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10100000
嵩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嵩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嵩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六、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情况表
嵩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行使以下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
2.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
3.讨论、决定本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4.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5.选举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
6.选举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7.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8.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9.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10.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11.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2.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13.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4.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15.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县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主要是通过举行会议来实现,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审查和批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地方财政预算;选举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委员会、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领导;依法提出议案、质询案和对县人大常委会以及“一府两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代表大会的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嵩办通﹝2020﹞3号文件,县人大机关机构设置如下:
县人大设专门委员会5个,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分别是: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县人大社会建设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县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分别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县人大常委会设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3个,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分别是: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华侨工作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分别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充分发挥好代表主体作用,助力做好“六稳”工作,助力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切实履行监督、任免、重大事项决定等各项职能职责,为我县提高发展质量,提升治理效能,决胜全面小康,全力推动宜居宜业新辅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今年工作的具体安排如下:
1.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切实承担法定监督职责,把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基本遵循,选择好角度、掌握好尺度、把握好力度,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与“一府一委两院”真正形成推动问题解决、工作改进的合力,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县委决策部署的全面贯彻落实。年内计划组织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组织开展执法检查2次、工作检查4次、专题调研4次、工作评议与述职评议2人次,组织市人大代表嵩明代表小组活动4次。
2.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职能。把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守正创新,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履职尽责,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以事关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问题、影响法律法规实施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突出对县域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民主法治和改善保障民生方面的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督方式,强化跟踪问效,保证县委的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依法选举任免国家机关领导干部,使通过的人事任免事项体现县委的意图和人民群众的意愿。
3.切实加强代表工作。注重创新代表服务,用好代表活动阵地,抓好代表履职培训,丰富代表履职活动,支持代表依法履职行权,主动担当作为,引导代表当好政策法律的宣传员、社情民意的传递员、改进工作的监督员,汇集助推宜居宜业新辅城建设的强大力量。
4.加强常委会和机关建设。新的一年,常委会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两个机关”建设为载体,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一是要在党的建设上全面加强。在坚持党的领导过程中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在坚持学习引领中打牢政治基础,在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中严明党纪党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以身作则中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不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二是要在工作机关建设上开拓创新。按照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新任务,大兴学习之风,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夯实理想信念基石;大兴调研之风,切实提高审议决定事项的水平;大兴为民之风,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凝聚人大工作合力;大兴务实之风,切实改进履职方式,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三是要在代表机关建设上持续发力。注重创新代表服务,用好代表活动阵地,抓好代表履职培训,丰富代表履职活动,引导代表当好政策法律的宣传员、社情民意的传递员、改进工作的监督员,汇集助推宜居宜业新辅城建设的强大力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是嵩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表1: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92.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2.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2.66万元,增长5.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级别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标增资,离休人员基本离休费调标增资。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92.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92.4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2.46万元(本级财力992.4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2.66万元,增长5.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级别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标增资,离休人员基本离休费调标增资。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92.4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9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7.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66万元,增长5.6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级别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标增资,离休人员基本离休费调标增资;项目支出15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为:
1.“2010101行政运行”主要用于工资、社保缴费及机构正常运转支出为816.78万元;
2.“2010108代表工作”主要用于县代表履职工作经费及县代表小组活动经费为35.44万元;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为71.38万元;
4.“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为68.86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组,财政拨款支出99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2.46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787.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7.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明细如下:
30101基本工资193.3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30102津贴补贴290.5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津贴和补贴;
30103奖金98.1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的奖金;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1.38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6.73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工伤保险)0.9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工伤社会保险费;
30113住房公积金68.8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30199其他工资福利7.2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员工按规定发放的其他工资福利。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08.21万元(基本支出93.21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明细如下:
30201办公费38.3万元(基本支出23.3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等支出;
30216培训费1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30229福利费8.61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维护公务用车运行费;
30239其他交通费用39.3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其他交通费用。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06万元(基本支出70.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明细如下:
30301离休费16.0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的生活费和其他费用;
30302退休费59.67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生活费和其他费用;
30305生活补助1.9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4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为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为0万元。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金额为0万元。
我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嵩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万元,与上年一致,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嵩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嵩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嵩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与上年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度申报1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金额15万元;审核确定1个项目,涉及金额15万元。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视察、检查、调研、监督、信访等工作。具体绩效目标是:切实开展监督工作,计划组织召开常委会8次,组织开展执法检查2次、工作检查4次、专题调研4次、工作评议与述职评议2人次,组织市人大代表嵩明代表小组活动4次;依法行使人事任免职权;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职能;切实加强代表工作;加强常委会和机关建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嵩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8.2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0.43万元,下降21.9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二是2020年县代表履职工作经费较上年减少7.56万元,且该项费用去年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中进行预算,而今年调整到“商品和服务支出”中进行预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资产总额273.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8.29万元,占资产总额79.86%;固定资产55.05万元,占资产总额20.14%;在建工程0万元,占资产总额0%;长期投资0万元,占资产总额0%;无形资产0万元,占资产总额0%;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0万元,占资产总额0%。固定资产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8.4万元,占固定资产的15.26%;通用设备32.84万元,占59.66%;专用设备0万元,占0%;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占0%;图书档案0万元,占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3.81万元,占25.08%。
鉴于上述数据为快报数,相关数据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基本支出977.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66万元,增长5.6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
1.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
2.工资标准调整增资。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本级财力安排嵩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项目支出15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
嵩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1010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