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政协第九届三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答复
叶润江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大棚蔬菜农药、农残监管,保护农田生态环境》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农业生产仍占很大比重,农业生产每年为城乡居民提供必须的粮食、蔬菜和畜禽产品,尤其大棚蔬菜,在我县农业经济中起着基础性作用,初步统计,全县共有约10万亩的蔬菜大棚,外销蔬菜占95%以上,大棚蔬菜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当地农村发展,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蔬菜的生产过程离不开农药、化肥的使用,可以说,它为农业丰产增收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但在平时蔬菜的生产中,一些种植户只顾眼前利益,不顾政府的明令禁止,使用违禁的高毒高残留农药,过量施用,不到农药安全间隔期采收等行为,造成上市蔬菜农药残留超标,严重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过量的化学肥料使用,造成土地板结、盐碱化,导致河流和湖泊富营养化,造成生态环境的污染。
为确实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多年以来,嵩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打造“昆明蔬菜”品牌、构建质量嵩明、创建滇东北高原精品农业示范区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领导组织协调,部门建立责任制,各方联合行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我局与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全县农药、兽药、鱼药、饲料等农业生产投入品和农产品市场的监管,认真做好蔬菜农残的抽检,维护食用农产品生产安全,提高农产品质量,促进和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与危机管理、应急预案的处置。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几年来未发生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并于2016年初完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2018年验收通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创建工作,2019年巩固创建成果。
二、 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做好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切实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
加强《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学习和宣传,让老百姓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农产品安全的重要性。特别对涉农企业做好宣传,重点教育,提高对食用农产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危害的认识,要求企业应做到自律自查,杜绝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结合重点时段开展全民宣传教育,开展“四下乡”、“农产品质量安全3.15行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等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及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广泛宣传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农兽药等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并引导群众索取购买农资的票据,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建立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加强生产经营管理,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做好投入品购买销售经营台账。2019开展4次宣传培训工作。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依托嵩明县供销系统农资配送网络,嵩明县构建放心农业投入品和资配送网络,实施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式的农业投入品占当地农业投入品总量比率2018年为 71.8%。
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定期对县域内主要生产基地、交易市场的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关规定。严厉打击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行为,取缔无证无照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
(二)推进标准化种养殖植程度,大力推行绿色防控技术。
为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品质,提升市场竞争力,嵩明县大力推进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技术。由产调办、经作站牵头,通过抓龙头,建基地,带农户,抓流通,拓市场,促销售,大力加强龙头企业、农产品基地、经营体系、综合服务组织建设,对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和实现农业现代化产生了重大作用。2019年,计划推广测土配方施肥50万亩,推广绿色防控2.5万亩。积极动员嵩明涉农企业进行“三品一标”申报工作。2019年,根据上级政策,进一步加强“三品一标”的认定,4月组织全县农业龙头企业、大型合作社、农业种养殖公司共计25家,在嵩明县农业农村局4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嵩明县“三品一标”工作推进会,确定7家企业、合作社21个农产品进行申报,目前,申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至2019年6月,嵩明县在有效期内无公害农产品共计19个,其中蔬菜产品17个、产地面积237.5公顷;活鸡1个、产地规模3万羽;猪肉1个、产地规模2万头,预计年底,“三品一标”数量会增加。
(三)加大蔬菜农残抽检检测。
2018年按照上级下达的1200个(之后加到3000个)蔬菜抽检样品,积极开展工作,全年共抽检蔬菜3396个样,合格数3360个,合格率98.93%,定量抽检250余个批次,合格率100%; 2019年农业农村局在上级下达的4000批次蔬菜速测抽检样品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安排每镇(街道)1000批次,全县共计5000批次任务。截至6月10日,全县共完成风蔬菜险监测抽检2987个样品,速测合格率99.65%;完成10批次市级风险检测样品,15批次省级监督抽检样品,涉及检测项目累计1000项,合格率100%。
(四)监管、检测体系不断完善。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机制,嵩明县农林局完成监管网络三级建设,逐步形成县乡村的监管网络。嵩明县农林局单独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4名工作人员;2016年在各乡镇挂牌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共计16名工作人员;2018年杨桥街道挂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村级配备监管员,全县共计74名工作人员。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农产品检验检测技术,嵩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于2017年完成“双认证”工作,能够对蔬菜农药残留进行定量检测,具有对外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报告的资质,此次实验室共认证40个检测项目。乡镇成立检测站,进行监督抽检。在伟诚、晨农设立农残快速检测室,进行蔬菜农残快速检测,下一步,逐渐增加检测机构。
依托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逐步完善追溯体系建设,嵩明县农林局建设监管平台和追溯平台,逐步实现全程可追溯。对于乡镇的检测数据,实行网络实时上传,杜绝造假和不开展工作的情况发生。
三、 下一步工作方向
目前的现状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与其所承载的功能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线长面广,农业、工商、质检、等多部门管理,尽管各守一条线,各管一块,但实际工作中既有职责交叉,又有监管盲区。特别是缺乏协调合作机制,资源不能有效共享,整体合力不强。监管中存在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等现象,影响了监管工作的实效性。
(二)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不完善,检测人员经费不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必须形成以县检测机构为骨干,以乡镇、市场、企业、基地速测室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但由于资金严重缺乏,人员严重不足,尚且没有完善专业检测机构和技术力量,尤其县级检测站,2019年机构改革以后,人员抽调走无法开展相关工作。
(三)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尚属空白。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是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但由于没有产地环境检测手段,相关部门尚未形成高效、统一、协调的执法机制,产地安全监管成为停留在口头上的一句空话,源头监管工作没有落实到位。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家庭幸福息息相关,与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和谐稳定大局息息相关,为确保全县消费者吃上“放心米”,“放心肉”,“放心菜”,针对我县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出了以下对策: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虽然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但重视程度不够,只是传达传达精神,批复批复文件,重大专项整治行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贯彻得重要,执行得次要”。因此我们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全局高度,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改善民生的政治高度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像抓煤炭安全生产一样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形成领导重视,政府支持,部门出拳,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加强农产品投入品监管。加强对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经营和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和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以及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禁用、限用的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指导和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销售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进出货以及产品检测、检查验收和报告制度。
三是加大资金人员投入力度。我县农产品质量监管没有专项资金,无法满足工作需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我县应该把农产品质量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改变“无钱打仗”的现状。一是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继续加强农业农村部已经批复的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的建设,配备人员,经费,开展相关工作。
四是成立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健全监管体系。一是研究探索建立部门联打联运的长效监管体制机制。尽快建立农业综合执法队伍。要以政府为主导,明确部门职责,理顺机构职能,既分工明确又相互配合,形成政府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上下齐心合力、政令畅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合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县、乡、村(企业)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加强县、乡、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形成覆盖生产、经营、销售各个领域、环节的监管网络。三是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监管行为。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例行监测制度、产地准出制度、市场准入制度等,逐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
五是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为重点,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一是帮助企业建立实施与监督相结合、产前产中产后相呼应、示范与带动相配套的农业标准化全程实施体系,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二是积极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登记工作,加强品牌农业建设,推进高产、优质农产品生产。三是强化农产品生产源头管理,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农用薄膜等投入品。
联系人及电话:王小兵 67913251
嵩明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