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22201000
中共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我县相关规范性文件。
(七)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镇(街道)、园区,县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担负“两个维护”.通过“强化‘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纪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强化行动自觉,稳中求进推进正风反腐各项工作
1.聚焦监督第一职责。
2.持续推动正风肃纪。
3.精准高效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
4.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
5.精准有力有序惩治腐败。
6.持续推动创新政治巡察。
7.持续强化队伍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中共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5人。其中:行政编制98人(含巡察机构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人员编制7名。
截至2018年12月底,县纪委县监委实有人数81人,其中行政人员61人,工勤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人员性质数量占比分布图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1489.69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9.694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上年财政拨款收入数为996.940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2.7537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工资增加及公用经费的增加。
资金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1489.6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9.694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年基本支出996.9408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492.753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工资增加及公用经费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共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89.6945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492.753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工资增加及公用经费的增加。支出包括基本工资196.14万元、津贴补贴481.43万元等合计人员经费支出1126.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日常公用经费合计362.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
各项支出分布图表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共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9.69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492.753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人员工资增加及公用经费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89.69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126.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日常公用经费362.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费用包含于人员经费预算中,没有单独预算。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5.66万元,增长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6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98万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后车辆增加和人员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万元,占24%;公务接待费支出25.76万元,占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没有开展此内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中共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事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7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7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中共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事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没有开展此内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2.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0.8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车辆增加,机关运行费用刚性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车辆运行费等日常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共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386.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386.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5.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5.1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86.89 | 0 | 9.75 | 107.87 | 0 | 269.27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XX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没有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12700122201111
中共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20191023084522580







