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7号提案的答复
李建仙委员:
你在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贯彻落实支持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建议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成立嵩明县投资服务环境投诉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投资服务环境、建立健全投资服务环境投诉处理工作机制,于2017年11月成立嵩明县投资服务环境投诉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14家单位为成员的投资服务环境投诉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2016年6月,为强化嵩明县招商引资产业投资项目审查工作机制,嵩政发〔2016〕28号文同时发布《嵩明县招商引资产业投资项目审查工作机制》、《嵩明县代理招商实施办法(试行)》、《嵩明县代理招商奖励办法(试行)》三个工作机制,加强投资环境的优化。
(三)2016年9月,县政府制定并实施了《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招商促进服务企业的实施意见》嵩政发〔2016〕45号文,以产业招商和服务为导向,以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发挥优势,整合资源,加强管理,突出效益为抓手,狠抓产业招商和服务工作,建立跟踪问效机制。
(四)2017年11月,为进一步优化嵩明县投资服务环境、建立健全投资服务环境投诉处理工作机制、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中梗阻”等损害投资服务环境行为的整治力度,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创造一流投资服务环境的若干意见》(昆政发〔2016〕38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嵩明县投资服务环境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并发文实施。
(五)全县的重点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个包保领导、一个项目经理、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领导挂钩服务机制,并发文《嵩明县2019年重点项目推进方案》将2019年154个项目细化到包保领导、项目经理进行推进。
(六)建立督查机制,出台《嵩明县2019年重点项目建设督导服务工作方案》,通过“望、闻、问、切”等有效方法,查找解决重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症结,发挥“望远镜”和“探照灯” 作用,督项目工作真抓实干,促领导干部履职担当,确保各类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任务。
二、强化服务功能
(一)2008年,我县成立行政审批中心。2015年,升级为嵩明县行政审批局。机构的设置,以转变机关作风为导向,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工作要求,优化了政务服务流程,提升服务项目和类别,推动27家审批部门、106项行政审批事项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进一步精简事项、简化流程、规整职能提高效率,逐步实现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中心一站式办结,将原有审批职能分散,审批效率不高的弊病消除,方便了办事企业。
(二)对企业扶持上,我县紧跟上级精神,将企业扶持工作放在保平稳工作的首位,积极帮助企业向上争取资金, 2019年6月正在根据《关于申报2019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宣传、组织、服务全县的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进行申报。其次,联系对接金融机构,对有需要的民营企业在条件达标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发放贷款。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全县服务意识有待提高
目前,我县各级投资招商机构基本健全,但是在项目服务上出现工作力量薄弱、项目服务滞后的情况。
(二)上下联动,协调沟通还有差距
各部门还需解放思想、打破常规、创新思路,加快形成联动配合工作机制,实现项目服务协同配合、重大问题协商解决,共同落抓好服务队伍建设,为投资者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全面优化提升全县投资软环境。
嵩明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