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
项海滨委员:
你在县政协第九届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全县中小学食堂生猪食品进行统一配送的建议》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是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自2012年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其中2012-2015年采取企业供餐模式;2016年4月,全县60所中小学实现食堂供餐模式,食堂供餐率由2015年的3.2%提高到96.8%。目前,全县63所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小学55所、初中8所),其中61所学校采用食堂供餐模式,2所小学(嵩阳一小、嵩阳二小)采用企业配餐(糕点、牛奶、水果)方式,惠及中小学生3.5万人。目前,有90%的中小学免费供应中餐。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嵩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大米、面条、油,自2013年9月起实行集中供应。目前,供应我县中小学食堂大米、面条、油的供应商为昆明市粮油公司、昆明善治经贸有限公司,供货商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选定。
2014年,嵩明县学校食堂蔬菜、肉的采购探索实行集中供应,但因学校点多、面广较为分散。供货商运输成本高做不到一日一送,存储条件达不到食品安全要求,实际操作下来比学校到市场购买的成本高。所以,学校食堂蔬菜、肉的集中供应只实行了半年。
我县部分学校依托勤工俭学基地,开展种养殖活动,基本能自给自足。目前,我县学校食堂蔬菜、肉的供应采取外购和自给的方式。猪肉的采购都是由屠宰厂统一屠宰,具备两证两章(“两证”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两章”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学校购买蔬菜、肉时通过比选质量、价格的办法确定供货对象,食材的采购建立双人验收制度,学校食堂建立公示制度,定期将物资采购情况、饭菜价格等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的监督。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食堂采购内控机制。二是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三是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待条件成熟时推动我县中小学食堂生猪食品进行统一配送工作。
此复
联系人及电话:陈志吕 67948355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