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嵩明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众可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下载地址:http:// www.kmsm.gov.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嵩明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精神,坚持以行政权力为重点,以政务公开为原则,以政府网络和电子政务为载体,按照推动权力规范、透明、高效的总体思路,创新形式、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有效推动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嵩明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不断加大工作推进、指导、监督、落实力度,建立健全了分工明确的责任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各镇(街道)、政府各部门积极配合、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推进主动公开。全年共公开各类信息9178条。2019年全年共组织召开明县2019年招商引资推介暨项目集中签约新闻发布会、2019中国量产车性能大赛新闻发布会、嵩明第四届花博会暨兰茂健康文化节新闻发布会、2019中国量产车性能大赛(CCPC)昆明嵩明嘉丽泽站新闻发布会等4场新闻发布会;参加全市“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系统发布会。2019年共通报本地政策文件解读情况5次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嵩明发布”官方微博发布信息2635条,粉丝数21841人,开展微话题活动26次,微直播15场,回复网友30次,微博办事5起。嵩明手机报共制作手机报239期,编发嵩明信息1600多条,245期。中国嵩明网新闻动态、媒体聚焦等栏目发布信息654条。《今日头条》刊载信息60篇,《悦读嵩明》微信公众平台制作微信124期505条,粉丝关注18919人。
(三)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做好舆情研判。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涉及就学就医就业、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做到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2019年全年共汇报每日舆情1095期,部门联动督促责任单位处置舆情62起,下发舆论监督通报52期,反馈率达100%。二是做好与民互动。嵩明县积极开展网民问政和政民互动工作,认真办理县长信箱、政务微博、微信等网上信访。全年县长信箱共收到群众来信34件,办结34件,及时答复各族群众的来信。县长热线接办件、转办件2269件,接受群众来电509个,所有交办件办结率100%。接待来访群众400余起1200余人,收到书面来信3封。在嵩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领导信箱、96128政务信息查询链接,并做到有问必答、有件必回。三是做好已申请公开。2019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按时办结2件。
(四)强化平台建设。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对网站内容建设、流程建设、功能建设、安全建设等方面进行严格要求。切实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专栏建设,保障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内容;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强化政府网站信息检索功能,着力解决检索设计不合理、信息提供不充分、提供方式不便捷等问题,让群众以最简单的方式获得信息帮助;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按时完成网站域名清理工作。
(五)提供监督保障。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核后公开”原则,明确保密审查职责,严格审查程序,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2019年,嵩明县没有因信息公开发生涉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5 | 20 | 31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44 | 47 | 169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062 | 35 | 1351 |
行政强制 | 49 | 21 | 2109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5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8 | 11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 科研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12 | 1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12 | 1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思想认识尚需进一步提高。少数单位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性不够强。二是信息公开不及时。部分单位工作时紧时松,少数单位没有做到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强。三是信息公开管理不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分类不准确、不细致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单位信息经办人员分不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的范围,从而导致一些必须公开、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公开。有的单位因工作人员变动,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不熟悉,技术操作不规范。
(二)下步工作打算。今后,嵩明县仍把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一是进一步完善载体建设。进一步调整、充实和完善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加强通过新媒体手段对政务信息的公开和管理。二是进一步严把信息质量。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开内容作为工作重点抓紧抓实,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真正做到“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三是进一步加大督查考核。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和抽查,特别是对部分进度相对迟缓和公开信息不完整的单位加大督查和曝光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