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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6183-201912-175071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嵩明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9-12-17 15:17
名 称: 关于嵩明县政协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95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关键字: 嵩明县政协提案

关于嵩明县政协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9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2-17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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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旭委员: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冷库废弃菜叶专项整治力度建立常态监管机制的建议》(第95号)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废弃菜叶处置的现状

我县大棚种植业的不断发展,冷链物流产业迅速壮大,同时相应的环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废弃菜叶的处置尤为明显。伴随大棚种植业的不断发展,目前我县已建成有34家规模不一的冷库企业,既有家庭作坊式的几座冷库的企业,也有较大型成规模的几十座冷库的企业,共计有冷库370余座。按照蔬菜冷藏及销售的需要,每吨蔬菜入库时废弃菜叶产生率约20%至35%。据此统计,嵩明县辖区内冷库企业每天将产生废弃菜叶3000余吨,高峰(生产旺季)时甚至可以达到每天3500余吨。

目前,较大多数冷库企业废弃菜叶交由润土公司进行处理,但鉴于润土公司设计处理规模有限,不能完全接纳处理辖区内冷库产生的废弃菜叶,且废弃菜叶含水率极高,高达80%至95%以上,不能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因此部分冷库企业仍采用承包经营的方式,将废弃菜叶承包给个人进行清运处置。承包处置废弃菜叶的个人为了获取最大利润,在嵩明县辖区内或者嵩明县外寻找隐蔽地点,将废弃菜叶清运至偏远的山(箐)沟、山坡、坑洼地、废弃鱼塘等地方进行倾倒。由于废弃菜叶含水率特别高,随着倾倒量的不断增加,废弃菜叶腐烂变质后散发恶臭气味并产生大量呈黑色状的渗滤液,渗滤液沿着山(箐)沟等地方流淌,对周边地下水质及牛栏江水质造成严重影响,散发的恶臭气味也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

二、嵩明县废弃菜叶处置情况

嵩明县积极探索建立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的方式,引进技术成熟的废弃菜叶处置企业定点集中处置辖区内冷库废弃菜叶,实现废弃菜叶资源化、能源化、无害化。目前,已引入嵩明润土农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小街镇花卉示范园区清水塘村大鸭塘山于2017年10月建成废弃果蔬资源化综合利用暨生物天然气工程及有机肥项目并投入使用,同时成立嵩明现代农业环保有限公司对废弃菜叶实施统一的清运。但由于设计处理规模较小,嵩明润土农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3月启动二期项目建设,废弃菜叶日处理规模达3000吨,届时能全部接纳处置辖区内冷库废弃菜叶。

为实现废弃菜100%的收集、100%的清运、100%的处理目标,嵩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全县废弃果蔬收集清运处置工作的通知》(嵩政办通〔2017〕83号),明确工作目标及相关部门职责,并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

三、冷库废弃菜叶处置的监管

近年来,伴随大棚种植业的不断发展,嵩明县辖区内随意倾倒废弃菜叶的环境行为日渐增多。为保证周边地下水质及牛栏江水质安全,切实保障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环境,嵩明县环境保护局持续加强对冷库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并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冷库企业或个人随意倾倒废弃菜叶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我局已对随意倾倒废弃菜叶的冷库企业或个人进行立案查处28起,共计处以罚款291.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9人。其中2014年立案查处2起,罚款4万元;2017年立案查处5起,罚款18.5万元;2018年立案查处10起,罚款109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9人;2019年至今立案查处11起,罚款160万元。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对辖区内冷库企业的日常监管,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环境监察,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察制度,并采取突击排查、夜间定点蹲守等模式对倾倒废弃菜叶的冷库企业或个人进行检查。针对随意倾倒废弃菜叶等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按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涉嫌环境违法行政拘留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行政拘留;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嵩明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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