续加强乡村医生管理和培训,实施乡村医生学历提升工程,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4、全力打好健康脱贫攻坚战。切实加大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力度,整改涉及健康扶贫的相关问题。推进健康扶贫医疗保障工作,压实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县医院、县中医医院要组织专家对大病人员进行入户随访整治,5月30日前完成“一人一档一方案”管理。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在5月25前,全部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第二次履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手册要求要填写完整、规范、真实。落实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和“一站式、一单式”即时结报机制。各卫生院要对健康扶贫管理系统数据进行比对、维护,要求账账相符,及时修改错误信息。

5、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一是加快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全面完成医院章程制定并推动落实。二是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医疗联合体建设。以县级医院能力建设为重点推进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和县域内就诊率较上年度提高,引导有序就医。三是进一步完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镇(街道)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医疗共同体建设。对上一轮到期的一体化建设成果进行评估,并制定新的实施方案。四是进一步健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综合监管制度,推动医改重点任务落实。五是严格落实药品购销“两票制”,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耗材加成。

6、全面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和“十百千”工程,推动县、乡、村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诊治疑难重症的能力和水平。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等改革要求,尽快补齐基层人才短板。

7、全力提升疾病防控能力。守住预防接种安全防线、实现传染病发病率继续保持稳中有降、全面完成各项疾控工作指标。以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为抓手,不断提升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水平,确保今年顺利通过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继续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筛查、诊断、评估,加强县医院精神科建设,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以奖代补”政策。推进规范治疗和综合干预,强化艾滋病防控。加强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切实提升全民健康素养。统筹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及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完善疾病防控工作应急处理预案和工作技术方案,提高传染病疫情的应对处置能力。

8、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一是加强人口监测与形势分析,全面落实普惠政策,实施好全县计划生育家庭奖优免补工作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工作。二是开展全县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管理及备案工作,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三是管好用活云南省人口信息平台。认真做好出生信息匹配、婚姻生育信息、迁出迁入、流入流出等基础信息,为人口监测、生育服务、奖励扶助及计划生育家庭相关奖励工作提供详实信息服务。

9、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大对医疗机构综合监管力度,重点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医疗安全等领域的监管。进一步强化药品、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加大对公共场所执法监督工作力度,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单位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

10、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省、市、县指挥部的各项安排部署,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断巩固防控战果。要吸取哈尔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不力的教训,高度重视医院内部感控管理。要继续从严从细、抓紧抓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坚持做好“云南健康码”扫码登记使用工作,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患者的分诊分流和风险管理。加强发热门诊管理,对患者做好问诊、检查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落实相应待遇,深入挖掘系统先进人物及事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3个,分别是嵩明县卫生健康局、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嵩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嵩明县人民医院、嵩明县第二人民医院、嵩明县中医医院、嵩阳卫生院、杨林镇卫生院、小街镇中心卫生院、牛栏江镇中心卫生院、小新街卫生院、杨桥卫生院。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2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部分供给单位1个;特殊供给单位7个;自收自支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9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51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633人。在职实有151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49人,财政部分供养609人,非财政供养757人。

离退休人员3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6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826.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826.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98.23万元,增长19.89%,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是政府加大对卫生事业的基础建设投入,县人民医院内儿科大楼建设的补助。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826.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826.7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826.77万元(本级财力7826.7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98.23万元,增长19.89%,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是政府加大对卫生事业的基础建设投入,县人民医院内儿科大楼建设的补助。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826.7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82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8.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23万元,增长0.44%,主要原因分析是政策性增资;项目支出23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74万元,增长122.03%,主要原因分析是县级政府加大对卫生事业的基础建设投入(主要是县人民医院内儿科大楼建设)和部分民生项目标准调整。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嵩明县卫生健康局(含嵩明县计划生育协会)、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嵩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四家财政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7.44万元。

2.“2100101行政运行”,主要用于县卫生健康局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机构工作人员工资支出、对退休人员的家庭补助支出及商品服务的支出的支出535.27万元。

3.“2100201综合医院支出”,主要反映综合医院经费2107.92万元,其中县人民医院2037.92万元;县第二人民医院基本支出64万元。

4.“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支出”,主要反映中医(民族)医院经费346万元,县中医院基本支出232万元,项目支出114万元用于县中医医院迁建贷款贴息(基层农村中医能力建设补助)。

5.“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 1575万元,主要反映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1575万元。

6.“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主要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室乡村医生人员经费)支出105.25万元。

7.“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反映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经费支出893.83万元。

8.“2100402卫生监督机构”,主要反映卫生监督机构(县卫生执法监督局)支出120.19万元。

9.“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支出897.96万元,主要反映妇幼保健机构,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及免费婚检支出897.96万元。

10.“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258万元。

11.“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反映重大公共服务项目,第四轮艾滋病防治项目县级配套25万元。

12.“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主要反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主要用于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费250万元。

13.“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主要用于今年卫生县城复审工作经费50万元。

14.“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主要反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用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保健费、低保家庭及伤残死亡生活补助、家庭特别扶助金、城乡居民医保等支出126万元。

15“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反映嵩明县卫生健康局(含嵩明县计划生育协会)、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嵩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四家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229.9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组,财政拨款支出7826.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8.77万元,项目支出2318万元)。

1.301—工资福利3340.79万元(基本支出3340.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明细如下:

30101基本工资1444.2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30102津贴补贴627.0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津贴和补贴;

30103奖金224.8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奖金;

30107绩效工资336.7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绩效;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7.4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3.2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3.4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工伤社会保险费;

30113住房公积金229.9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30199其他工资福利23.92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员工按规定发放的其他工资福利。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792.69万元(基本支出125.69万元,项目支出667万元),明细如下:

30201办公费127.10万元(基本支出52.10万元,项目支出75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等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30218专用材料费2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补助项目;

30229福利费31.29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

30239其他交通费用27.3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2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嵩明县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专项县级配套经费支出。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93.29万元(基本支出2042.29万元,项目支出251万元),明细如下:

30302退休费279.5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生活费和其他费用;

30305生活补助1762.7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遗属生活补助等支出;

30307医疗费补助10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嵩明县人民医院内儿科大楼贷款贴息补助资金支出。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1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财政补助。

4.310—资本性支出1400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00万元),明细如下:

31001房屋建筑物购建140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嵩明县人民医院内儿科大楼县政府定额补助资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为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为0万元。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为0万元。

我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采购明细:台式电脑20台,金额1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万元,与上年一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度卫生健康系统申报12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金额2318万元。经审核确定11个项目,资金2318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1、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疫苗接种补助经费100万元

2、艾滋病防治县级配套专项经费25万元。

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158万元。

4、国家卫生县城复审专项经费50万元。

5、嵩明县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专项县级配套经费126万元。

6、疫情防控经费250万元。

7、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由嵩明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补助经费20万元。

8、嵩明县人民医院内儿科大楼县政府定额补助资金1300万元。

9、嵩明县人民医院内儿科大楼贷款贴息补助资金100万元。

1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院迁建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嵩明县中医医院)114万元。

11、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嵩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0万元。

12、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公共场所专项经费(嵩明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25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家庭医生:现阶段中国的家庭医生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以及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等。家庭医生不是私人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以团队服务形式为主,家庭医生团队包括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二级以上医院医师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如今年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6.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6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分析是局机关工作人员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嵩明县卫生健康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资产总计1498.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98.97万元,占资产总计的93.34%;固定资产99.81万元,占资产总计的6.66%。负债合计131.29万元,净资产1367.49万元。固定资产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51.8万元,占固定资产的51.9%;通用设备30.07万元,占30.13%;专用用设备0元,占0%;文物和陈列品0元,占0%;图书档案0元,占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7.94元,占17.97%;在建工程0元,占0%;长期投资0元,占0%;无形资产0元,占0%;其他资产0元,占0%。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卫生健康局部门基本支出5508.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23万元,增长0.44%,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全额财政拨单位人员工资调整增资,属政策性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卫生健康局部门项目支出2318万元,与上年的1044万元对比,增加1274万元,增长122.03%,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

1、2020年县级配套艾滋病项目防治经费25万元,较上年的5万元,增加20万元,增400%,主要用于第四轮艾滋病防治项目。

2、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级配套158万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50万元,与上年104万元相比增加45万元,增43.26%;另外,8万元为嵩阳卫生院免费疫苗接种点建设项目经费。

3、计划生育服务项目,2020年县级配套预算经费126万元,与上年的170万元,减少44万元,减25.88%。减少的原因是部分计划生育奖励项目人员减少。

4、2018年市政府十大民心工程项目—2020年嵩明县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23价肺炎疫苗免费接种项目县级配套100万元,与上年的120万元相比,减少20万元,减16.66%,减少的原因是随着我县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23价肺炎疫苗免费接种项目推进,人员逐年减少。

5、国家卫生县城复审专项经费,2020年安排经费50万元,与上年的10万元,增40万元增400%,增加的原因是今年是我县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年。

6、疫情防控经费,今年安排250万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7、妇幼保健机构项目经费,2020年安排20万元,与上年的40万元,减少20万元减少50%,主要是用于免费婚检项目。

8、综合医院基础设施补助项目,一是2020年县人民医院儿科大楼项目及融资贴息补助100万元,与上年182万元,减少82万元减少45.05%;新增补助县人民医院儿科大楼项目建设配套1300万元,与上年的200万元,增1100万元,项目已建设投入使用。二是对县中医医院迁建贷款贴息补助114万元,与上年持平。

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是2020年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目5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含艾滋病、特殊病、慢性病防治经费及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经费、餐饮、公共场所免费体检补助。

10、卫生监督机构项目,2020年安排监督执法能力建设补助25万元,与上年20万元,增5万元增25%,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公共场所及监督执法能力建设。

监督索引号53012700236300111

附件5:嵩明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200619091216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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