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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2001-180033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1-04 13:19
名 称: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对县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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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对县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1-04 13:19
字号:[ ]

施猛代表:

您在人民代表大会嵩明县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中高考激励机制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昆明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教育质量跨越提升的行动计划》,深化教育改革,完善教育教学激励机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牢固树立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意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工作责任感,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营造全县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推动全县教育创品牌、创特色、出成果,促进教育教学良性发展,为实现嵩明跨越式发展的战略目标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章第三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我县受经济发展的影响,每年在教师节进行奖励,面不够宽,力度也不大。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意见建议

1建立严格科学的中高考奖励考核制度,奖惩结合,奖优罚劣;

2在教育局全县奖励的基础上,出台相关政策;允许个学校配套考核机制对考得好的学生和老师进行奖励。

3加大中高考奖励力度,对优秀师生不只是表扬,更应该是旗帜鲜明地表彰,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4可以参考昆明周边县区做法,制定符合嵩明实际的中高考激励机制。

(二)办理情况

出台了系列奖励方案《嵩明县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办法》《嵩明县优秀教师奖励办法》《嵩明县优秀生源奖励办法》。

其中高中奖励:

1.高考奖励(每年60万)

1600分及其以上指标及奖励。

2一本上线人数指标及奖励。

3本科上线率指标及奖励。

4)总上线率指标及奖励。

2.优秀教师等奖励

1)奖励项目共计8: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安全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优秀体育工作者、教育体育先进集体、支持教育体育工作先进单位。

按照工作职责、根据工作业绩、在全县评比,评选出年度优秀进行表彰奖励。

评选条件及名额分配由县教育局每年另行制定工作方案。

2)资金安排:每年县财政安排18.5万元(县财政安排追加安排2019年度18.5万元)进行奖励。每年教师节或全县教育工作会上兑现。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1.成立学科工作室,让优秀教师更有展示的广阔的空间,对其工作进行奖励。

2.立县级专家团队,指导全县教育教学,给以工作荣誉。奖励工作成果。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全县教育的关心,对您关注教育,重视教育和支持教育的精神表示衷心的感谢!

此复

联系人及电话:李存谦67911070      

嵩明县教育体育局

                         2019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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